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2 / 2)

如今楚秀拥有的一切,都该属于他贾东旭!

更让他耿耿于怀的是,楚秀还是秦淮茹的前任。

每次想到这个就嫉妒得发狂,毕竟楚秀相貌出众。

这正是他当初一进城就处处针对楚秀的原因——生怕他们旧情复燃。

现在倒是了,因为楚秀娶了个天仙似的媳妇,肯定看不上秦淮茹了。

但自己却成了废人,楚秀反而越过越红火,这简直是在当众扇他耳光!

就像在告诉所有人:秦淮茹当年选择贾东旭,真是蠢到家了!

一旁的棒梗突然撒泼打滚:我要喝鸽子汤!我也要喝!我要......尽管浑身脓包未消,却抵挡不住那诱人香气。

大人尚且能忍,孩子哪经得住这般* ?连阎解娣刚才都想去楚秀家蹭饭了。

棒梗滚来滚去,满心以为这招屡试不爽。

虽然从未真正得逞过,但事后总能得到其他补偿,所以这次也信心十足。

不料贾张氏铁青着脸冲了上来。

她正为养老钱被挥霍一空而窝火,看到孙子耍无赖更是怒不可遏,抄起家伙就打:我叫你馋!叫你偷我养老钱吃烤鸭!今天非* 你这个白眼狼!平日里对他太过纵容,使得他肆意妄为,竟连百元钞票也敢偷,挥霍起来更是毫无顾忌,完全不懂得珍惜钱财的来之不易。

实在该狠狠教训。

闻着飘散的香气,秦淮茹满心嫉妒。

当初她怀胎时,连吃个鸡蛋都是奢望,如今丁秋楠怀孕却能享用鸽汤,这般悬殊令她眼红不已。

若是当初嫁给楚秀,此刻享受这些的就是自己了。

孕期喝上鸽汤的滋味,她只在儿时尝过一次,却终生难忘。

现在闻到这诱人香气,更觉委屈——自己怀孕时啃的是窝窝头,贾家根本没把她当人待!

别家媳妇怀胎时好歹能吃好些,贾家却从婚后便换了副嘴脸。

真是一窝禽兽!

听见贾东旭酸溜溜的话,秦淮茹暗自嗤笑。

就你这德性还敢说楚秀抢你职位?

简直厚颜* !如今连自理都成问题,给楚秀提鞋都不配!

没用的废物!

悔恨如同潮水淹没了她。

正当众人各怀心思时,楚秀夫妇正专心用餐。太美味了!丁秋楠脸颊泛红,浑身暖融融的,原本酸胀的身子仿佛注入了暖流。

见妻子满足的模样,楚秀满心欣慰。

他俯身将耳朵贴在妻子腹部:让我跟孩子打个招呼。

丁秋楠羞红了脸,轻声道:孩子还小呢,听不见的。作为医生,她自然明白这个道理。

但丈夫这般举动,正说明了他的期待与欢喜,这让她心头涌起阵阵甜蜜。

楚秀朗声笑道:虽没听见孩子动静,倒听见某个小馋猫肚子在咕咕叫呢!

楚秀本来只是想听听孩子的动静,却意外听见丁秋楠肚子里传来的咕噜声。

先前她已经吃下一整只仙灵血鸽——那鸽子比寻常品种大许多,还喝了不少汤,现在竟又饿了,可见他厨艺确实了得,而她不过是个贪嘴的小猫儿。

丁秋楠顿时羞红了脸,嗔怪着与楚秀闹作一团,院子里飘满了欢快的笑声。

邻居们瞧见这一幕,眼中尽是艳羡。楚秀夫妇感情真好啊!

这年头肯这样疼媳妇的男人可不多见。

有本事还能放下身段哄老婆,楚秀是真难得。

自打他搬来,院里从没这么热闹过。

人比人,气死人哟!

丁秋楠真是好福气!

众人议论纷纷。

楚秀身居高位,在家却毫无架子,陪着妻子嬉笑玩闹。

媳妇刚有孕,他便炖了滋补的鸽子汤,平日更是从不吝啬。

这般品性,方圆百里也挑不出第二个。

何雨水盯着那对璧人,眼眶发烫。

她原以为当初若先表白,如今被楚秀捧在手心的就该是她了。

可惜错失良机,如今只能盘算着当个暗处的情人——永远见不得光,永远不能在人前光明正大与他相依。

心口泛疼,泪水夺眶而出,可她眼神反而愈加坚决。

只要能留在他身边,阴影又如何?总好过将就旁人。

秦淮茹面色铁青,暗自懊悔:我当年真是猪油蒙了心!这才是真正的夫妻日子,楚秀的体贴她日日看在眼里。

偏自己选了贾东旭这莽夫,如今活得不如牲口,动辄挨打受骂,却连离婚的勇气都没有——没了轧钢厂的工作,她在这城里根本活不下去。

楚家窗前,灯火正暖。

夜幕降临,楚秀和丁秋楠熄灯就寝。

丁秋楠轻叹一声,掌心抚过小腹。

怀孕后许多事都得搁置,心中难免怅然。

察觉她的情绪,楚秀将人揽入怀中,指尖拂过她发梢:“睡吧。”

小青蛙使用远游卡尚未归来,需等候五日。

晨光漫过窗棂时,楚秀已熬好一锅血鸽红枣汤。

砂锅里浮着殷红枸杞,蒸汽裹挟药香弥漫整个四合院。

昨夜那碗仙灵血鸽滋养了丁秋楠的体质,如今再进补亦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