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有三四十斤的样子,还挺重手。
浩浩还是挣脱了张晓雨的手,跑过来:“把大猫给我把大猫给我”
喊着就扑了上来,大猫突然用力挣开了李麦,李麦措手不及,给它跳了下去,一人一虎居然拥抱了起来
李麦猛地提起的心慢慢放下去,灌注了力气的右手也慢慢松弛下去。
浩浩抱着大猫,大猫跟只温顺的猫咪依偎在他怀里,看着太有爱了,连张晓雨都被感动了。
恰在此时,李麦的目光突然一凝,耳朵动了动。
张晓雨看见,忙问,“怎么了”
李麦抬起手示意她不要说话,浩浩和大猫也很乖地停止发出了声音。李麦转过身,面向树林,凝神静听。
他捕捉到了枪支射击的声音,虽然只有一声,虽然极其的轻微,但他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了。而且他好判断出,枪声离这里最多一千五百米,因为密布的丛林,传到这里已经非常的微弱了。
同时,他还判断出,那不是猎枪的声音,而是自动步枪,而且肯定是八一系列步枪
胡文兵没有告诉他这段时间有军方的人在北岭山训练,龙章也没有告诉他这几天会有强力部门在这片丛林执行任务。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持枪歹徒
他这才想起,之前沉浸在幸福当中,又因为自己强大的自信,他根本没有打开扔在车里的单兵电台,他也知道这处山谷手机是没有信号的。
看了看张晓雨和浩浩,目光落在大猫身上,李麦沉声对张晓雨说,“可能出事了,我们得离开这里。”
说着,他摸了摸浩浩的脑袋,“儿子,咱们要去别的地方玩了,你让大猫走吧。”
浩浩坚决地摇头:“我不,我喜欢它,我要带它回家”
李麦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小孩子有哪一个是不喜欢小动物的,这小白虎又长得萌萌憨憨的,更招人喜欢了。
张晓雨这时候说,“浩浩,大猫的妈妈肯定也在焦急地等着它回家呢,如果你不放它走,它妈妈肯定会着急的。”
浩浩犹豫着,李麦抓住机会,说道,“以后有时间老爸带你来这里和大猫玩,好不好”
看了眼李麦,浩浩扭头认真地问那小白虎,“大猫,你妈妈在家等你对吗”
小白虎没说话,就看着浩浩。
“好吧,虽然我很想把你带回家,天天在一起玩,但是我不能那么自私,让你的妈妈着急。大猫,你回家去吧,我还会回来找你的。”浩浩摸着小白虎的额头,带着点哭腔说。
李麦和张晓雨感叹儿子懂事的之余,也被这分离的一幕给震撼到了,张晓雨的眼眶中更是溢出泪水来。
“好了,要去收拾东西了,和大猫说再见吧。”李麦硬着心肠,示意张晓雨把浩浩牵走。
浩浩一步三回头地看着大猫,大猫蹲坐在那里,看着浩浩。它似乎想不明白为什么事情会突然变成这个样子,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目光中带着点疑惑。
李麦微微叹了口气,轻轻地抚摸了大猫几下,然后飞快地开始收帐篷。他的速度非常的快,一个人只花了一分半钟,就把偌大的帐篷收进了袋子里,连床垫被子枕头等等各种东西都收拾了起来,往车尾箱里装。
那边,张晓雨哄着浩浩帮着她收拾炊具什么的,浩浩的目光却是一直看着二十多米外的大猫。
很快,所有的东西都装上了车。
李麦向张晓雨打眼色,张晓雨抱起浩浩上车,李麦接着就关上车门,浩浩就趴在车窗那里看大猫。
车子启动缓缓开去,大猫这个时候才明白,他们要走了。
突然,大猫发足狂奔,追了上去,发出一种闻者悲痛但并不成熟的虎啸。车里的浩浩看见追上来的大猫,顿时大哭起来,跳着冲李麦大喊:“停车停车李麦你快停车我要大猫我要大猫”
张晓雨都搞不掂他了。
无奈,李麦只得停下,推门下车,大猫一下子就窜过来,趴在后座的车门上,悲伤地叫着。
不知道浩浩怎么弄的,居然推开了车门,大猫一下子就跳上去,扑到怀里,就呜呜咽咽地叫鸣着。
“大猫,你是无家可归了吗”浩浩抱着大猫的脑袋问,“那你上我家住,好不好”
大猫呜呜咽咽地叫着,温顺地用脑袋拱着浩浩。
张晓雨看得心头一阵比一阵难受,便说道:“李麦,要不就把它带回去再做打算吧。”
苦笑地摇了摇头,李麦说:“嗯,现在也没别的办法,回去再说。”
第145章 虎目噙泪
李麦的判断一点都没错,距离无名山谷约莫1700米处的树林里,李小刚靠坐在大树干上,正在咬着一块带血的兔子肉。
此时,李小刚身上的那身警服已经不知道扔到了什么地方去,他身上穿了一件单薄的短袖衬衣,下面是一条露出半截小腿的深色长裤。他的脸上和胳膊,都是冒着丝丝鲜血的小伤口,有的还很长。
看样子,他是硬生生地在这片丛林里冲开了一条路,因此留下这些伤痕。
那支八一杠自动步枪被他扔在手边,前面是一只被开膛破肚的野兔,一把带血的砍刀就扔在草地上。
他刚刚用枪打死了一只野兔,已经十几个小时没有进食的他,用从山下农户里偷来的砍刀把野兔宰了,就这么生生地吃起来。
现在的李小刚,在遭受了沉重的人格侮辱以及身体创伤之后,杀了两个人,又逃入了这深山,已经爆发出了人类最原始的本能。人类文明的概念已经彻底从他的脑子里消失了,为了活下去,他会下意识地去做任何一切事情。
活吃野兔肉便不在话下。
从这一点看,倒是跟一些特种部队的训练指向有些相同激发人体潜能,把文明世界的人变成能够适应原始世界的人。
最令人费解的是,仅仅是使用过气枪的李小刚,居然可以使用八一杠只用一发子弹就把奔跑中的野兔打中。
这种枪法,一般的特种兵都难以企及。
吞下了一大块兔子肉,李小刚突然愣了一下,随即,他飞快地一抹嘴角的鲜血,操起八一杠和砍刀就起身飞快地朝密林中钻进去。
他突然意识到,枪声极有可能引来麻烦,因此果断地离开那里。
不得不说,这个不到二十岁的小混混小窃贼,经过这些事情,迅速成为了敏感的刺猬。
凭借着感觉,李小刚几乎是没有目的地狂奔着,那些时不时就划破他胳膊和脸庞的枝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