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她还想挥霍三年?(2 / 2)

“自家开个小店当老板,不比现在强?当初那房子就该咱们占着!”他眼中满是怨毒。

苏大壮从炕上坐起来,浑浊的眼睛里闪过算计:“那包子铺真这么赚钱?”

“不信你自己去看!别说包子铺了,你听说过陈家熟食吧?”

苏大壮点头:“听说比老食品厂的还好吃。”

“陈家熟食就在他包子铺里卖,你说赚不赚钱?”

这次苏大壮彻底信了儿子的话,照这么算,一天赚几十块确实有可能。

“爸,你不是一直盼着我早点结婚抱孙子吗?我跟翠翠能不能成,就看您了。”

“她家说了,要么给她安排工作,要么拿一大笔彩礼,您要是能把苏文松的包子铺抢过来给我,这不就两全其美了?”

这样既解决了工作,又有了彩礼钱。以后他和翠翠开个夫妻店,想想都美。

苏大壮点点头,儿子都二十五六了,之前一直没对象。

今年靠着机械厂的工作才有媒人上门,但就儿子这条件……

若不是女方家要的彩礼高,也不至于拖到现在。

早些年安排工作还算容易,现在他自己都勉强糊口,哪还有本事?

至于彩礼钱更是天方夜谭,老婆没工作,多年来全靠他那点工资,上哪儿凑?

但儿子的婚事确实不能再拖了,如果真像儿子说的,自家有个店……

第二天,江雪和苏文松又去了棉纺厂。

路上,江雪问:“我让你准备的红包带了吗?”

“带了,老板现在要吗?”

“给我吧。”

她接过苏文松递来的东西,检查无误后塞进包里。

到了康勇办公室,对方已经把合同准备好了。

这年代的合同很简单,不像后来那么规范,就用棉纺厂的信笺纸起草,写清双方约定内容,最后盖上厂公章。

双方需签字,江雪作为乙方还要按手印,但在当时这也具有法律效力,拿出去是被认可的。

江雪扫了一眼,内容和昨天谈的一致,合同期一年。

“康主任,我们做点小生意不容易,开店还得装修,这可是笔不小的投资。能不能把租期再延长几年?”

康勇对眼前的女人没什么好感,年纪轻轻却能言善辩,真是个老谋深算的老手。

把房子租给她,纯粹是因为纺织厂效益不好。

让房子空着也是浪费,只要不损害纺织厂的利益,租户是谁其实没什么区别。

江雪昨天提出的方案确实可行,这也是他同意把房子租给她的原因。

没想到,她现在竟然强硬地要求签三年租期。

租这么大的房子开个小包子铺,他不理解她的逻辑,也不知道她家有多少钱能让她这么挥霍。

挥霍一年还不够,她还想挥霍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