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乡酒家最好的雅间内,酒菜飘香,当赵信推门而入,第一眼看到那个坐在高要身旁、正举杯谈笑的年轻人时,不由得微微一愣。
这家伙……果然是个小白脸!
只见那人面如冠玉,目若朗星,鼻梁高挺,嘴角天然带着一抹洒脱不羁的笑意,他一身锦衣华服,用料考究,裁剪得体,长发以玉冠束起,几缕发丝随意垂落额前,更添几分风流韵味。
这身打扮和气度,活脱脱就是一个从小养尊处优、钟鸣鼎食的世家贵公子,妥妥的古装美男子模板,若非提前知晓,赵信绝对会认为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贵族,而非一个“外来者”。
“赵大哥!您可来了!”
高要见到赵信,连忙起身相迎。
那年轻公子也随之站起,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好奇地打量着赵信。
赵信没有立刻回应,而是再次向高要确认,目光却一直没离开那年轻人:“老高,这位就是……?”
“对对对!”
高要连连点头,脸上洋溢着“他乡遇故知”的激动。
“赵大哥,这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我那位好兄弟,易小川!”
得到肯定的答复,赵信心中默然。看易小川这红光满面、潇洒自如的状态,就知道这家伙穿越过来后小日子过得相当滋润,绝对没有遭遇高那种被卖为奴、受尽屈辱的倒霉经历,这运气,还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易小川则是一副自来熟的样子,毫无生分感,上前就热情地拱手笑道:“这位就是赵信大哥吧?久仰久仰!高要整天跟我念叨,说大哥您厉害了!今日一见,果然是英雄气概,不同凡响!”
他说话间,眼神发亮,语气带着毫不掩饰的羡慕和赞叹:“大哥您可真给咱们‘家乡人’长脸啊!这才多久,竟然都混到列侯的位置了!牛逼!太牛逼了!小弟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赵信闻言,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心情十分舒畅。
得到这个时代其他人的赞扬,他或许只是淡然处之,但来自“家乡人”的真心佩服,却让他格外受用,因为其他人只是羡慕他的权势地位,而易小川这句“牛逼”里,包含的是对他们共同出身背景的认知和那种“卧槽,这都能行?”的震撼感,这让他有一种莫名的成就感。
三人分宾主落座,精致的菜肴和美酒摆满桌案。熟悉的炒菜香气和久违的聚餐氛围,竟让他们恍惚间有种回到现代朋友聚会的错觉。
易小川夹起一筷子爆炒羊肉,吃得满口生香,一脸满足地感慨道:“唉呀妈呀,太幸福了!你们是不知道,我这一年多吃的都是啥玩意儿,跟猪食差不多!幸亏我机灵,一到咸阳就听说这边出了个‘思乡酒家’,招牌菜叫什么‘羊肉泡馍’,我一听这名字,心里就咯噔一下,心想这肯定是高要搞出来的!果不其然,一来就找到了!这也太容易了!”
高要在一旁笑着给他斟酒,说道:“这可不是我的主意,是赵信大哥想的点子。大哥早就料到了,说你只要到了咸阳,听到这名号,肯定能找过来。果然没错!”
易小川一听,连忙又端起酒杯敬赵信:“原来如此!还是大哥深谋远虑!小弟再敬大哥一杯!多谢大哥照应!”
酒过三巡,易小川的好奇心被彻底勾了起来,他凑近些问道:“大哥,你是怎么来到这儿的?又是怎么混到如今这地位的?这也太传奇了!跟小弟分享一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