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收拾好了。”
李越山接过挎包让开身形,和孙潇湘一起朝着东厢房走了过去。
“啧啧……你这家伙划拉的好东西真不少啊!这应该是羚牛角吧?这玩意你都有?”
孙潇湘进门,看着炕上摆列整齐的家当,眼珠子直冒绿光。
她知道李越山藏起来的好东西不少,但也没想到居然有这么多,而且各个都是极品。
就算是最不值钱的白狼皮,这玩意和一般的狼皮都不太一样,毛色比起老毛子那边来的还要油亮柔顺。
而且就算这些都不算,就那个绝无仅有的尺寸,都足以让这东西的价值翻好几倍。
毕竟相较于虎皮,很多有钱人更加愿意在这东西上花钱。
原因很简单,这东西最起码明面上是合法的,而且这么大的尺寸,也足够稀有。
“首乌?”
就在这个时候,孙潇湘将一个薯根一样的东西拿了起来。
这是上次李越山带人进山的时候,从三岔甸里面扒拉出来的。
原本这玩意不值钱,李越山也没有太过在意,可回到家之后,老李头却说这玩意比那些天麻还要值钱。
“嘶嘶……合抱趋形,这玩意要成精啊!!”
孙潇湘毕竟是老孙头的徒弟,正儿八经医道世家混出来,一眼就看出这玩意的根脚。
李越山之所以一开始没在意,是因为不管是跑山的时候还是后来短视频,一直就没有提到过这玩意。
虽然旧书上说这玩意比人参还珍贵,传说能返老还童,可这明眼人一看都是扯淡的。
首乌不值钱,但那说的是普通的何首乌,而孙潇湘手里的这个,外观浑圆如意,半开而合。
在里合当中,内肉如双人合抱,呈交合之势!!
“这东西……确定要出手?”
就连孙潇湘,此刻也都是一脸的肉疼。
这种东西,在孙潇湘这种行家的眼中,比起李越山藏起来的崹血参都要珍贵。
没有天大的造化,这东西见一面都是奢望!
“别逼逼叨叨的了,赶紧收拾,走人!”
李越山本来就心有不舍,此刻看着孙潇湘在那一惊一乍的,更加肉疼了。
只是李越山心里清楚,这东西就像是之前采回来的灵芝一样。
现在趁着乱七八糟的专家还没蹦跶出来,这些古籍上面记载的东西还能值点钱。
可越是往后,这种以往看似珍贵无比的东西,不论因为何种原因,价值都会大幅度跳水。
也就人参火气旺,吃多了可能真的会出人命。
不然按照李越山的推断,听了专家的话,野山参的价最后估摸着连萝卜都干不过!
孙潇湘眼见李越山开口,随即赶紧拿出一个军用背包来,先是垫了一层细绸,这才将炕上的东西一一都装了进去。
一连打包了两个背包,才将炕上一些能装进去的东西都打包好。
最后,李越山抱起一个装满水的石缸出门,里面装着母根的琉璃玉肉。
这东西一离不开水,二离不开伴生石,所以只能连同石缸一起弄走。
最后孙潇湘直接让陈龙将吉普车后排座给拆了,这才将这玩意用麻绳固定在了后头。
前前后后忙活了一个多小时,这才将所有的东西都归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