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避打击,“新的黑手”采用了更具韧性的组织形态。
· “项目制”合作模式: 他们不再建立固定的、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而是采取“项目制”的合作模式。针对某个特定目标(如获取一块土地、中标一个项目、打压某个竞争对手),临时组建一个由金融、技术、法律、公关等各领域人员构成的“任务团队”。项目完成后,团队即告解散,人员各自隐匿,难以一网打尽。
· “寄生性”生存策略: 他们不像胡三强那样试图建立独立王国,而是像寄生虫一样,依附于合法的经济实体和新兴业态之上。他们可能控制着某家p2p平台的资产端,可能渗透进某个共享经济平台的运营环节,也可能利用直播带货进行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其非法活动与正常的经济活动交织在一起,难以清晰剥离。
· 利用“政策红利”进行套利: 他们深入研究政府出台的产业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科技研发补贴等,然后成立空壳公司,编造虚假材料,专门从事政策套利活动。这不仅蚕食了国家财政资源,更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使得政策红利无法真正惠及有需要的企业和个人。
初步的较量与严峻的挑战:
李正峰主导的市委市政府,已经敏锐地察觉到了这股“新的黑手”的动向。公安机关成立了针对新型经济犯罪的专门侦查队伍,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网信等部门也加强了联动。然而,初期的交锋却倍感吃力。
· “发现难”: 其行为往往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初期很难定性。等危害结果充分显现时,往往已造成巨大损失。
· “取证难”: 电子证据易篡改、易灭失;跨境协作程序复杂、周期长;其资金流向利用多层通道和虚拟货币,追踪溯源异常困难。
· “认定难”: 法律对于这些新型犯罪形态的规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如何准确适用法律,对其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对司法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
· “协作难”: 打击此类犯罪需要跨部门、跨地区、甚至跨国的紧密协作,现有的协作机制在效率和深度上仍有提升空间。
赵晓颖的记者站,利用其非官方的灵活身份,已经开始从外围进行深入调查。她意识到,这场斗争不仅仅是法律战,更是技术战、金融战和认知战。她在给李正峰的机密报告中写道:“这股‘新的黑手’比胡三强更聪明、更危险。他们熟悉我们的规则,并善于利用规则的漏洞。与他们斗争,需要我们比他们更懂技术、更懂金融、更懂法律,并且必须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更加敏捷、更加智能的预警和打击体系。”
李正峰在市委常委会上,将应对“新的黑手”列为下一阶段深化治理和维护安全的重中之重。他强调:“魔高一尺,道必须高一丈。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和扫黑除恶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新的黑手’的出现,说明斗争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我们必须加快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新型犯罪的能力,升级我们的技术手段,完善我们的监管网络,坚决斩断这只企图伸向我们经济血脉和社会肌体的‘新的黑手’!”
清州,在初步享受了系统重塑带来的秩序与繁荣之后,不得不再次绷紧神经,投入到一场更为隐秘、也更考验智慧与耐力的新型斗争之中。这场斗争的胜负,将直接关系到清州能否守住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能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