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00 元现金的诱惑下,寇某动摇了。由于小红年纪太小,不会写字,寇某便自己写好伪证,让小红照抄了一遍。这份颠倒黑白的伪证上写着:“我年龄太小不懂事,和一些人发生性关系,爸爸妈妈知道以后狠狠的打我,我迫不得已说出和石某发生性关系。石大哥是好人,我和他没有性关系。” 拿到伪证后,高宏伟立刻赶到看守所,将伪证拿给石某看,教唆他在法庭上翻供。
6 月 14 日,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石某按照高宏伟的嘱咐,当庭翻供,声称自己之前的证词是在刑讯逼供下作出的。高宏伟则手持小红的伪证,振振有词地为石某辩护,试图混淆视听。法庭察觉到案件存在疑点,将案卷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在检察机关的耐心询问下,小红和寇某终于良心发现,如实交代了被收买出具伪证的全部过程。得知事情败露后,高宏伟为了推卸责任,暗中指使冯某将 2000 元钱要回来,随后又主动跑到派出所 “自首”,声称自己是被冯某和寇某欺骗。可他刚走,小红就再次报警,说冯某正在她家大闹,逼迫父亲退钱。
真相终于水落石出。第二天,法院再次开庭,高宏伟依旧穿着笔挺的西装,试图继续为石某辩护。可就在休庭时,两名民警走到了他面前,依法将其传唤。律师在法庭上被传唤,这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也让高宏伟的职业生涯彻底走到了尽头。
2000 年 11 月 16 日,高宏伟因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2 年,同时被吊销律师资格证书。这场风波,让他从受人尊敬的律师,变成了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
缓刑期间,他四处找工作,却因为有案底而屡屡碰壁。曾经的同事疏远他,亲友对他指指点点,社会的歧视和生活的压力,让他的心理逐渐扭曲。他开始抱怨社会不公,憎恨身边的一切,认为是这个社会毁了他的前途。这种负面情绪在他心中不断积累,最终孕育出了一颗罪恶的种子。
2005 年和 2006 年,随着 “刨奔案” 的接连发生,警方通过作案地点、手法等线索,两次将高宏伟列为犯罪嫌疑人。但曾经的律师身份,让他具备了极强的反侦查能力和心理素质。在接受询问时,他始终镇定自若,回答问题滴水不漏,既不承认罪行,也没有露出任何破绽。由于缺乏直接证据,警方只能依法将他释放。
这一次,当 “213 案件” 发生后,警方将所有线索重新整合,发现所有疑点都再次指向了高宏伟。那位被抢走手电筒的受害者,认出了高宏伟随身携带的手电筒正是自己丢失的那一个;技术部门通过 DNA 比对,确定现场遗留的头发与高宏伟的基因信息高度吻合。种种证据表明,高宏伟就是那个让整座城市陷入恐慌的 “刨奔恶魔”。
2 月 16 日,专案组正式启动对高宏伟的监控。民警们分成多个小组,轮流蹲守在他的住所附近。当时的沈阳,气温低至零下 20 摄氏度,民警们躲在没有暖气的车里,裹着厚厚的棉衣,依然冻得瑟瑟发抖。他们不敢开空调,生怕发动机的声音引起高宏伟的警觉;不敢轻易下车,只能隔着车窗,紧紧盯着高宏伟家的大门。
五天五夜,民警们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饿了就啃一口冰冷的面包,渴了就喝一口矿泉水。他们仔细记录着高宏伟的每一个举动:他每天早上 7 点出门,晚上 6 点回家,路线相对固定;他偶尔会去附近的超市买东西,每次都戴着帽子和口罩,刻意遮挡自己的面容;他很少和邻居交流,走路时总是低着头,眼神警惕。
2 月 21 日 17 点,天色渐暗。高宏伟像往常一样,从外面回到家中。专案组认为抓捕时机已经成熟,果断下达了抓捕命令。几名民警迅速下车,快步冲进楼道,敲响了高宏伟家的房门。
开门的是高宏伟的父亲,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当他看到门口身着警服的民警时,脸上写满了疑惑:“警察同志,你们找我儿子有什么事吗?”
“我们是沈阳市公安局的,现在依法传唤高宏伟,请他跟我们走一趟。” 民警的语气严肃而坚定。
高宏伟听到声音,从客厅走了出来。他穿着一件灰色的毛衣,戴着眼镜,看起来斯文儒雅,丝毫不像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凶手。看到民警的瞬间,他的眼神闪过一丝慌乱,但很快就恢复了镇定:“我没做什么坏事,你们为什么要抓我?”
“到了派出所,你自然就知道了。” 民警说完,上前将手铐戴在了他的手上。
高宏伟没有反抗,默默地穿上外套,跟着民警走出了家门。在他被带上警车的那一刻,小区里的邻居们纷纷探出头来,议论纷纷。“这不是老高家的儿子吗?他怎么了?”“平时看着挺老实的,怎么会被警察抓呢?” 没有人想到,这个看似斯文的男人,就是那个让整座城市陷入恐慌的 “刨奔恶魔”。
抓捕行动结束后,民警立即对高宏伟的两处住所进行了搜查。在他与父母同住的家中,阳台的一个角落里,警方搜出了四把锤子。
一把奶头锤、一把羊角锤、一把小锤,还有一把造型奇特的自制锤。
其中那把小锤的锤头已经断裂,上面还残留着暗红色的血迹,经过检验,正是受害者的血迹。高宏伟后来交代,这四把锤子都是他作案时使用的凶器,其中奶头锤因为重量适中、便于携带,是他最常用的 “武器”。
在卧室的床底下,民警还搜出了 5 个女士拎包、7 部女士手机、10 余张银行卡,以及少量美元、港币、计算器和那个被抢走的手电筒。这些物品,都是他从受害者身上抢劫得来的赃物。随后,在高宏伟的另一处住所里,民警又搜出了 7 个女士提包,里面还有一些受害者的身份证、钥匙等物品。看着这些沾满血泪的赃物,办案民警的心里充满了愤怒。
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高宏伟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在审讯室里,他不再伪装,对自己犯下的一系列抢劫杀人罪行供认不讳。
“我第一次作案是在 2005 年 3 月...。” 高宏伟低着头,声音沙哑,“当时我失业在家,手里没钱,又不想向父母要,就想着抢点钱花。看到一个女的走进楼道,我就跟了上去,用锤子砸了她的头,抢走了她的钱包。”
当民警问他为什么要专门袭击女性和老人时,高宏伟的回答让人不寒而栗:“女人和老人反抗能力弱,容易得手。我刨人不全是为了钱,主要是为了宣泄。我恨这个社会,恨所有人,我就是要让他们害怕,让他们尝尝我所承受的痛苦。”
他还交代,自己作案的地点会根据警方的侦查方向不断调整。2005 年在于洪区作案后,遭到警方调查,他就将目标转移到了铁西区;2006 年,当铁西警方注意到他时,他又跑到了皇姑区和和平区,甚至还去鞍山作过案。他通常会在一楼蹲守几个小时,听到楼上有人下楼的脚步声后,就悄悄往上走,在二楼或三楼的缓步台处装作打电话的样子,等与受害者错身而过时,突然举起锤子猛击对方的头部。“如果一下没打死,我就再补几下,直到她不动为止。” 高宏伟的语气平静得令人毛骨悚然。
让人震惊的是,高宏伟作案的总金额还不到 1 万元。大多数受害者都是普通的上班族或家庭主妇,身上随身携带的现金往往只有几百元,有的甚至只有几十元。62 岁的张老太被他抢走 10 元钱,却付出了瘫痪在床的代价;一位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女孩,被抢走了仅有的 200 元生活费,头部却被砸成了重伤。“钱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那种掌控别人生死的感觉。” 高宏伟的这句话,暴露了他扭曲的心理。
高宏伟的双重性格,在被捕后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外面,他是心狠手辣的恶魔;但在家里,他却扮演着 “孝顺儿子” 和 “慈祥父亲” 的角色。
高宏伟离婚后,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在父亲眼中,儿子是一个孝顺、懂事的好孩子:“他每天都按时回家,从来不在外面惹事。我年纪大了,还在外面做泥瓦匠,他在家经常帮着做家务,对我和他妈妈都很体贴。” 老人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相信,自己疼爱的儿子竟然是一个杀人凶手。直到民警将搜出的赃物和凶器摆在他面前,老人的情绪才彻底崩溃,瘫坐在地上失声痛哭:“我怎么养了这么一个畜生啊!”
其实,高宏伟出狱后就没有了正当工作,一直依靠父母的退休金生活。他的父亲虽然年迈,但为了补贴家用,每天还是早出晚归地在工地上干活,根本没有时间留意儿子的异常。高宏伟将抢来的赃物藏在父母的床底下,将凶器放在阳台的角落里,两位老人竟然丝毫没有察觉。
高宏伟的儿子当时 15 岁,正在上初中。在儿子的印象里,父亲是一个知识渊博、慈祥可亲的人。每天晚上,高宏伟都会坐在儿子的书桌旁,辅导他写作业、复习功课,耐心解答他的问题。警方抓捕高宏伟的时候,儿子还在一旁玩耍,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当民警将高宏伟带上警车时,儿子还跑过去问:“爸爸,你要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 高宏伟转过头,看了儿子一眼,眼神复杂,没有说话。参与抓捕的民警后来回忆说:“那个孩子很天真,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犯下了滔天罪行。看到他的样子,我们心里都挺难受的,真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他真相。”
高宏伟家所在的小区,位于铁西区和于洪区的交界处。邻居们对他的印象大多是 “孤僻”“古怪”。“他平时很少和我们说话,就算遇见了,也只是点个头就走。” 一位邻居说,“他总是戴着眼镜,低着头走路,看起来很阴沉,让人不敢轻易接近。” 得知高宏伟就是 “刨奔恶魔” 后,邻居们都感到十分震惊。“真没想到,那个让我们提心吊胆了好几年的凶手,竟然就住在我们身边。”
2007 年 10 月 18 日,距离高宏伟被捕不到 8 个月,他在羁押地因突发脑部疾病死亡。这个双手沾满鲜血的恶魔,最终没有等到法律的正式宣判。
高宏伟的死亡,让这起轰动一时的系列 “刨奔案” 画上了一个仓促的句号。但它给沈阳这座城市带来的创伤,却久久难以愈合。那些逝去的生命,那些破碎的家庭,那些挥之不去的恐惧记忆,都成为了这座城市永远的痛。
他的故事,是一个关于人性扭曲的悲剧。他曾经拥有光明的前途,却因为一己私欲触犯法律,最终在仇恨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沦为了危害社会的恶魔。他的经历警示我们,无论遭遇多大的挫折和不公,都不能放弃对善良和正义的坚守。一旦被负面情绪吞噬,就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仅会毁掉自己的人生,还会给无数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