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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按户征税,供需相济(1 / 2)

开春后的陇西郡,田埂上已是一片忙碌景象。户曹司的新税制告示贴在各村的显眼处,用汉、羌、氐三种文字写着:“凡边郡民户,按户籍所载田亩、人丁缴纳粮税,每十亩地缴粮一石,每丁缴布半匹;流民、归附部族三年减半;所征粮税,三成留郡县自用,七成解缴侯府,统一供应军队。”

告示前围满了百姓,有识字的人念出声,人群里顿时响起嗡嗡的议论。

“我家五亩地,两口人,那就是缴粮五斗,布半匹?”

“比以前少多了!去年官府估我家有十亩,硬要缴一石呢!”

“归附的羌人也减半?那我得赶紧把远房表哥从山里接回来,他去年还怕缴税不敢下山呢。”

冯异带着户曹司的小吏,在各村巡回讲解新税制。他特意制作了“缴税算盘”——用木珠标注不同田亩、人丁对应的税额,村民只需拨动木珠,就能算出自己该缴多少。

“大家看,”冯异在临洮村演示,“这颗大珠代表五亩地,一颗算五斗粮;这颗小珠代表一丁,一颗算布半匹。你家有几颗大珠、几颗小珠,加起来就是该缴的数,一目了然。”

村民们看得啧啧称奇,王二柱当场拨动算盘:“我家五亩地(一颗大珠),三口人(三颗小珠),那就是五斗粮加一匹半布?”

“不对,”冯异笑着纠正,“人丁只算成年男子,妇女、孩童不算。您家只有您一个成年男丁,所以是五斗粮加半匹布。”

王二柱挠挠头,憨笑道:“还是先生算得准!这税,我缴得明白!”

新税制推行的第一个征粮日,各郡县的粮仓前排起了长队。百姓们推着粮车、捧着布匹,秩序井然。户曹司的小吏们拿着户籍册,核对、过秤、登记,动作麻利。

“张三家,粮一石二斗,布一匹,核对无误。”

“李四家,粮五斗(流民减半),布半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