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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丁义珍伪造文件,初露端倪(1 / 2)

孙连城盯着那份夹在原始凭证中的审批文件,手指轻轻压在纸张右下角。

这份名为《关于批准设立光明新区生态农业示范园项目的批复》的材料,

编号为光发改批〔2016〕第47号,

落款单位是区发改委、国土局与财政局三家联署,

日期为2016年10月28日。

他记得自己从未签过这个项目。

更奇怪的是,G-207地块正式挂牌出让是在11月5日,

而这份文件的审批时间竟早了整整八天。一个尚未挂牌的土地,怎么可能提前立项并获批财政支持?这不合程序。

他把文件平铺在桌面中央,从抽屉里取出一叠复印好的流程图,这是他前两天整理的G-207项目全流程节点表。

他用红笔在“项目立项”一栏画了个圈,又在“土地出让”前标出时间差。

七天。

不是巧合。

他又翻开电脑,调出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2016年度重点项目计划目录》,逐条检索。

没有“生态农业示范园”,也没有编号相近的项目记录。

再查区发改委当年第三季度的工作台账,同样无此项目备案信息。

文件是假的。

但他没有立刻动怒,而是重新打开牛皮纸袋,将里面所有材料按顺序一一摆开:

土地出让合同、付款申请单、监理验收报告、财政拨款凭证……

每一份都盖着公章,签字齐全,表面看毫无破绽。

可这份伪造的审批书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伸手摸了摸文件背面。

纸张厚度正常,印刷清晰,红头格式也符合当年标准。

但当他把文件举到灯光下细看时,发现发文机关全称写着“京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少了“市”字。

而在官方正式文书中,这种全称绝不会漏字。

他又比对附件清单的编号格式。

真正的政府公文附件应标注为“附1”“附2”,而这上面写的是“附件一”“附件二”,

属于非规范用法。

字体字号也略有偏差,正文所用仿宋字比标准版本大了半磅。

这些细节单独看都不足以定罪,但叠加在一起,就成了破绽。

最关键的,是分管副区长签字栏。

那上面赫然签着他的名字:“孙连城”。

笔迹模仿得很像,横平竖直,末笔收锋利落。

可他知道,自己写字有个习惯,写“连”字最后一笔时,总会不自觉地往上带出一个小弧钩。

而这份签名上,那一笔直挺挺地落下,没有任何回锋。

不是他写的。

有人拿他的名义,伪造了一份能通过财政审核的前置审批文件,目的就是让后续的资金拨付看起来合法合规。

八百六十万的配套资金,正是基于这份虚假立项依据拨下去的。

他慢慢靠回椅背,目光扫过办公室角落的望远镜模型。

丁义珍主管国土和招商多年,对项目审批流程熟稔于心。

他知道哪些环节最容易被忽视,也知道如何绕过监管制造“合规假象”。

这个人一向喜欢打着“推动发展”的旗号行事,实则一步步把权力变现。

而这次,他甚至懒得遮掩了。

孙连城关掉屏幕,起身走到保险柜前,输入密码,拉开底层抽屉。

他把这份伪造文件单独抽出,放进另一个小信封,封口后贴上标签:

“光发改批〔2016〕47号(疑伪)”。然后塞进最里侧的一个夹层格,外面再压上几份旧会议纪要。

不能现在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