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
“吼!”
“吼!”
一时间。
赫连察的命令如野火般传遍草原。
各部的勇士们从帐篷中钻出,在寒风中检查弓弦,磨利弯刀,喂饱战马。
女人和孩子则是默默将风干的肉和奶疙瘩塞进男人的行囊。
这便是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最大的区别,大乾要想进攻匈奴,必须粮草先动,需要极大的时间准备。
往往前线一个将士的口粮,需要两三个农夫来保证,同时还要兼顾路上的损耗,最后送到前线,粮食能剩个四分之一,那就算很不错的效率了。
这也是匈奴许多时候,都有恃无恐的原因。
因为打仗太烧钱了。
大乾要将粮食源源不断的送往前线,并且由前线朝着漠北深处输送!
匈奴王庭一旦退到大戈,那大乾想打,就要深入大漠,横跨大漠,大乾精锐出少了,那压根打不出很大的战果,甚至还会战败,但若是出大军,这就会对粮草的供应压力极大!
因此哪怕是陈平都没往这里想,因为这要付出的代价太大,甚至掏空整个大乾,都难以打这一仗!
以单单的规模出兵,或者是闪电战,那高阳压根不必假死,其背后所要付出的代价,与取得的战果完全不成比例。
但匈奴却不同。
草原大多都是奴隶制,战争一起,粮食和战马都是奴隶自己准备的,当然,劫掠也大多进了自己的腰包。
这也便注定了匈奴的作战模式,那便是集结快,只能以速度取胜,大肆劫掠,而非大规模作战!
若胜,则高歌猛进,一旦要他们拼命,死伤极大,那他们溃败的也会比谁都快!
短短数日,一股股骑兵洪流从四面八方汇向王庭,狼头大纛之下,人马汇聚,黑压压的望不到边。
七日后。
匈奴王庭前的草原上,五万铁骑肃立,鸦雀无声,只有战马偶尔的响鼻和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
赫连察一身黑铁重甲,猩红披风在朔风中拉得笔直。
他策马缓缓巡行于军阵之前,目光扫过一张张被风霜刻蚀,写满战意与贪婪的脸。
赫连察勒住战马,面向全军,声震四野。
“草原的雄鹰们,长生天终于睁开了眼,收走了那个叫高阳的恶魔!”
“现在,挡在我们面前的,只剩下一座座关墙,和一群没了头狼的绵羊!”
赫连察猛地拔高声音,弯刀直指南方。
“告诉我,你们想要大乾江南水乡白嫩的能掐出水的女人吗?!”
“想!!!”
一时间。
怒吼声如山崩海啸。
“想要他们仓库里堆积如山的粮食、绸缎、金银吗?!”
“想!!!”
“想让你们的妻子戴上大乾的珠钗,让你们的孩子吃上白米细面,让你们的帐篷里堆满抢来的财宝吗?!”
赫连察继续道。
“想!想!想!!!”
五万人的咆哮让大地都在颤抖,汇聚成一道道的声浪,直冲云霄,响彻苍穹。
赫连察满意地看着被彻底点燃的士气,手中弯刀狠狠劈。
“那就跟着本单于,去抢!”
“出发!”
“杀!”
“杀!”
“杀!”
一时间。
五万铁骑如黑色洪流,滚滚南下。
马蹄践踏枯草,扬起漫天烟尘,大地为之震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