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誓师出征檄文昭天下(2 / 2)

王承恩清了清嗓子,高声念道:“《讨左良玉檄》

崇祯十七年孟夏,奉天子诏,檄告天下军民:夫天道厌乱,必诛独夫;王师代兴,先讨逆贼。左良玉者,本系辽东武弁,蒙先帝(指崇祯)破格拔擢,累迁至平贼将军、宁南伯,获赐蟒玉、假节钺,所受恩遇之隆,可谓亘古罕匹。然其包藏祸心,久蓄异志,豺狼野心,神人共愤!今将其十恶之罪,昭告四海:

一曰背主抗命,目无君父;

二曰纵兵为匪,荼毒生民;

三曰阴结逆党,图谋不轨;

四曰阻塞言路,戕害忠良;

五曰盗卖军粮,资敌误国;

六曰擅杀同僚,破坏纪纲;

七曰趁乱僭越,动摇国本;

八曰毁弃城池,丧师失地;

九曰私通敌国,暗蓄异谋;

十曰欺君罔上,蒙蔽圣听。

今圣天子驻跸扬州,亲率六师,吊民伐罪。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勿谓言之不预也!

檄至,速传天下,共讨国贼!

钦此!

《讨李自成檄》

崇祯十七年孟夏,奉天子诏,檄告天下:

盖闻天命靡常,惟德是辅;帝王继统,贵在诛暴。李自成者,米脂驿卒也,生性凶顽,行同禽兽,乘天下之乱,窃称“大顺”,实则“大逆”!今奉皇上口谕,列其十恶不赦之罪,昭告寰宇,共举天讨:

一曰弑君篡逆,罪不容诛;

二曰毁弃宗庙,亵渎天威;

三曰纵兵屠掠,赤地千里;

四曰伪行仁政,蛊惑黔首;

五曰私通建虏,引狼入室;

六曰杀戮功臣,自毁长城;

七曰破坏纲常,人伦尽丧;

八曰焚毁典籍,毁灭文明;

九曰裹胁良民,充作炮灰;

十曰抗拒王师,负隅顽抗。

我大明王师,今有皇上亲征,士气如虎;新军将士,皆怀杀贼报国之愿。

大顺军将士听着:尔等多为饥民出身,误入贼途。若能阵前倒戈,缚献李自成、刘宗敏首级,朝廷当免其死罪,赐田三顷、银五两;若执迷不悟,新军所至,必犁庭扫穴!

天下军民共鉴:李贼不灭,华夏无宁;顺贼不诛,宗庙不祀!凡我大明臣子,当念先帝之德,怀复君之仇,随王师北上,共收山河!

檄至,如律令!

钦此!”

李默振臂大吼一声:“寸土不让,寸贼必诛!驱除鞑靼,复我中华!”

城下三万将士齐声高呼:“寸土不让,寸贼必诛!驱除鞑靼,复我中华!”

声浪直冲云霄,气势磅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