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二:故意伤害(轻伤)案】
这案子更乱。
KTV包厢里,两拨人因为口角发生冲突。他的当事人,被指控一拳打断了对方的鼻梁骨,鉴定为轻伤二级。
麻烦的是,现场没有监控。
证据只有双方各自的口供,以及双方朋友的证人证言。
结果可想而知,完全是两套说辞。
对方说,是他的当事人无故挑衅,蛮横出手。
他当事人的说法则是,对方喝多了调戏自已同行的女性朋友,他上前理论,对方先推搡了他,他情急之下才挥手挡了一下,没想到对方没站稳撞到了桌角。
典型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唯一客观的证据,只有一份医院的诊断报告,证明对方的鼻梁确实断了。
这种案子,最考验律师从一团乱麻中构建逻辑闭环的能力。
张志远强迫自已冷静下来,翻开了最后一份,也是最厚的一份卷宗。
【案卷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被告人,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开了家小有名气的土特产店。为了扩大经营,开了几家分店,结果资金链断了。
为了盘活生意,他开始向周围的亲戚、老邻居、老顾客“借钱”,并承诺给予远高于银行利息的“分红”。前后总共吸收了三百多万资金。
最终,生意还是黄了,钱也还不上了。当初的“投资人”们把他告上了法庭。
起诉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被告人自已大喊冤枉,他坚称自已只是借钱周转,压根没想过要去搞什么“非法集资”,那些人都是自愿借给他的。
卷宗里,附着几十张手写的“借条”,上面清晰地写着借款金额和利息。
张志远看着这份卷宗,手心开始冒汗。
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借贷”与“非法集资”的边界。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还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
这需要对金融犯罪的构成要件,有着极其精准的理解。
三个案子,三种完全不同的困境。
第一个,考验的是在铁证如山下,寻找法律缝隙的精细操作能力。
第二个,考验的是在证据缺失时,重构事实、说服法官的逻辑叙事能力。
第三个,考验的是对复杂法律概念的深刻理解和辨析能力。
张志远抬起头,看了一眼办公桌后那个悠闲喝着咖啡的男人。
他现在才明白,这三份看似随手抽出的卷宗,根本不是随机的。
这是张伟给他精心设计的三道关卡。
能这么巧合随手一抽就抽出这三个案子,应该是早就准备好了,就等自已开口!
张志远整个人像是被钉在了沙发上。
办公室里安静得只能听见纸张翻动的沙沙声,和他自已越来越粗重的呼吸声。
这不是一次普通的作业,这是他的执业资格投名状。
赢,或者继续当一个跑腿的助理。
张志远摘下眼镜,用力揉了揉发酸的眼睛,然后重新戴上,目光再次落回第一份案卷上。
盗窃案。
铁证如山,监控清晰,本人供认不讳。
唯一的生机,就在那个数字上:10999元。
他飞快地在手机上搜索着相关的司法解释、判例和各地的量刑标准。屏幕的光映着他专注而紧张的脸,笔记本上,一个个关键词被飞快地记下:
“价值认定:购买价 vs. 二手价 vs. 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