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初至的暖与疑(1 / 2)

队伍踩着日头的影子进冯家堡时,刘花的布鞋沾了全是土。她跟在炊事班的后头,怀里抱着一摞粗瓷碗,碗沿磕着胳膊肘,硌得生疼,可眼睛却顾不上揉,村口那棵老槐树的浓荫里,站着个穿靛蓝短褂的汉子,裤脚卷到膝盖,露出黝黑的小腿,脚踝上还沾着新鲜的泥。

“那就是冯伟?”五叔刘双喜从斜后方凑过来,军帽的带子松松垮垮挂在脖子上,帽檐歪得能遮住半张脸。他入队才三天,身上的粗布军装还带着新浆的硬挺,走在路上总怕踩着地上的石子,此刻却直勾勾盯着那汉子,“瞅着……不像地主啊。”

刘花也觉得不像。她见过邻村的张地主,穿的是杭绸马褂,拄着嵌玉的拐杖,见了佃户眼皮都不抬。可眼前这人,手掌大得像铺开的麻袋片,指节上的老茧黄得发亮,往槐树下一站,倒比她家最能干活的长工还像庄稼人。

正愣着,前头传来刘志国的声音。队长的嗓门不高,却带着股子穿透力,像磨亮的镰刀划开麦秆:“冯先生,红军队长刘志国。”

那汉子,冯伟,立刻直了直腰,脸上的褶子堆成朵花,迈着大步迎上来。他的布鞋在土路上踩出闷响,鞋底的纹路里嵌满了泥。“刘队长!”他的声音亮得能惊飞树上的麻雀,伸手就去握刘志国的手,“早盼着你们来!”

两只手碰到一起的瞬间,刘花怀里的碗晃了晃。她看得清楚:刘志国的手掌右侧有块半月形的枪茧,是常年握枪磨出来的;冯国栋的掌心却布满了细密的硬茧,像被砂纸磨过,指根处还有道浅浅的疤,大概是被锄头柄磨破的老茧。

“我们红军有纪律。”刘志国的手劲不小,握得伟的指节泛白,“借住您的房子,按规矩付租金;粮食和银元,我们打欠条,将来一定还。”

冯伟却猛地松开手,在褂子上蹭了蹭,笑得更欢了:“提啥钱?刘队长这是打我脸!”他往身后的村子扬了扬下巴,“前阵子你们在王家屯,帮老秦家把被土匪抢的麦种夺回来,那老秦是我远房表舅,特意托人捎信来,说你们是菩萨兵。”他回头冲树后喊,“栋儿!虎儿!带同志们去西院!”

两个年轻人应声从树后走出来。高些的那个穿件青布衫,袖口卷到肘弯,露出结实的小臂,是冯伟的大儿子冯栋;壮实的那个光着膀子,古铜色的脊梁上淌着汗,腰间别着把短刀,是小儿子冯虎。冯虎路过狗娃身边时,眼睛往他背上的步枪瞟了瞟,忽然停住脚:“这枪没擦干净啊,小子。”

狗娃的脸“腾”地红了。他才十五,刚学打枪没几天,枪托上的木纹里还沾着灰。他把枪往身后藏了藏,手指绞着腰带:“我……我待会儿就擦。”

“擦枪跟洗脸一样,得用心。”冯虎咧开嘴笑,露出两排白牙,“枪管里的灰不擦净,打起来容易炸膛。”他拍了拍狗娃的肩膀,掌心的老茧硌得狗娃缩了缩脖子,“想学不?回头我教你。”

狗娃的眼睛亮了,像被太阳照到的井水:“真的?”

“骗你是小狗。”冯虎说着,已经大步往前走去,粗布裤子的裤脚扫过路边的草,带起一串土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