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是他结合了所有信息推测出来的,最可能是哈里斯教授的住处。
从目前的细节来看,这处住处挺符合的,并且他也闻到了一丝丝好像是血腥的味道。
这种味道是不管如何处理都会有残留的。
只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血腥味还没有彻底的散去,就有可能会被嗅觉敏锐的人给闻到。
麦考尔站在远处看了好一会儿,才转身离去。
就在麦考尔转身离去的时候,身后屋子楼上的窗帘动了一下。
显然,有个人一直在窗帘后观察着麦考尔。
看他转身离去的样子,并不像是有什么奇怪的想法,他也并没有太在意。
只是他转身便走到了一处工作台上,取出了其中一个试管,随后又取出了三支小针管,将试管内的液体全部都吸到了小针管之中。
随后给小针管套上了针管套,便将这些小针管放进了自己的领结中。
这是他今天根据现有的材料进行改进的px-72b1,它可以把人所有的痛觉放大近百倍,哪怕只是微微的磕碰,都能让人痛的要死要活。
这些东西才是自己的制胜法宝,才能让自己获得更多的欢愉。
“不过那个黑人好像知道了些什么,得处理掉了。”扶了一下金丝边框的眼镜,在镜片的后面有一抹冷色划过。
随后,男人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拨打了911电话,随着电话被接通,他故作慌乱的说道,“新泽西州哈德逊县泽西市700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哦 天呐,太血腥了……”
随后,他故作慌乱的挂断了电话,紧接着将电话的号卡给拔了出来,点燃了打火机,将它给烧了。
随后,他又取出了一张新的号卡,放进了手机之中。
将手机轻轻的放进了西装内层的口袋之后,便走下了楼,打开了门,随后轻轻的把门给关上。
一边向外走,一边脱下手里的手套。
在经过垃圾桶的时候桶里,他想了想,没有把手套给扔进垃圾,反倒是继续攥在了手上。
另外一只手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把钥匙,走到了路边停靠的小车门前,插入钥匙,拧动,打开门。
这是一辆奔驰w114系列,1973年款的老车,米白色的配色像一位被时光温柔保留的绅士。
横条镀铬格栅在阳光下泛着低调的流光,圆润的大灯如同上世纪七十年代遗落的琥珀。
上车发动,随着引擎声响起,这辆米白色的老式奔驰便优雅的离开了这里。
在驶离九英里后,一双白色的手套从车窗中扔了出来,随后被车带起的气流吹到了路边的杂草中。
不多时,数辆闪着警笛的车将这一处房子给包围了起来,随后数名警员手持枪缓缓地靠近,一脚破门之后,发现内部没有人,打开灯,里面的一切都如此的整齐且一尘不染。
他们在房中四处搜索着,却没有发现什么任何关键的证据或者是东西。二楼一处小房间里,好像是一个化学品的实验室,但里面干净的就像什么都没有似的。
所有的痕迹都被那个男人给清除了。
其中一名年轻的警员看到了通往地下室的暗门,随后他一手持枪,一手拿着手电打开了门,向下走去。
他并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他有听到隐约间有悠扬的小提琴声从
打开那扇门之后,一股浓郁的血腥味便扑鼻而来。
……
所有警员的对讲机都响了起来,一声带着恐惧和极度不适的声音在耳边炸响。
“呲——啊啊啊!请求支援!!见鬼!!”
“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