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锋刃饮血(2 / 2)

李砚对此坦然接受。他知道,这种“神话”是维系庞大部落联盟的纽带,只要能让部众们吃饱穿暖,就算被当成神,也没什么不好。

随着势力的壮大,他渐渐将用不上的兽群放归山林。鹿群、羊群、普通的牛群,都交给部落的老弱妇孺喂养,既能提供肉和皮毛,又能让这些人有事可做,不至于无所事事。

“这些羊交给你们了,好好养着,年底能剪羊毛、喝羊奶,还能用来跟其他部落交易。”李砚对负责放牧的族人说。

那些老弱妇孺看着温顺的羊群,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们大多在战乱中失去了亲人,是李砚给了他们活下去的希望,如今能为部落做点事,心里都踏实了许多。

而灰影的狼群和青云的鹰群,则始终跟在他身边,是他最锋利的爪牙和最敏锐的耳目。

灰影的狼群已经发展到数千只,分为十几个小队,散布在王城周围,既是警戒,也是威慑。任何试图靠近王城的陌生部落,都会被狼群拦下;任何部落内部的异动,也逃不过狼群的眼睛。

青云的鹰群则扩大到了几十只,日夜在王城上空盘旋,将方圆百里的动静尽收眼底。一旦发现敌情,青云会第一时间将消息传回,让李砚总能提前做好准备。

巨灵和玄风更是成了他的“标配”。

巨灵体型庞大,每次李砚出行,都骑着它,像一座移动的堡垒,老远就能被人看到,无形中便增添了威严。玄风则像个忠诚的卫士,寸步不离地跟在身边,琥珀色的眼睛扫视着四周,任何试图靠近的可疑人员,都会被它凶狠的眼神吓退。

有一次,一个被打散的敌对部落死士,想趁夜刺杀李砚,刚靠近帐篷,就被玄风一爪子拍碎了脑袋,死得悄无声息。第二天,玄风将死士的尸体拖到广场上,吓得整个王城的人都噤若寒蝉,再也没人敢有异心。

李砚的每次冲锋,都成了神卫营的“信仰时刻”。

他总是第一个冲出战阵,长矛所指,所向披靡。身后的骑士们像被他的勇气感染,个个悍不畏死,跟着他冲锋陷阵,就算受伤、战死,也毫无怨言。

“跟着神使,就算死了,也能上腾格里的怀抱!”一个被砍断手臂的骑士,咬着牙继续冲锋,嘴里还在呐喊,脸上是狂热的信仰。

这种冲锋带来的快感,让李砚越来越沉迷。他喜欢听马蹄踏碎大地的声音,喜欢看敌人在自己面前溃不成军,喜欢感受身后万马奔腾的震动。这种感觉,比任何美酒都让人沉醉,比任何美人都让人迷恋。

他甚至开始享受这种被人崇拜的感觉。走在王城里,所有人都会对着他跪拜,眼神里充满了敬畏和感激。孩子们会追着他的马跑,喊着“神使爷爷”;老人们会捧着最珍贵的兽皮,希望能献给神使;少女们则会躲在帐篷后面,偷偷看他,脸上带着羞涩的红晕。

“这大概就是霸业的滋味吧。”李砚坐在王城最高的土台上,看着夕阳下的王城,心里感慨万千。

他不知道自己将来会走到哪一步,不知道这种征战的日子会持续多久。但他知道,自己已经离不开这种感觉了——离不开锋刃饮血的酣畅,离不开万众臣服的威严,离不开征服一切的豪情。

玄风趴在他脚边,打着哈欠;巨灵站在一旁,像座沉默的山;青云在高空盘旋,投下巨大的影子。远处,神卫营的士兵们在操练,喊杀声震耳欲聋;王城里,炊烟袅袅,传来阵阵饭菜的香气。

这是他打下的江山,是他用鲜血和勇气换来的王国。

李砚端起一碗烈酒,对着夕阳,一饮而尽。烈酒入喉,火辣辣的,却让他更加清醒。

“明天,继续西征。”

他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决心,像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在平静的黄昏里,激起了层层涟漪。

西征的号角,即将再次吹响。而他,将骑着最快的马,带着最勇的兵,握着最利的矛,继续在这片草原上,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