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陪同巡游的有赵高(中车府令,负责掌管皇帝印玺)和胡亥(秦始皇第十八子,昏庸无能,却受赵高教唆)。赵高深知,若扶苏继位,自己必被清算(他曾因犯罪被蒙恬之弟蒙毅判处死刑,后被秦始皇赦免),于是找到李斯,以“权势”相威胁:
- “君侯自料:能孰与蒙恬?功高孰与蒙恬?谋远不失孰与蒙恬?无怨于天下孰与蒙恬?长子(扶苏)信之孰与蒙恬?”(你与蒙恬相比,谁更有才能、功劳更高、更得扶苏信任?)
- “扶苏继位后,必用蒙恬为丞相,君侯终不怀通侯之印归于乡里矣”(扶苏继位,你必然会被罢免,最终只能回老家)。
李斯虽知“篡改遗诏”是“灭族之罪”,但对“失去权位”的恐惧最终战胜了理智——他一生追求“仓鼠”的富贵生活,无法接受“退回厕鼠”的结局。最终,他同意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立胡亥为太子,同时赐死扶苏和蒙恬。
- 辅佐胡亥:纵容暴政,失去民心
胡亥继位后(即秦二世),沉迷享乐,下令“继续修建阿房宫”“征发徭役更甚于秦始皇”,并对兄弟姐妹展开大屠杀(先后杀死20余名公子公主)。李斯虽有过劝谏,却因“害怕得罪胡亥”,最终选择妥协——他甚至写下《行督责书》,迎合胡亥“肆意享乐”的需求,主张“明主能行督责之术,以独断于上,则权不在臣下,然后能灭仁义之途,绝谏说之辩”(君主应加强对臣下的监督责罚,独掌大权,无需理会仁义和谏言)。这篇奏疏彻底暴露了李斯“为保权位,放弃原则”的本质,也让他彻底失去了百姓和朝臣的信任。
- 赵高陷害:权力斗争的牺牲品
胡亥的昏庸,让赵高逐渐掌控朝政。赵高视李斯为“夺权障碍”,开始设计陷害:
1. 挑拨离间:赵高故意在胡亥享乐时通知李斯“进谏”,让胡亥对李斯心生厌烦;
2. 诬告谋反:赵高诬陷李斯“其子李由(三川郡守)与陈胜起义军私通”,并伪造证据;
3. 严刑逼供:李斯被逮捕后,赵高对其施加酷刑,逼迫他“承认谋反”。
公元前208年,李斯被判处“腰斩”,并“夷三族”(父族、母族、妻族)。临刑前,他对儿子感叹:“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起出上蔡东门打猎,还能做到吗?)——这句遗言,既是对“逐利一生”的悔恨,也呼应了他早年“厕鼠仓鼠论”的初心,可惜为时已晚。
五、历史争议:是“大一统功臣”还是“暴政帮凶”?
李斯的一生,始终充满争议,不同时代对他的评价截然不同:
- 肯定者:视其为“大一统的奠基者”
司马迁在《史记》中虽批评李斯“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却也认可他“能明其画,因时推秦,遂得意于海内,斯为谋首”(他的谋略让秦国统一天下,是首要功臣);近代学者梁启超称李斯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认为他“废分封、行郡县”“书同文”等举措,“为中国统一立下不朽之功”。
- 批判者:斥其为“暴政的帮凶”
儒家学者(如董仲舒)认为,李斯“焚书坑儒”是“毁灭文化、压制思想”的罪魁祸首,导致“秦亡于暴政”;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评价:“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