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公孙瓒、吕布,虎狼环伺,皆欲吞我冀州而后快!
值此存亡之秋,我主愿暂摒前嫌,与袁将军结盟,共抗外侮!
此乃唇亡齿寒,不得已而为之!
不知袁将军与田别驾,意下如何?”
他特意强调了“暂摒前嫌”和“不得已”。
田丰心中冷笑,面上却一片诚恳:
“潘将军快人快语!
丰代我家主公,深谢韩冀州深明大义!袁将军亦痛定思痛,深知前事之谬!
如今强敌当前,合则两利,分则两亡!能与韩冀州携手,乃我巨鹿军民之幸!
此盟,我主必允!”
双方都心知肚明,所谓的“深明大义”、“痛定思痛”不过是冠冕堂皇的遮羞布。
仇恨并未消失,只是被更大的威胁暂时压下。
接下来便是具体条款的谈判,这才是真正的交锋。
潘虎代表韩馥,提出了苛刻的条件:
第一是粮草军械支援,要求袁绍方——实际是田丰刚夺下的杨氏县及周边——提供相当数量的粮草和军械,以弥补常山因上次公孙瓒派兵偷袭造成的损失。
第二是军事指挥权,要求袁绍方在联合对敌——尤其是对抗吕布时,需接受常山方面的“协调”,实则是想掌握一定主导权。
第三,潘虎的地位,明确潘虎在联军中的独立指挥权,不受袁绍或田丰直接节制。
第四,划界,明确巨鹿郡与常山郡的势力范围,杨氏县作为联络枢纽,由双方共管。
田丰则据理力争:
第一就是哭穷,哭诉自身困境,强调袁绍方新败,粮草军械奇缺,自身尚需张燕“接济”,无力支援常山。
反过来,希望常山能提供一些支援。
第二,平等合作,强调袁绍身份地位:四世三公、前冀州牧,要求双方地位平等,军事行动共同协商。
——袁绍自己愿意卸任冀州牧职位。
第三,认可潘虎,对潘虎的勇武和能力表示极大“钦佩”,同意其在联军中的独立地位,但强调需服从整体利益。
第四,杨氏归属, 寸步不让,坚持杨氏县为袁绍方夺回,主权归属袁绍,仅作为盟友通道开放。
谈判异常艰难,双方寸土必争。潘虎态度强硬,寸步不让;
田丰则引经据典,据理力争。大堂内气氛时而紧张得令人窒息,时而又陷入长久的沉默。
最终,在双方都意识到外部压力迫在眉睫的情况下,达成了脆弱的妥协:
第一,互不支援, 粮草军械各自解决,暂不相互索取。
第二,军事协商, 遇外敌入侵——特指公孙瓒自北攻巨鹿,或吕布绕道攻常山——,需立即相互通报,并“尽力”出兵牵制或支援。
具体行动方案,由双方派员在杨氏县“协商”决定。
第三,潘虎地位, 潘虎在常山军及联军常山部分中拥有最高指挥权。
在联合行动中,需与袁绍方指挥官——田丰或沮授指定之人,协调配合。
第四,杨氏归属,杨氏县主权归袁绍方,韩馥方人员可凭信物自由通行,并设常驻联络点。
袁绍方承诺保障其安全。
第五,互不侵犯,双方暂时停止敌对行动,互不侵犯对方实际控制区域,明确了巨鹿归袁绍,张燕影响,常山归韩韩馥。
盟约以最简朴的方式在杨氏县城头歃血为盟,血是用鸡血代替的。
田丰与潘虎代表各自主公,在粗糙的麻布上按下手印。
整个过程肃穆而压抑,没有欢呼,只有对未来的深深忧虑。
盟约签订仪式完成后,田丰和潘虎互相拱手。
仇敌的拱手,只为在虎狼环伺中求得一丝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