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协商: 定期召开会议(如每月一次),听取各部门工作报告;
讨论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监督反馈: 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居民投诉(非治安案件);对俘虏劳工待遇进行人道监督(向核心委员会报告)。
政策建议: 可就农场发展、法规修订等向核心委员会提交议案。
注意:议事会只有议事权、建议权和有限的监督权,无决策权和人事权。
其意见供核心委员会和农场主决策参考,不具强制约束力。
四、法治基石:农场基本法与治安法庭
农场基本法: 由核心委员会起草,农场主最终审定颁布。
明确规定居民的权利与义务(生存权、劳动权、获得保护权、遵守规则义务、劳动义务、保卫农场义务);
明确禁止行为(背叛、盗窃、伤害他人、破坏公物、不服管理、私藏武器等)
及相应惩罚(从劳役、物资扣减到驱逐、处决);规定俘虏劳工的地位和管理原则。
治安法庭: 隶属于卫戍部,但独立行使审判权。
由一名主审官(瑞克兼任)和两名陪审员(由核心委员会从未涉案的居民代表或德高望重者中指定)组成。
负责审理违反《农场基本法》的治安及刑事案件。
审判过程需公开(涉及敏感或安全案件除外),允许当事人陈述和辩护。
判决需基于《基本法》,经主审官和陪审员合议后做出,报卫戍部长和农场主备案。
重大判决(如驱逐、处决)需农场主最终批准。
五、特殊群体:俘虏劳工(Labor Unit)
明确其“戴罪劳作”身份,无自由居民权利。
由卫戍部劳工管理处(摩根直管)统一管理,实行严格军事化管理。
劳动表现突出、无违规记录者,经核心委员会评估和农场主特批,可逐步转为“观察居民”,
享有部分权利,最终有机会成为自由居民。
江屿的炭笔在白板上勾勒出清晰的框架图,每一个框,每一条线,都代表着权力、责任和制衡。
江屿讲完,放下炭笔,环视众人。
“这个框架,核心是效率与稳定优先,集中领导是保障,
部门负责是基础,协商议事是补充,法治是底线。”江屿的声音沉稳有力,
“它吸收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也借鉴了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现代管理,
同时给了大家一个说话和提意见的地方,用法律来明确什么能做,
什么不能做。俘虏,我们给路走,但路很窄,看他们自己选。”
会议室里一片寂静,这些人哪里当过什么官啊,都是草台班子。
但是江屿可是北宋宰相,当高阶的思想下放时,必然会遭受震撼!
所有人都被这融合了东西方智慧、又深深扎根于末日现实的架构所震撼。
只是感觉眼前这个男人,脑袋里到底装的什么?
要不是江屿是boss,真想对江屿研究研究,看是不是变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