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赶到现场的是附近派出所的民警,他们一边迅速疏散围观群众,设立警戒区域,防止发生二次事故,一边紧急拨打了急救电话。短短十几分钟内,300 多名民警陆续抵达现场,救护车的鸣笛声从四面八方传来,将伤者源源不断地送往附近的医院。
负责现场指挥的民警,看着眼前这片狼藉,内心充满了沉重与焦灼。“当时脑子里一片混乱,首先要弄清楚的是,这到底是意外事故,还是人为制造的爆炸?” 一位参与现场处置的老民警回忆道,“如果是意外,可能是车辆故障引发的燃气爆炸;但从现场的破坏程度来看,更像是人为携带炸药引爆。可如果是人为,凶手是谁?他还活着吗?”
这起爆炸案的严重性,很快引起了各级领导和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当晚,福建省公安厅、厦门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 “6?24” 公交车爆炸案专案组,抽调了全省最精干的刑侦、技术和法医人员,全力投入案件侦破工作。那个夜晚,专案组的所有成员都没有合眼,他们在现场搭建了临时指挥部,制定了详细的侦破方案,兵分三路展开工作。
第一组警力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清理现场残留物,尽快恢复交通通行。民警们穿着防护服,小心翼翼地清理着现场的遗骸和碎片,每一个细小的物品都被妥善保管,作为潜在的证据。为了避免破坏现场,他们甚至放弃了使用大型机械,用手和小型工具一点点清理,双手被划破是常有的事。
第二组警力承担起排查可疑人员的任务。他们以厦门为中心,辐射全省范围,对有盗窃、爆炸前科的人员,近期流入厦门的外来人员,以及各类重点管控对象进行逐一排查。同时,他们还走访了公交车沿线的商铺、居民和过往行人,希望能找到目击者,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第三组是技术勘查组,这也是案件侦破的核心力量。技术人员带着专业设备,对爆炸现场进行了全方位的勘查,提取了爆炸残留物、车辆碎片和受害者的随身物品等大量物证。他们的目标很明确:通过技术分析,确定爆炸物的种类和数量,锁定爆炸中心点,为后续的侦破工作提供方向。
技术人员经过连续几天的细致勘查和反复比对,最终确定了爆炸的精确位置:位于车厢前部第六个座位右侧前方约 20 厘米的通道地板上。爆炸在地板上炸出了一个直径约 50 厘米的大洞,洞下方的钢梁从上到下被彻底撕裂,车轮外胎呈现粉碎性破坏,轮毂也严重凹陷。这些痕迹表明,爆炸物是被放置在车厢地板上引爆的,且威力巨大。
为了确定爆炸物的具体种类和数量,技术人员将提取到的残留物样本送往国家权威技术部门进行鉴定。经过专业分析,最终确认爆炸物为硝氨类炸药,总重量约 9 公斤。硝氨类炸药威力强劲,通常用于矿山开采和大型工程爆破,如此大剂量的炸药被带入公交车,显然是有预谋的犯罪行为。
与此同时,专案组的 49 名成员开始了一项艰巨的任务:核实车上所有乘客的身份和位置。当时,这辆公交车上共有 169 名乘客,其中 8 人在中途下车,幸免于难。要在短时间内核实 169 人的身份信息,并确定他们在车厢内的具体位置,难度极大。专案组采用了 “滚雪球式” 的排查方法:先找到幸存的乘客和部分遇难者家属,通过他们回忆同行的熟人或相邻的乘客,再顺藤摸瓜,逐步扩大排查范围。
这个过程异常繁琐。民警们白天走访幸存者和家属,晚上整理信息,常常忙到凌晨。有一位幸存的工人,因为爆炸导致听力受损,交流十分困难,民警们耐心地用纸笔与他沟通,花了整整一天时间,才从他口中了解到相邻几位乘客的信息。经过 20 多天的不懈努力,专案组终于核实了所有 169 名乘客的身份,并且绘制出了他们在车厢内的大致位置分布图。
身份核实工作完成后,案件侦破进入了关键阶段:锁定嫌疑人。专案组对所有乘客的背景信息进行了详细调查,包括他们的职业、社会关系、有无犯罪记录等。同时,法医对 40 名遇难者的遗骸进行了长达三个月的细致检验。在检验过程中,技术人员发现,所有遗骸上都没有发现自动引爆装置的残留物,这就排除了凶手安装定时炸弹后离开现场的可能性。
凶手必然在这辆公交车上,且很可能已经在爆炸中身亡。
这一发现让专案组的排查范围大大缩小。他们将重点放在了 40 名遇难者身上,逐一核实他们的身份和背景。很快,一个关键线索浮出水面:40 名遇难者中,有 39 人的遗体都被家属认领,唯独一名男性死者无人认领。更重要的是,法医通过检验确定,这名男性死者的遗体距离爆炸中心点最近,身体损伤最为严重,他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为了进一步确认情况,专案组再次走访了幸存的乘客和遇难者家属。有多位幸存者回忆,在爆炸发生前,曾看到一名男子坐在爆炸发生的区域,双手紧紧护着一个黑色的大包,神态十分异常。一位姓刘的女士回忆道:“我当时经过第六个座位,那个人正好抬头看我,看着大概二十六七岁的样子,骨架比较粗,留着平头,穿一件脏兮兮的旧衬衣,腿上放着一个黑提包,双手一直护着,眼神呆呆的,看起来很奇怪。” 另一位林女士也补充说:“那个人个头不算太高,但肩膀很宽,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表情很忧郁,一直盯着自己的包看。”
这些证词进一步印证了那名无名男性死者的嫌疑。但问题随之而来:他到底是谁?要在那个没有 DNA 数据库的年代,仅凭遗骸和目击者的描述确定一个人的身份,难度极大。法医们再次对无名死者的遗骸进行了细致检验,从中提取到了更多有价值的信息:通过骨骼分析,确定他身高约 1 米 76,年龄在 27 岁左右;从他穿着的衣物和随身携带的少量物品来看,他的社会地位较低,经济条件较差;更关键的是,法医在他的体内发现了两种寄生虫,这种寄生虫主要存在于农村地区,通常与长期从事体力劳动、生活卫生条件较差的人群相关。综合这些线索,专案组初步判定,这名嫌疑人很可能是一名来自福建农村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
就在案件侦破陷入僵局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带来了关键线索, 一名在公交车上作案的小偷。当天,这名小偷趁晚高峰人多拥挤,正在公交车上寻找作案目标,还没等他得手,爆炸就发生了。他虽然也受了伤,但幸运地活了下来。由于他是受害者之一,警方对他进行了全力救治。得知警方正在侦破这起爆炸案,这名小偷深受感动,主动向警方提供了线索。
“我干这行这么多年,什么样的人都见过。” 小偷对民警说,“那天我在车里观察过那个男的,他穿着打扮很土气,口音像是永安一带的人,看起来没什么钱,不像是上班族或者游客。你们要是想找他,不妨去永安那边查查,说不定能有收获。” 这个线索让专案组眼前一亮,结合之前法医对寄生虫的分析,他们立刻将排查重点锁定在了福建三明、永安一带的农村地区。
专案组随即请求省公安厅协调,将根据目击者描述绘制的嫌疑人手绘画像,分发到永安及周边地区的公安机关。民警们带着画像,深入各个乡镇和村庄,展开了拉网式的走访调查,重点排查 20 至 30 岁之间的失踪男性。然而,在那个信息不发达的年代,要在偌大的区域内找到一个身份不明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专案组排查了 60 多条线索,核实了 2500 多名失踪人员的信息,却始终没有找到与嫌疑人特征完全吻合的人。
就在大家快要失去信心的时候,案件终于迎来了突破性进展。1982 年 3 月 15 日,一名仓库管理员在距离爆炸现场 150 米处的仓库屋顶上,发现了一只烧焦的断掌。管理员立刻将这一情况报告给了警方。技术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提取了这只断掌上的指纹。经过仔细清理和修复,他们将提取到的指纹与全省在逃人员的指纹档案进行比对,最终发现,这枚指纹与 1977 年越狱的在逃人员黄可芬的指纹完全吻合!
这个发现让整个专案组都沸腾了。历时 9 个月的艰苦排查,“6?24” 公交车爆炸案的嫌疑人终于被锁定 。
正是黄可芬!消息传来,所有参与案件侦破的民警都长舒了一口气,压在他们心头的巨石终于落了地。
然而,一个新的疑问又摆在了大家面前:黄可芬原本是打算到厦门继续炸鱼,他为什么会在公交车上引爆炸药?是意外还是故意报复社会?为了弄清这个问题,专案组再次展开了深入调查,走访了 124 名黄可芬的亲属和朋友,试图还原他越狱后的生活轨迹和心理状态。
从调查结果来看,黄可芬越狱后,确实一直痴迷于炸鱼,他携带炸药的初衷很可能是为了寻找合适的水域炸鱼。因此,有一部分人猜测,这起惨案可能是一起意外:黄可芬将炸药随身携带,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可能因为车辆颠簸、挤压,导致炸药意外走火,最终引发了爆炸。这种说法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黄可芬此前的犯罪行为主要集中在盗窃和炸鱼上,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报复社会的倾向。
但也有另一种观点认为,黄可芬的行为是故意的报复。他因盗窃和非法持有爆炸物被判刑,越狱后一直处于逃亡状态,对社会充满了怨恨。他可能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的待遇,于是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念头,携带炸药登上公交车,制造了这起惊天惨案。这种说法也有其依据,毕竟 9 公斤的硝氨类炸药威力巨大,黄可芬作为长期接触炸药的人,不可能不清楚其破坏力,将如此大量的炸药带上满载乘客的公交车,很难用 “意外” 来完全解释。
遗憾的是,由于黄可芬在爆炸中身亡,这起案件的真正动机,永远成了一个未解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