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过年(1 / 2)

别管李卫东头上的帽子什么颜色,1976年的新年还是如期来了。

这段日子发生了不少的事情。

谭明在一天早上悄悄的被人接走了。

那一天来了一辆部队的小汽车,很普通的军用吉普车。

武装部队大院里经常有吉普车进出,所以也没人太在意。

这事儿就李卫东和宋边疆几个人知道。

等有人注意到好几天没见着谭明的时候,谭明都走了好多天了。

“不是,这小子就这么走了,也没打个招呼啊?”

大妞来给她送衣裳。

“这谁知道呢?”

“你说他在这儿时候小山还烦他,觉得他总上家里吃饭跟他抢肉吃。

这不来了吧,小山还惦记着,总念叨谭明能不能吃上红烧肉。”

芳芳心里有点数。

红烧肉肯定是不能缺的。

谭明这老小子,家里估计有点背景,来这地方,不是过渡就是镀金的回去时候估计得升职加薪。

扯远了。

她琢磨着,这个时期挺特殊,谭明那个岁数也不大,估计就是出来避祸的。

说不好,谭明这个姓名都是假的。

那六七十年代的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高门大户,呸。

那些部队上将的儿子孙子啥的,小天龙人,遇上家族祸端的,出来避避风头,等没事儿了,自然有人接回去。

她估计,“谭明”就是个小天龙人。

“你看看这个衣裳,咋样?”

大妞最近晚上不咋闲着,除了准备过年的东西,就是跑缝纫机做衣裳。

她的缝纫机跑的可熟练了。

而且她这会儿可会做衣裳了。

“这是你仿的军装啊?不是,这是啥?青年装还是军装?中山装?”

芳芳之前买了块布料,带一点呢子,差不多藏蓝色。布料不算大,但是做一身衣裳倒是够。

芳芳之前偷偷的问了赵翰林的尺寸,就让大妞给他做了一身。

至于赵爱国,她正在学着织毛衣。

是的,芳芳白天背书的时候,就打毛衣。

她托人买了红色的毛线,给赵爱国织了一件大红色的毛衣这两天可算是织了出来。

赵爱国的体格子不大。

芳芳觉得大妞的能穿进去,赵爱国就差不多。

“你看看。”

大妞套上,转身抬胳膊,举起胳膊,“我感觉挺松快,应该合适。”

那就应该没啥大问题。鸡心领的毛衣,啥时代都不过期。

陈玲一件加棉的压缩小棉袄。

她一件件的叠好了,今儿个就送到镇上邮局,估计过年那会儿就能给收到。

“你真不上我那过年去啊?”

大妞想把她叫去自己家过年去。

大妞总觉得跟芳芳特别亲,她俩特别的像。

都是背井离乡的,女人帮女人,她也愿意跟芳芳说话。

“不去了,李大娘早就叫我上她家过年去了。”

“也行,那你大年初一上我那吃饭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