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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我这人,就喜欢跟人讲道理(1 / 2)

从黑木镇到临江府,三十里路,但李闲却足足走了两天。

他感觉自己就像一辆跑干了油、还被卸了三个轮子的破车,全靠着一股惯性在往前挪,脚底板磨出了血泡,又被他自己用真气都算不上的念头强行催熟、磨破,和袜子黏在一起,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刀尖上。

那点微薄的功德转化成的能量,刚够吊住他那摇摇欲坠的灵魂,不至于当场散架。至于肉身,只能自求多福了。

当那巍峨的、由青灰色巨石砌成的城墙出现在地平线上时,李闲几乎要喜极而泣。

临江府城,果然不是黑木镇那种小地方能比的,城墙高达数丈,上面站着一排排披甲执锐的士卒,眼神锐利,气血充盈。

城门洞开,人流如织,车马粼粼,叫卖声、吆喝声、车轮滚滚声汇成一股嘈杂又充满活力的洪流,扑面而来。

李闲混在进城的人群里,像一滴脏水汇入大江,毫不起眼。

他佝偻着背,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虚弱、更无害,一边用眼角的余光,贪婪地打量着这座崭新的“片场”。

这地方的气,太杂了。

富贵人家的朱门之上,有淡淡的紫气升腾;贩夫走卒的身上,是辛劳的白色汗气;就连路边一块被踩得光滑的青石板,都沉淀着百年来人来人往的烟火气。各种气息混杂在一起,形成一种凡俗世界的独特风水。

对他来说,这既是最好的藏身之所,也是最大的宝库。

他正寻思着先找个地方弄点吃的,填饱那早已唱起空城计的肚子,一阵凄厉的哭喊声,突兀地刺破了街市的喧闹。

“我怨啊——!”

那声音沙哑、尖锐,充满了绝望和不甘,像一把钝刀子,在每个路人的耳朵里刮过。

人群像是被投入石子的水面,瞬间起了一阵骚动。好事者纷纷伸长了脖子,朝着声音的来源望去。

李闲也跟着望了过去。

只见不远处一座三层高、雕梁画栋的绸缎庄门口,一个身穿洗得发白的儒衫、头戴方巾的中年男子,正被两个膀大腰圆的伙计从台阶上推搡下来。

他狼狈地摔在地上,却顾不上疼痛,手脚并用地爬向绸缎庄的大门,一边爬一边嘶喊:“奸商!窃我祖方!毁我清誉!我怨!我恨啊!”

周围的看客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又是那个姓方的穷秀才,这都闹了三天了吧?”

“可不是嘛,听说他家传的什么‘云锦织法’,被瑞祥绸缎庄的朱老板给骗了去,现在人家靠这织法日进斗金,他自己反倒落得个穷困潦倒。”

“官府不管吗?”

“管?他告到府衙,连张状纸都没递进去,就被打了出来。没权没势的,拿什么跟朱老板斗?”

李闲眯起了眼。

在其他人的视野里,那只是一个落魄秀才在撒泼。但在他的眼中,随着那秀才每一声凄厉的哭喊,一缕缕极淡的、灰白色的气息,正从他天灵盖上丝丝缕缕地冒出来。

那不是鬼气,也不是煞气,而是纯粹由人的情绪凝聚而成的——怨气。

这股怨气很微弱,就像风中残烛,随时可能熄灭。它没有害人的能力,甚至连影响周围人的心神都做不到,唯一的作用,就是让那秀才自己越发倒霉,气运衰败。

“啧,开胃小菜啊。”李闲咂了咂嘴,非但没有半分同情,反而来了兴致。

他最喜欢这种场面了。

因果清晰,恩怨分明,而且看起来麻烦不大,正适合他现在这种“残血”状态练手。

“他拖着几乎要散架的步子,每一步都牵动着脚底的血泡,但他那双贼亮的眼睛却在人群里飞快扫视。

他没有硬挤,而是瞅准一个壮汉往前冲的空当,身子一侧,像条滑不溜丢的泥鳅,顺着人流的缝隙就钻了进去,恰好停在一个拎着菜篮子的大婶旁边,用手肘轻轻碰了碰对方。

“大婶,这演的是哪一出啊?”他一脸好奇宝宝的表情,声音压得又低又神秘,“莫不是那绸缎庄老板抢了秀才娘子,秀才一怒之下,当街行为艺术,以求青天大老爷关注?”

那大婶本来正看得津津有味,被他这么一搅和,顿时来了谈兴,白了他一眼:“你这后生,嘴里没个正经!什么抢娘子,比那还糟心!”

她把菜篮子往地上一放,压低了声音,活像个情报贩子:“这秀才叫方文山,祖上也是阔过的。他手里有一样织锦的绝活,能织出带云纹的布,又轻又暖和。那瑞祥庄的朱胖子,花言巧语,说是要跟他合伙,把方家的手艺发扬光大,骗他签了文书,结果扭头就把织法和方子全变成了自家的,还反咬一口,说方秀才是偷师的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