1905
彭 舜 杨韶刚 译
宋广文 校
杨韶刚 修订
按语
本文是弗洛伊德论述潜意识的专论之一。全文分为三部分:分析部分、综合部分和理论部分。
分别就诙谐的技巧、目的、动机、心理起因及诙谐与梦、潜意识的关系做了深入的探讨。文中所涉及的诙谐、滑稽、幽默、梦等问题,不仅有助于对潜意识的了解,而且还具有更广泛的人类学、美学、语言学意义。
英文版编者导言
目前这个名为《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的全新译本是由詹姆斯·斯特雷奇翻译的。
在讨论诙谐与梦的关系时,弗洛伊德曾提到他“从事诙谐问题研究的主观原因”(第173页[1])。
简言之,它起因于这样一件事:弗利斯(Fliess)在1899年秋阅读《释梦》的证据时,曾抱怨梦里有太多的诙谐。《释梦》(1900a,标准版,第4卷,第297~298页)的一个脚注已对这段情节做了阐释;由于我们拥有弗洛伊德1899年答复弗利斯抱怨的信件,所以我们能准确断定此事发生的年代。这封信写于1899年9月11日,地点为巴伐利亚州的贝希特斯加登。正是在这里,弗洛伊德为《释梦》进行了最后的润色,并宣布他打算在书中为看来是诙谐的梦里所呈现的稀奇古怪的事实做出解释(弗洛伊德,1950a,信118)。
无疑,这件事是一个催化剂,促使弗洛伊德更加密切地注意这个主题;但这却不可能是他对诙谐问题感兴趣的起因。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这一课题早在几年前就存留于他脑海中了。从他立即答复了弗利斯的批评,以及他在《释梦》中(标准版,第5卷,第605页)论及“喜剧”效果的机制,并由此预先否认了该书最后一章的一个主要观点的事实,均证实了这一点。但不可避免的是,弗洛伊德一开始着手梦的严密调查,就对梦本身或梦的联想中频繁出现类似于诙谐的结构而深感震惊。《释梦》中随处可见这一事实的例证。但这一事实的最早的记录可能是卡西利·M夫人(Frau C?cilieM)的“双关梦”(punng drea)。该梦在《癔症研究》(1895d,标准版,第2卷,第181页)的脚注中进行了报道,这是关于伊莉莎白·R小姐(Fr?ule Elisabeth von R)病历的脚注。
不过,除了梦以外,还有其他证据表明,弗洛伊德对诙谐表现出来的早期理论兴趣。在1897年6月12日写给弗利斯的信(弗洛伊德,1950a,信65)中,他先援引了一个有关两个“乞丐”的笑话,接着写道:“我必须承认,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编辑一本具有深远意义的有关犹太人的轶闻趣事的选集。”几个月后,即1897年9月21日,他又“从我的选集中”引用了另一个犹太人的故事(出处同前,信69)。此外,在弗利斯的信件及《释梦》(特别参见第五章第二节,标准版,第4卷,第194~195页)中,也有许多其他的故事。自然,正是从这本选集中,弗洛伊德衍生出了大量作为其理论主要依据的轶闻趣事的例子。
大约在这段时间,李普斯(Theodor Lipps,1825~1914)也给弗洛伊德以很大影响。李普斯是慕尼黑大学的一位教授,他撰写了一些心理学与美学的著作,并引进了“感情移入”(epathy)这一术语。弗洛伊德对他的兴趣可能最初始于1897年的一次心理学大会,李普斯在会上宣读了一篇有关潜意识的论文,弗洛伊德为之吸引。《释梦》,标准版,第5卷,第611页以下)最后一章的冗长讨论正是以此事为基础的。从弗利斯的信中我们可以发现,在1898年八九月间,弗洛伊德正在读李普斯的早期著作《心理生活的基本事实》(1883),再次对李普斯就潜意识问题进行的评论产生了深刻印象(弗洛伊德,1950a,信94、95、97)。不过,李普斯在1898年还出版了另一本著作,这一次它所探讨的是另一个更为特殊的主题——《喜剧与幽默》。诚如弗洛伊德在此问题研究一开始告诉我们的那样,正是这一著作,激发了他对这一主题的研究。
弗利斯的关键性的评论为弗洛伊德对此课题的研究撒下了希望的种子。不过,尽管如此,弗洛伊德亦是在好几年以后才摘取到丰硕的果实。
1905年,弗洛伊德出版了三部主要著作:《对“杜拉”的分析》,虽然此书在4年前就写了大部分,但直到是年秋季才出版;《性学三论》和《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后两本书的写作是同时进行的:厄内斯特·琼斯(Er Jones,1955,第13页)告诉我们,弗洛伊德将两部手稿放在两张毗连的书桌上,依据其心境的不同决定到底写哪本。这两本书几乎同时出版,无法断定孰先孰后。《性学三论》的书号是1124,《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的书号则是1128;但琼斯(出处同前,第375页注)说后一数字是“错误的”。[2] 这也许意味着出版的先后顺序应颠倒过来。但在同一自然段中,琼斯确信《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出版在《性学三论》之后。其确切的出版日期肯定早于6月初,因为6月4日维也纳日报《时代报》(Die geit)刊登了一篇很长的赞扬性评论文章。
该书后来的经历与弗洛伊德这一时期写下的其他主要著作大不相同。《释梦》、《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及《性学三论》在其后的版本中均有增补或修改,乃至面目全非。《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1912年再版时有6处小的增补,而没有更深刻的变化。[3]
这种情况似乎有可能与该书在某种程度上不同于弗洛伊德的其他著作这一事实有关。弗洛伊德本人可能也持这种看法。在其他著作中,他相对较少地提及《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4];在《精神分析导论》(1916~1917)第15讲中,他说过《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曾导致他走过一段短暂的弯路;在《自传研究》(1925d),标准版,第20卷,第65~66页,谈及此事时似乎流露出些许轻视的口吻。出乎意料的是,间隔20多年后,他发表的《幽默》(1927d)的短文重新提出了这个一度中断的话题。在该文中,他运用新近提出的心理结构观阐明了有关一个费解的问题的新观点。
琼斯将这一情节说成是弗洛伊德著作的最鲜为人知之处。对非德国读者来说,这肯定是事实,而且根本无须惊讶。
“Traduttore-Traditore!”〔翻译(家)—叛徒〕这一单词——弗洛伊德下文讨论诙谐时用的一个词(第34页)——在本卷的扉页上应适当地饰以醒目的颜色。对译者来说,翻译弗洛伊德的著作难免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本卷却是一个特例。像翻译《释梦》、《日常生活的心理病理学》等著作那样,在翻译本卷时,我们或许会在更大程度上遇到大量的牵涉到其词汇无法翻译的情景。在此,我们只能像在其他情况下那样,仅仅对本版本所采用的相当坚定的策略进行解释。在过去处理某些棘手的事例时,我们通常采用下述两种方法中的一种——要么将这些棘手的事例完全抛弃,要么代之以译者自己的事例。然而,无论两种方法的哪一种,都不适于一个打算给英语读者尽可能准确地展现弗洛伊德本人思想的译本。因此,在这里我们将满足于提供德文原版中的关键词语,并尽可能简洁地在方括号里或脚注中对其做出解释。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诙谐不可避免地会消失。但应当记住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方法,所消失的只是部分,有时是弗洛伊德论点中最有趣的部分。并且可以设想的是,所消失的部分不是作为一时的消遣的部分,而是已在读者视野中的部分。
然而,在翻译这本特殊的著作时,还存在着大量的更为严重的困难——贯穿全书的专门术语的困难。或许源于神秘的天意(探究其原因将非常有趣),涵盖本书所讨论的这些现象的英文和德文术语似乎从来就没有巧合:不是过于狭窄就是过于宽泛——彼此之间裂缝永存,或者重叠。对本书而言,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问题是标题“Der witz”。将它翻译成“Wit”势必带来令人遗憾的误解,在日常英语里,“wit”和“witty”含义极为有限,仅适于那种最精炼、最需智慧的诙谐。稍加审视就可发现,本书所举事例中所显示的“Witz”和“witzig”的含义要宽泛得多。[5]另一方面,英文“诙谐”(Joke)一词似乎过于宽泛,也涵盖了德文“Scherz”的含义。
在类似于这种困境中,唯一的解决办法似乎是选用一个英文词来代表某个相应的德文词,并使它们始终保持一致。即便遇到在某个特定的上下文中其含义总是错误的,也要如此。运用这一方法,读者至少能对弗洛伊德所用术语的含义形成自己的结论。因此,纵观全书,“Witz”就是“诙谐”的意思,“Scherz”则为“俏皮话”之意。翻译形容词“witzig”的麻烦更大。在多数情况下,“witzig”只是作为“Witz”的限定性形容词来使用。在《简明牛津词典》中,的确有形容词“joky”(诙谐的),但未加注解。此间省去了译者无数拙劣的迂回说法,但译者承认没有勇气使用它。“Witz”被译成“wit”的地方只有两三处(如原文第140页)。在这些地方,这个德文词被用做“心理功能”而非“心理产物”(如前面那个脚注所解释的那样),并且,似乎不可能找到相应的英文词加以替换。
翻译德文词“das Koische”与“die Koik”亦会遇到麻烦,虽然麻烦不那么大。人们试图区分这两个术语,以“ic”(喜剧)代表前者,以“icality”(喜剧性)代表后者。
但鉴于第144页该段末尾的情况,我们未用这一译法。在该段落中,前后相继的两个句子中出现了这两个不同的术语,它们的含义虽然相同,但仅仅是为了“致雅变化”(elegant variation)的目的才交替使用的,因此我们系统地采用了这个非常造作的英文词“ic”(喜剧)来代表上述两个德文词。
最后,还应看到,理当用来代表德文词“Huor”的英文词“huour”(幽默),在其处于某些上下文关系之中时,英国人听起来肯定不自然。这个词在今天已很少为人使用:除了在“幽默感”的短语中之外,它很难出现。然而,在这里读者又再次获得了一个由自己独立决定弗洛伊德所运用的这个词的含义的机会。
我们衷心希望,这些困难(毕竟只是表现上的困难)将不会从一开始就将读者吓住,本书充满了引人入胜的材料,其中许多是弗洛伊德其他著作所没有的。除《释梦》外,其所包含的对复杂心理过程的详尽阐释,没有任何著作能与之相媲美。它的确是同一个天才所迸发的产物——他为我们撰写了一部巨著。
第一章 分析部分
一、引言
(一)
凡是有机会随时考察美学与心理学中阐释诙谐性质及其所处地位的人,恐怕不得不承认,哲学对诙谐的研究远未达到诙谐在我们心理生活中所应该起到的作用。只有为数不多的思想家深入探讨过诙谐问题。但是,在讨论过诙谐的那些人当中,有小说家让·保罗(Jean Paul)(里希特)、哲学家费舍尔(T.Vischer)、费舍(K.Fischer)和李普斯等著名人物。但他们只是把诙谐这个主题作为陪衬,主要研究兴趣则转向于更具综合性、更有吸引力的喜剧(ic)问题上去了。
从这些文献中获得的第一印象是,除非将诙谐与喜剧联系起来,不然,对诙谐的任何处理都是非常不切实际的。
按照李普斯(1898)[6]的说法,诙谐是“某种完全主观的喜剧的东西”——亦即某种由我们所创造,依附于我们的行动,依附于我们总是处于主体位置,而不是客体的位置,更不是有自由意志的客体位置的喜剧(同上书,第80页)。他还进一步对此进行了解释。他指出,一般说来,我们称诙谐为“喜剧的东西”的任何有意识的和成功的再现,不管喜剧是观察到的还是实际情境之中的(同上书,第78页)。
费舍(1889)借助于漫画来说明诙谐与喜剧之间的关系。按他所说,漫画处于诙谐与喜剧之间。喜剧同时与某种表现形式上的丑陋相联系:“如果它(丑陋的东西)被隐藏着,它一定会被人用观察事物的喜剧方式揭示出来;如果只被稍加注意或完全未得到注意,它一定会被人弄得明显,以便达到清晰并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通过这种方式;漫画便产生了。(同上书,第45页)——我们整个的精神世界,我们的思想和观念的理智王国,在得到外部观察之前并未展现出来,它既不能直观地,也不能形象地直接为人所想象到和看到,它还包含着抑制、弱点和畸形——大量荒唐和喜剧的对比。为了突出这些对比,并使之接近于审美要求,就需要一种不仅能直接使人想见客体而且其本身就能对这些想象进行反思并使之澄清的力量:一种能阐明思想的力量。唯一的这样的一种力量便是判断。诙谐就是一种产生喜剧性对比的判断;它在漫画中发挥着无声的作用,但只有处于判断中它才能获得其特有的形式及其所展示的自由领域。”(同上书,第49~50页)
显然,李普斯在喜剧范围内将诙谐区分出来的特征归结为动作,归结为主体积极的活动,但费舍则将区分的诙谐的特征归之于它与对象的关系。在他看来,这种关系乃是思维领域内掩藏着的丑陋性。我们不可能测定诙谐的这些定义的有效性——的确,它们确实不易弄懂——除非把它们重新置于它们原来所处的上下文之中加以考虑。因此,我们有必要先读完这些作者对喜剧的描述,才有可能从中了解有关诙谐的凤毛麟角。不过,在其他章节里,我们又发现,无须关注诙谐与喜剧的关系,上述作家能描述诙谐的基本的、一般来说是有效的特征。
最令费舍满意的诙谐的特征似乎是如下所述:“诙谐是一种游戏性的判断(pyful judgent)。”(同上书,第51页)为了更清楚地阐明这句话的意思,他进行了这样的类比:“恰如审美自由寓于对事物的游戏性的注视。”(同上书,第50页)在另一处(同上书,第20页),他又将对客体的审美态度的特点看做是由这种状况促成的:我们丝毫不问及这一客体的任何情况,特别是不问及它对我们强烈的需求的满足,但我们却满足于注视该客体的乐趣。和工作相比,审美态度是游戏性的。——“从审美自由里,还可能产生一种判断,一种摆脱了常规的判断,按其起源,我将它叫做‘游戏性的判断’(pyful judgent)。这一概念包含着上述的‘第一个决定因素’。
该因素即便不是完整的程式,亦能解决我们的问题。‘自由导致诙谐,诙谐亦导致自由’。”让·保罗写道:“诙谐仅仅是观念的游戏(同上书,第24页)。[7]”
长久以来,有一个受人喜欢的定义:诙谐是在不相似的事物——亦即暗含类似性的事物——之间发现相似性的能力。保罗以诙谐的形式表达了这种想法:“诙谐是位乔装打扮的神父,他将每对夫妇都撮合在一起。”费舍尔又给这句话加了注解[1846~1857,第1卷,第422页]:“他最喜欢的是将亲戚们并不赞同的一对男女进行联姻。”然而,费舍尔却认为存在着没有比较的诙谐——因而无疑也是不必发现类似性的诙谐。因此,与保罗稍有不同,他把诙谐定义为,能够将一些实际上在内容和内在联系上互不相干的观念迅捷地联结在一起的能力。另外,费舍强调这样的事实:在大量的诙谐判断中,人们发现的不是相似,而是差异;李普斯则指出,这些定义和作为诙谐者拥有的一种能力的诙谐活动有关,而不是和他所制作的诙谐有关。
其他已提出的,或多或少有些相关的描述或定义诙谐的观点是:“观点的对比”、“胡说的意义”(“sensenonsense”)、“困惑与启示”。
克勒佩林(Kraepel)[8]的诙谐定义所强调的是对比的观点:“诙谐是两种在某些方面相互对比的观念的任意联系和联结,其通常手段是语词联系”。李普斯之类的批评家毫不费力地指出了这一公式的所有不足;但他并不能使自己排除对比因素的存在,而仅仅是从其他方面对此做了解释。“对比是存在的,但不是某种附属于这些语词的观点之间的对比,而是语词的意义与无意义之间的对比或矛盾。”(李普斯,1989,第87页)他曾举例说明如何理解这一观点:“对比得以产生,仅仅是因为……我们可以赋予对比以词的意义,但却不能赋予对比以意义。(同上书,第90页)。”
假使最后这个观点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意义与无意义”之间的对比就变得重要了。“我们某时看起来有意义的东西,现在看起来却毫无意义了。在这种情况下,那就是构成喜剧过程的东西……当我们出自心理学的需要赋予某一说法以某种意义时,这个说法就显得很诙谐。但我们这样做,又把它取消了。
借助于这种‘意义’(significe)我们得以理解各种事物。我们把‘意义’(sense)赋予一种表达,又知道从逻辑上来说它不可能有任何这种意义。我们发现其中有个真理,然而,根据经验法则或思维的一般习惯,我们又不能从中找到这一真理的存在。我们认定它具有超越其真实内容的逻辑的或实际的后果;但一旦清楚地识别这一表达的性质,我们又只有否认这些后果。在每一个例子中,诙谐的话语在我们身上所唤起的,同时也是喜剧感受赖以寄身的心理过程,存在于从意义的赋予、真理的发现、结果的认定到对相对无意义事物的意识或印象的瞬即转变之中”(同上书,第85页)。
然而,无论这场讨论听起来有多么精密深奥,但问题却会产生,即就诙谐与喜剧的不同而言,喜剧感受所赖以寄身的有意义与无意义事物之间的这种对比,是否也有助于对诙谐这个概念的界定。
“困惑与启示”的因素也促使我们深入思考诙谐与喜剧之间的关系问题。康德(Kant)[9]对喜剧做过一般的探讨,他认为喜剧具有某种仅能蒙骗我们于一时的明显特点。海曼斯(Heyans,1896)则阐明了喜剧的效果如何产生于继迷惑之后而来的启示。他引证海涅(Hee)说的一个高明的诙谐来说明他的意思。海涅说他的一个角色可怜的彩票掮客,赫希·海厄辛斯吹嘘伟大的罗特希尔德男爵视他为同等人——相当地“faillionairely”[10]骤然一看,这个表达该诙谐的词汇犯了构成法的错误,不可理解、不能接受而且莫名其妙。正因为如此,它使人迷惑。拨开困惑的迷雾,理解这一语词的含义,喜剧效果便产生了。李普斯(1898,第95页)进一步补充了这一观点。他认为继启示的第一阶段——即令人困惑的语词意味着这个或那个——之后是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我们意识到这一无意义的语词先令我们困惑,随后才将其真实的意义展现给我们。正是只有这第二次启示,这种发现,才使一个按普通语言学的用法,毫无意义的语词构成了整个事件的关键——影响到问题的彻底解决。只有这第二次启示,才导致了喜剧效果的产生。
对我们来说,无论这两种观念中的哪一个使问题变得更清楚,这场有关困惑与启示的讨论都能使我们更接近于一个特殊的发现。因为如果海涅的“faillionairely”的喜剧效果取决于外表毫无意义的语词问题的解决的话,那么,“诙谐”肯定无疑地归因于该语词的形成及由此而形成的该语词的特征。
诙谐还有另一个特征,这一特征与我们已经考虑过的上述特性毫无联系,但在权威们看来却是不可或缺的。让·保罗说(1804,第2部分,第42段):“简洁乃妙语的形体与灵魂,它就是它的自我。”这句话不过是莎士比亚的剧本《哈姆雷特》(第二幕第二场)中那个饶舌老人所言之语的更改而已:
既然简洁乃妙语之魂。
既然长篇大论会为他肢解。
继而剩下外表华丽的词藻。
那么,我还是言简为好。
在这一点上,李普斯(1898,第90页)所做的有关诙谐的简洁性的说明是非常重要的:“诙谐说它不得不说之事,并不总是用很少的词,而是用太少的词——亦即,所用的词未达到严密逻辑或普通思想和言语方式的最低要求。诙谐实际上是通过不说而说了它不得不说之事。”
从诙谐与漫画的联系中,我们已经看到,它们“一定要使暗含或隐藏之物显露出来”(费舍,1889,第51页)。我之所以再次强调这一决定性因素,是因为它与诙谐本质的关系比与诙谐是喜剧的一部分的关系更为密切。
(二)
我完全清楚,摘自作家们有关诙谐的这些不充分的只言片语并不一定是正确的。考虑到我在对如此复杂且微妙的思维做丝毫不差的正确描述时可能遇到的困难,我不能不使那些好奇的求知者花较大力气从原始资料中获取他们想要的信息。但我不敢保证他们将满意而归。上面罗列的那些作家所提出的有关诙谐的特征和标准——活动性,与我们的思想内容的关系,游戏性判断的特征,不相似的东西之间的匹配,对比的观点,“胡说的意义”,困惑与启示的相继发生,隐含意义的显露,妙语的独特简洁性——所有这些,在我们乍一看是如此中肯,如此容易为事例所证实,以致我们不可能有低估这些观点的危险。然而,它们不过是些只言片语,我们希望看到它们能够联结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我们有权要求一部传记通过一系列轶闻趣事对一个人的人格做出描述;然而,当一切都说了和做了之后,它们对于我们关于诙谐知识的增加并不会比一部传记做得更好。我们对于可能存在于那些分离的决定因素之间的联结仍一无所知,比如诙谐的简洁性与游戏性判断的特征之间究竟有何关系。我们还想了解,为了成为一个适当的诙谐,诙谐是否必须满足所有这些决定因素,抑或只满足部分即可。如果答案是后者,那么,哪些决定因素可为其他因素所替代,哪些决定因素又是不必要的。我们也希望依据看来是不可缺少的特征对诙谐进行分组和归类,我们从文献中所发现的归类,一方面基于诙谐中采用的技术性方法(如双关语或文字游戏);另一方面,也基于诙谐在言语中的运用(例如,用于漫画、特征刻画以及冷落目的之诙谐)。
因此,对于阐明所有新的揭示诙谐奥妙的目的,我们不应该有什么困难。为确保成功,我们有两条道路可以选择:要么导入新的视角进行研究,要么通过集中注意或增进兴趣,竭力洞察得更加深远一些。我们可以确保,至少在后一方面我们不会失败。令人惊讶的是,为达到他们的研究目的,权威们均满足于少量的已得到认可的诙谐事例。并且,他们每个人均从其先驱那里选取同一事例。我们一定不要推卸责任,即分析那些曾帮助第一流的权威研究诙谐问题的同样事例。
但我们仍试图将目光对准新的材料,以便为我们的结论奠定一个更广泛的基础。因此,很自然,我们应该选择一些诙谐的例子作为我们研究的主题,在我们的生活过程中,我们自己曾被这些例子最深刻地打动,这些例子也使我们笑的最多。
诙谐这个主题值得如此劳神吗?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撇开激励我探索诙谐问题、照亮我研究之路的个人动机不谈,我提醒大家注意。所有心理事件之间均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这一事实保证了,甚至在一个遥远的领域内所获得的心理学发现,也将在其他领域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我们还应记住诙谐在我们的社会中所具有的独特的、甚至激动人心的魅力。一个新的诙谐几乎能像一个普遍感兴趣的事件一样发挥作用;它能像有关胜利的最新新闻一样从张三传到李四,再从李四传到王五。即便是显赫人物,当他们认为值得讲述其出身、所到过的城市和国家、所接触过的要人的故事时,也绝不会为在其自传中报道自己曾经听到过某些精彩的诙谐而感到羞愧。[11]
二、诙谐的技巧
(一)
我们还是循着机遇的引导,考虑一下前一章里我们所遇到的第一个诙谐的例子吧。
在题为“卢卡浴场”的《旅游图》那部分里,海涅介绍了汉堡的赫希·海厄辛斯——一个讨人喜欢的彩票掮客和爆米花制造商,他向诗人吹嘘他与有钱的罗特希尔德男爵过往甚密,最后他说道:“博士,如同上帝将会赠予我一切好东西那样真切,我和萨洛蒙·罗特希尔德并肩而坐。
他视我为与他平等的人——非常faillionairely。”[12]
海曼斯和李普斯运用这一诙谐(一个公认的绝妙而且最有趣的诙谐),来例证他们的有关诙谐的喜剧效果观。他们认为,诙谐的喜剧效果源于“困惑与启示”(同上,第12页)。不过,我们暂且不谈这一问题,而要问另一个问题:“是什么东西使赫希·海厄辛斯的这种说法变成了诙谐呢?”只有两个可能的答案,要么是句子所表达的思想本身拥有成为诙谐的特征,要么是诙谐存在于句子所给定的思想表达之中。无论诙谐的特征存在于哪一方,我们都要进一步探讨并试图予以查明。
一般说来,一种思想能用各种不同的语言形式——也就是说,用各种不同的语词来表达,——不同的语词能同样恰当地表达某一思想。赫希·海厄辛斯的表白以一种特殊的表达形式呈现了他的思想。正如我们所见,这种形式非常奇特,且不那么容易为人理解。我们可以试着用其他语词尽可能精确地表达同样的思想。李普斯已经这样做了,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以哪种方式阐明了诗人的意思。他写道(1898,第87页):“我们知道,海涅的意思是说,他(海厄辛斯)受到这一款待是以亲近为基础的——不是那种一般的亲近。这种亲近并非是具有百万富翁特点的人普遍接受的规范。”假如我们换个说法而又不改变其意思,那么下述说法可能更符合赫希·海厄辛斯的含义:“罗特希尔德视我为他的同等人,相当的友好——也就是说,尽了一个百万富翁之所能。”我们只想补充一句话:对于任何一个有过类似经历的人来说,一个富翁的屈尊总包含着某种不那么非常令人愉快的东西。[13]
迄今,不管我们坚持该思想的两种同等有效的表达方式中的哪一个,都可以看出,我们已经解答了我们给自己提出的问题。在该事例中,成为诙谐的特征并不存在于思想之中。海涅借赫希·海厄辛斯之口说出的是一种正确而敏锐的观察,一种显然是痛苦的观察。这种观察在一个面对如此巨大财富的穷人身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们不应当冒险把它描述为具有诙谐的性质。无论何人,在思考翻译的过程中,如果不能摆脱他对由诗人所赋予的该思想的形式的回忆,因而觉得思想本身也包含在诙谐的本质中,那么,我们就可告诉他一个确切的标准,即诙谐的特征在翻译中已经丧失了。
赫希·海厄辛斯的话确实使我们捧腹大笑,然而李普斯的或我们自己对它的翻译,虽然能使我们愉悦和深思,却不能使我们发笑。
但是,倘若使我们的事例成为诙谐的东西不存于其思想中,我们就应该在形式上,在其表达思想的措辞中去寻找。我们只需研究其表达形式的独特性,就可了解什么可以叫做诙谐的言语或表达的技巧,什么是与诙谐的本质有密切关联的东西。因为假使代之其他的东西,诙谐特征与效果就消失了。此外,在将诙谐的言语形式看得如此重要这一点上,我们与权威们的意见是完全一致的,费舍因此写道:“首先是纯粹的形式(sheer for)才使一个判断变成了诙谐(1989,第72页)。”并且,我们还想起让·保罗的一句格言,在这句格言中,他阐明了诙谐的这一确定的特点:“无论是在勇士们当中还是在话语中,阵地(position)是沙场制胜的利刃。”
那么,构成诙谐的“技巧”是什么呢?思想,例如此处的事例所表达的那种思想,要发生什
么样的变化才能变成使我们捧腹大笑的诙谐呢?通过将我们的译文与诗人的原文相比,我们发现发生了两件事情。首先,出现了相当多的缩写式。为了充分表达该诙谐所包含的思想,我们不得不将一句字数少得不能再少的附言“that is,so far as a illionaire ”(也就是说,尽了一个百万富翁之所能)加到原文“R.treatedquite as his equal-quite faillionarely”(R待我如同等人,相当的友好)之上。即便如此,我们仍觉得还有必要提供一个进一步解释的句子。[14]
诗人添加得更为简短:“R.treatedquite as this equal-quite faillionairely”在这一诙谐中,由第二个句子添加到第一个中,说受到友好款待的所有限定,已经消失殆尽了。
但也不是根本没有保留一个能使我们重新建构它的替换物,因为又发生了第二个变化,[15]在这种思想的非诙谐性表达的“faili?r(友好)一词,已被转换为诙谐性表达中的“faillion?r”(faillionarely)一词;毫无疑问,诙谐之所以成为诙谐的特征及其引起大笑的力量正是取决于这种言语的结构。这个新合成的词的前一部分与第一句的“faili?r”重叠,其后面的音节则与第二句:“Million?r”(百万富翁)对应。它代表第二句的“Million?r”部分,因而也代表整个的第二个句子。于是,它促使我们去推断诙谐表达中所省略的第二个句子。它可以被视为由“faili?r”和“Million?r”两个成分合成的“复合结构”。图解这一合成词从作为其成分的这两个词[16]中派生出来的方式将是非常有趣的:
FAMILI ?R
MILION?R
FAMILION?R
这样,便可以用下述方式表示将思想转变为诙谐的过程。乍看起来,这一方式难以置信,然而却产生了活生生地摆在我们面前的准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