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反间谍系统(2 / 2)

“连坐制”与“告密奖”:将工匠按10人一组编为“工队”,互相监督,若一人泄密,全组连坐(取消当月奖金、责罚30-80军棍、重大泄密被株连处死);鼓励举报,告密者可获“白银1000两加泄密者全部家产”,且身份严格保密(由钟鹏举亲信单独对接)。

生活轨迹追踪:所有人员住在厂区宿舍(不得外宿),每月仅允许1次外出(需报备去向,由卫队“护送”至指定区域)。工匠购买物品需通过“内部供销社”(禁止直接与外界商贩交易),避免接触可疑人员。连膳堂的人员在分配饭食时也不能与任何工匠以及杂役多说一句话。

异常行为排查:规定“三不准”——不准在车间谈论工序细节、不准私藏工具零件、不准向杂役打听其他区域情况。若发现某工匠突然“花钱大手大脚”、“频繁眺望墙外”,立即暂停其工作,由情报局调查和监视。

3.对嫁娶人员进行甄别。对钟家村和所有的厂区人员嫁出去和娶回来的人员进行劝诫、跟踪和甄别,避免泄密和防止渗透。

三、技术保密:“工艺碎片化+反仿制设计”。

1.生产流程的“碎片化分割”,精细分工,高度专业化。

将核心技术拆解为“多个非关键工序+多个关键工序”:

造船的“龙骨弯曲技术”仅多个核心工匠分段掌握,普通工匠只负责打磨木料,各个工序的工匠只知道其中某一部分的工艺;

如火药的“硝石提纯”(去除杂质)由技术层完成,但各种火药的配方,仅钟鹏举与总工匠知晓,且配比单为“密码记录”(用“甲乙丙”和钟鹏举特定的英文数字代替具体名称和比例);

如枪炮的“枪管镗孔”、“枪炮管镗线”使用特制工具(如镗刀、传动装置、膛线锉刀、膛线凿等由核心层保管,用完即锁),普通工匠仅负责粗加工,技术层负责精细深加工。

2.材料与工具的“防泄密设计”。

材料溯源管控:硝石、硫磺等火药原料由“专用商队”(情报系统中的“江州商队”分支)从隐秘渠道采购,包装无标识,且每次更换供应商(避免被跟踪);关键金属(如枪管用钢)由钟鹏举的“冶炼厂”独家供应,掺入“独特杂质”(如微量锡),便于追溯泄密源头(若敌国仿制品含此杂质,可锁定内部泄密)。

工具一次性使用:火药配药用的“量勺”、“天平”,每次使用后由核心层销毁(避免留下尺寸痕迹);造船用的“模具”(如龙骨弧度模板)在批次生产完成后立即熔毁。

四、主动反制:“诱饵误导+间谍清除”。

1.释放“假情报”陷阱。

故意泄露“低价值机密”:在杂役层中散布“错误配方”(如火药中加入过量硫磺),若敌国仿制时发生爆炸,可反推其间谍渗透层级(仅能接触杂役);

设置“工艺陷阱”:在出口的“民用船只”(非军用)中使用“易损结构”(如看似坚固的劣质铆钉),敌国若逆向仿制军用船,会因依赖错误样本导致性能缺陷。

2.间谍的识别与清除。

“钓鱼执法”:让核心层故意在“可疑人员”(如近期频繁接触外界的工匠)面前谈论“某虚假工序”(如“火药需加松香”),若后续敌国出现相关错误尝试,立即锁定泄密者,由卫队“秘密处理”(对外宣称“意外身故”)。

与情报系统联动:情报局(收集外界信息)与反间谍系统共享数据,若发现某国突然“增加硝石采购”“招募造船工匠”,立即收紧内部管控,同时排查近期有异常行为的人员。例如,得知吴越在杭州悬赏“钟家村火药配方”,可临时更换所有核心工匠的宿舍,并加强火药区警戒。

五、制度保障:“保密高于一切”的惩戒体系。

泄密者的“连坐惩戒”:若查实工匠泄密,除本人“腰斩”外,其家属(无论是否知情)流放至“荒山屯田”或监控区(断绝敌国以此要挟的可能);

技术传承的“断代保险”:核心技术采用“父子\/师徒单传”,且传人必须签署“保密血书”(以朱砂混合血写下“泄密者天诛地灭”)和“家族成员株连书”(泄密者株连家族成员受罚),从心理层面强化敬畏。

这套反间谍系统的核心在于“将机密‘碎片化’藏于体系中,而非依赖个人忠诚”——通过物理隔离切断接触、人员管控过滤风险、技术分割降低泄密价值、主动反制清除威胁,使钟家村江南制造总局成为十国时期“最难渗透”的技术堡垒,为钟鹏举的新政与军事优势提供安全屏障。

这套反间谍系统同样适用于民用的建材工厂、食品厂、糖厂、茶圣堂茶叶厂、造纸厂、琉璃厂、盐厂、酒厂和济世堂制药总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