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林薇似乎对这个答案很满意,
“想活下去,是成为我的人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资格。”
她站起身,开始在仓库里踱步。
她的步伐很慢,很有节奏,高跟鞋敲击水泥地的声音,一下,一下,都仿佛敲在赵峰的心坎上。
“你以前那种活法,不叫活着,叫苟延残喘。”
她的声音不大,却充满了不容置疑的穿透力。
“你以为你是在为兄弟报仇,实际上,你只是在用仇恨麻痹自己,逃避现实。
你不敢去想未来,不敢去想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已经到了什么样的关头。
你的眼里,只有一个李四爷。
可你有没有想过,这个上海,这个中国,有多少个李四爷?你杀得完吗?”
林薇的每一句话,都像一记重锤,狠狠地砸在赵峰的心上,让他无从辩驳。
他确实没想过。
自从离开军队,他的世界就变得很小,小到只剩下仇恨和酒精。国仇家恨?
那是什么东西?能让他填饱肚子,还是能让他手刃仇人?
“你以为你报了仇,就结束了?”林薇停下脚步,转身看着他,眼中闪烁着一种近乎怜悯的光芒。
“不,那只是开始。
你看看外面,日本人已经把刺刀顶在了我们所有人的脖子上。
今天他们能让李四爷当狗,明天就能让王麻子、黄金荣,甚至全上海的人都当狗!
到时候,你和我,我们所有人,要么跪下当狗,要么站着当死人!”
她的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一股凛冽的杀气和巨大的悲怆。
“而我,选择站着。
不仅要站着,我还要拉着所有不愿当狗的人一起站着。
我要在这片已经开始腐烂的土地上,竖起一根脊梁骨!
我要用刀,用枪,用所有能用上的手段,去杀光那些想让我们跪下的敌人,无论是日本人,还是给日本人当狗的汉奸!”
“我要在这十里洋场,建立属于我的法则。
一个让所有敌人都闻风丧胆,让所有同胞都能看到希望的法则!”
仓库里,死一般的寂静。
赵峰被彻底镇住了。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林薇。
她的身体明明那么纤弱,但此刻,在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却仿佛散发着万丈光芒,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将军、任何一个大佬,都更加令人敬畏。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活着”,除了复仇,还有这样一种截然不同的、足以让人热血沸腾的方式。
“所以,我再问你一遍。”
林薇缓缓地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你想怎么活?
是拿着一笔钱,像条丧家之犬一样,逃离上海,从此隐姓埋名,了此残生?
还是留下来,跟着我,用你手里的刀,去干一番连黄金荣、杜月笙都不敢干的事业?”
她向赵峰伸出了手。
那是一只白皙、修长、看起来毫无力量的手。
但赵峰知道,这只手,拥有着搅动风云、颠覆乾坤的力量。
他看着那只手,又看了看林薇那双燃烧着火焰的眼睛。
他心中的迷茫、空虚和恐惧,在这一刻,被一种全新的、滚烫的东西所取代。
那是一种,叫做“信仰”的东西。
他终于明白,这个女人,要的不仅仅是他的命,他的刀。
她要的,是他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