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2 / 2)

江育平静的心泛起一丝苦涩。

是他无能,才让阿雪如此担忧。

他很快对阿雪露出微笑,示意自己一切安好,不必挂念。

阿雪看到他这样的笑容,心仿佛被撕裂。她恨不得立刻冲到他面前,砸开那冰冷的铁栏。

她从未见过意气风发的江育被困在牢中,这简直是对他的羞辱!

可他依旧从容不迫,不愧是她深爱的男人,即便此刻,也依然卓尔不凡……

男警员听说这是江育的律师,惊讶道:

“可江育涉嫌的是**罪,就算要辩护,至少也得等三天后吧?现在不是还在审讯期吗?”

王警官语气平淡:

“话是没错,但那是在确认对方有罪后,才会留出几天审讯时间,待其供认罪行,再由律师进行减罪辩护。”

“这个流程,你从警校毕业,总不会不清楚吧?”

被王警官这么一说,男警员顿时面红耳赤。他刚毕业不久,业务生疏,犯这种低级错误也难免。

只是没想到王警官丝毫不留情面。

此时,江育恰好将这一切尽收眼底,忍不住轻蔑一笑。

男警员听见江育的笑声愈发烦躁,但碍于王警官的警衔比他高出好几级,只能强忍怒火假装没听见,咬得牙关咯咯作响。

女警员在一旁担忧地望着他。两人搭档两个月,多少有些暧昧情愫,见他如此难堪,她心里也跟着揪紧。

可男警员对上她的目光却一阵不适——在他眼里,这种怜悯等同于对他能力的质疑与嘲讽,情绪顿时更糟了。

不过此刻没人真正在意他的感受。

阿雪恨不能立刻冲到江育身边,实际上两人相距不过十米。王警官刚要开口,就被她一声轻咳打断。

这时,阿雪身旁两名西装革履的男人中,那位戴金丝眼镜、气质沉稳的上前一步微笑道:王警官,接下来请允许我与当事人沟通。

王警官朝律师点头。

其实按廖志宗的命令,根本不该这么快给江育安排律师。他虽答应过,却留了心眼——只承诺找律师,可没说何时找。况且优秀律师哪能随便派?让事务所塞个实习生应付就够了。

抱着这种念头,廖志宗明令禁止下属立即满足江育的律师要求,即便安排也得拖上几日。他连借口都准备好了:将江育关在重犯隔壁,就能以危险等级相当为由搪塞上级。

正因如此,得知王警官竟敢带律师来时,男警员震惊至极——这律师分明是阿雪请来的。

当阿雪和律师出现在王警官面前时,他确实感到为难。虽然不想得罪廖志宗,但面对阿雪提供的高额报酬,他最终还是咬牙答应了。

毕竟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廖志宗的罪行已经无法辩驳,不如趁此机会卖江育一个人情。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江家的实力仍在,想要获取利益并不难。

出于这些考虑,王警官迅速将阿雪和律师带了过来。当然,他也通知了廖志宗,但对方从警司办公处赶来还需要时间。

等廖志宗赶到时,事情已成定局,他想阻拦也找不到理由了。

“阿城,才一天不见,你怎么瘦了?”

见到江育,阿雪如同抓住救命稻草,眼眶含泪快步上前。碍于铁栏杆的阻隔,她只能伸手穿过栏杆,轻抚江育的脸,心疼道:“回去一定给你补补。”

“我没事,哪会一天就瘦了?”江育笑了笑,握住她的手,感受到她掌心的汗意,知道她十分紧张。

“别担心,我很好。”他目光转向旁边西装革履的金丝眼镜男人,“这位律师是……”

哦,这位是我特意为你聘请的律师,全港岛最顶尖的秦律师,想必你也听说过他的大名。

没想到是秦律师,久仰久仰。

江育听到秦风的名字,明显有些意外。

在律师这一行要闯出名堂绝非易事,行业竞争本就激烈。既要能言善辩,又要精通法律,还要保持不败战绩,简直难上加难。

而眼前这位秦律师却是业内传奇,执业以来从未输过一场官司。不过他接案条件极为苛刻:不感兴趣的案子不接,报酬低的案子不接,缺乏挑战性的案子不接。

虽然挑剔,但经他手的都是轰动一时的大案。无论原告被告,最终都能获得满意结果。这样的金牌律师堪称行业翘楚,阿雪能在这么紧急的情况下请到他,想必费了不少功夫。

想到这里,江育不禁握紧阿雪的手,满眼疼惜:辛苦你了。

简单道谢后,江育神色恢复如常,对秦律师说道:秦律师,相信您已经了解我的案情。我可以保证,这完全是一桩冤案,我从未 ** 。

一旁的警员冷笑道:每个嫌犯在被定罪前都喊冤。就像你旁边那个连环 ** ,落网前还自称良民呢,结果呢?手上五条人命。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阿雪正要发作,江育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示意冷静。

秦风轻轻推了推金丝眼镜,语气温和却不容置疑:王警官,我们在讨论案情。作为辩护律师,我建议请无关人员暂时离场。

王警官闻言暗自着急。眼前这两位,一位是海龙集团的掌舵人,一位是法律界炙手可热的金牌律师,多少权贵都想将其收入麾下。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警员一句话就把两人都得罪了,真是年轻气盛不知轻重。

被点名的男警员顿时面红耳赤:你什么意思?谁才是无关人员?我们队长明确指示过,在命令下达前不准任何律师为江育辩护!

秦风投去怜悯的目光,轻叹道:看来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请容我说明,江育先生目前只是案件嫌疑人,并非定罪罪犯。作为嫌疑人,他完全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而我将全权负责为他洗清嫌疑。

明白了吗?即便是你们局长,甚至警界最高领导,也无权剥夺这项法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