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贾谊(政论家,代表作《过秦论》)
“李斯辅秦,功在‘强秦’,过在‘亡秦’。他定郡县、统一度量衡,让秦国从‘诸侯之强’变成‘天下之强’,此乃‘兴秦之基’;可他又助赵高改遗诏、推胡亥,行严刑峻法、焚书坑儒,让天下人‘苦秦久矣’,此乃‘亡秦之根’。
吾在《过秦论》中说‘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李斯恰是‘不施仁义’的推手。他只懂‘以力治国’,不懂‘以德安民’,以为靠律法和集权就能永固江山,却忘了百姓才是天下根本。秦之亡,非亡于外敌,实亡于李斯之流‘重术轻道’的短视——他能帮秦夺天下,却不能帮秦守天下,此乃最大之过。”
东晋·陶渊明(文学家,田园诗派代表)
“李斯这一生,活成了‘名缰利锁’的囚徒。他年少从楚入秦,一心求官求势,凭着才学爬到大秦丞相,看似风光,却始终被权位绑着——为保相位,他附逆赵高;为固权势,他打压异己,到最后连‘牵黄犬逐狡兔’的平淡日子都求而不得。
吾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自在,正因看透了‘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李斯若能早悟此理,不贪那丞相之位,或许能像范蠡那样,功成身退,安享余生。世人皆为名利忙,可名利终是身外物,丢了本心换来得势,终究是一场空,李斯的结局,就是给追名逐利者的最好警示。”
北宋·王安石(政治家,变法领袖)
“李斯有‘变革之勇’,却无‘变革之智’。他敢废分封、行郡县,敢改旧文、定新制,这份打破旧俗、推行新政的魄力,与吾推行新法时‘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决心,有相通之处——变革本就需这般勇气,方能破旧立新。
可他的问题,在‘变革只重术,不重道’。他搞制度变革,却没配套民生改善;他强推集权,却用严刑峻法压制异议,最终让变革成了‘扰民之政’。吾推行青苗法、募役法,虽也遇阻力,却始终以‘利民’为根本,这便是吾与李斯的不同。变革当以‘利民安邦’为目标,若只为‘强君集权’,纵有一时之效,终会引发民怨,李斯的教训,吾在变法时时刻记着。”
明末清初·顾炎武(思想家,“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提出者)
“李斯之错,在混淆了‘天下’与‘君主’的界限。他以为‘忠君’便是‘忠天下’,以为保住秦君的权位,便是保住天下的安定——可他忘了,君主无道时,臣子当以‘天下’为重,而非盲从君主。沙丘之变,他若能以‘天下苍生’为念,拒赵高、保扶苏,何至于让天下陷入战乱?
吾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里的‘天下’,是百姓的天下,非君主一人之天下。李斯把‘秦君之利’当成‘天下之利’,为保君主私权,不惜牺牲天下公利,这便是他最大的糊涂。为臣者,当以‘天下为公’为念,而非‘君为私’为忠,李斯若懂此理,便不会落个‘亡国之臣’的骂名。”
近代·章太炎(思想家、国学大师)
“李斯之于秦,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他的‘制度构建’,让秦从一个西陲小国,变成了一统天下的帝国——郡县制、文字统一,这些举措,不仅定了秦的根基,更定了中国两千年‘大一统’的框架,此等功绩,堪称‘千古一相’。
可他的‘法家极端化’,又毁了秦。他把商鞅、韩非的‘法治’,变成了‘严刑峻法’;把‘统一思想’,变成了‘焚书坑儒’,完全背离了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初衷,成了‘暴政’的帮凶。
李斯是个纯粹的‘技术型官僚’,有构建制度的能力,却无把握制度方向的格局——他能搭好‘帝国的架子’,却填不好‘民生的血肉’,这既是他的悲剧,也是秦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