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禁书(1 / 2)

“遥远的地方,有一个美丽的传说,一群神的孩子来到人间,他们带来了祥瑞,带来了快乐,在那里永远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

季宛跟着那狼族战士走近一看,是一个商队,可能是风沙太大,都停在原地,还唱着从没有听过的歌谣,看样子,听声音,都不像是大漠的部族,更不像是中原人。

“大王,就是他们,我们追踪到这里的时候,那些人就不见了,就看见这商队在这里,就再无痕迹了。”那人低声跟季宛说道。

“这是做什么的?问了吗?”季宛没靠的太近,虽然这群人看起来很温婉,他也没有感觉到危险的存在。

“还没靠近,我们只是在外围观察了一下。”那狼族战士看来是在等季宛的一个指令。

“达克尔。”季宛喊了一声。

“大王。”

“过去问问是什么情况,要小心。”

“是,大王。”

不多时,达克尔回来了。

“大王,这是一群异族人,说是经商路过大漠。”达克尔跟季宛回复道。

“商队?”季宛有点疑惑。

“是的,大王。他们是这么说的,我大致看了一眼,除了些防身的东西,没有武器,那货物看起来也不像是私藏了什么。”达克尔道。

“商队好啊,我最喜欢商队了,走,随我去看看,不要叫大王,要不然我都没法看了。”季宛笑着说道。

“是,大……头……”达克尔本来想说大王,又想叫头领,这就弄出一个大头来。

“我去商队买东西,你叫我大头,这是要一起黑我啊?叫我达宛。”季宛回头跟达克尔说道,说自己是达宛也不错,毕竟这是母亲的姓氏,也是自己狼族的姓氏。

“你好啊,我们也是路过,听说你们是商队,过来看看,有没有我们部落需要的东西。”季宛上前说道,自然,也是蒙面的,不为别的,因为对方也都蒙着面,不知道是习俗还是因为这风沙,季宛是为了不让他们看见自己,看来个人需求不一样,最后结果都一样。

“你好,我们来中原买些货品,回去卖掉,这位头领需要什么货物,我看看我有没有。”一个黑袍人上前跟季宛搭话道。

季宛近身看这人,除了一双蓝眼珠,什么也看不见,这黑袍被黄沙吹的,上面覆盖着一层黄色,什么都看不见。

“这都有什么啊?这大漠遇见个商队不容易,我也是看看。”季宛说着就走向了在休息的驼队。

“我们也就是弄些日常可以用到的,这样回去还可以卖掉,要不然,这么远,去了途中的费用,也没有什么赚钱了。”那人也没阻止季宛,随后说道。

“唉呀你这都是大垛的货,我还以为有什么零散的呢,这大的,不怕你见笑,我还真买不起,哈哈哈。”季宛说着示意达克尔离开。

“那就没有办法为您售卖了,这大漠,不做大垛的货,运送也不方便,你需要什么,可以告诉我,我下次路过的时候给你带过来,算你便宜些,就当交个朋友。”那人倒是很会做生意。

“算了吧,这大漠,我都找不准路,再碰见也不容易,我走了,后会有期。”季宛说着就离开了。

“再见。”那黑袍人也没多说,就回到了驼队中间躲避风沙。

“大王,怎么样。”走出很远后,达克尔问道。

“他们不是一般的驼队,他们运的货物有问题。”季宛道。

“我们要……”

“跟我这么久了,还这么莽撞,不要随意杀人好不好,一会他们走了,派最好的人,跟着,千万不要被他们发现,看看他们到底去哪里。”季宛要是没有这一脸的胡子,那就是一个小孩,在这里还故作老成的样子,要是被季风和达月尔看见,一定会笑的不行。

“知道了,大王。”达克尔安排了最好的追捕看着这些人,一旦动了,就跟着寻去。

“你不想知道他们运的是什么吗?”季宛看着达克尔问道。

“什么啊?”达克尔这才反应过来。

“给你了。”季宛扔了一块金子给达克尔。

“金子?”达克尔有点惊讶。

“不全是,还有盐。”季宛已经上马,达克尔也跟着上马。

“大王,你怎么知道的,教教我呗。”达克尔跟在季宛的后面问道。

“哈哈哈,想知道啊,回去给买一坛好酒,就告诉你。”季宛打趣道。

“大王,这都有金子了,别说一坛,十坛达克尔也买的起。”达克尔笑嘻嘻的说道。

“那包裹外面有微弱的白色痕迹,除了盐,没有别的能造成那样的痕迹,虽然已经清理了些,但是我用手摸了一下,还是咸的,那货物里肯定有盐。”季宛跟达克尔说道。

“那金子呢?大王怎么知道的。”达克尔继续问道。

“用他啊,哈哈哈。”季宛拿了一把匕首笑着道。

“原来这样啊!”达克尔看着季宛手里的匕首,又看看自己手里的金子,原来是被那匕首齐刷刷的削掉的,看来季宛不知道什么时候,对那货架来了一刀,不知道在哪里切下了这块金子。

“你不知道吧,你学的东西多着呢,等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中原,好好学学,哈哈哈。”季宛笑着道。

“好嘞,多谢大王。”

“别忘了我的酒。”

“忘不了忘不了。”

一队人已经消失在黄沙中,那商队也一样消失在黄沙中,就似两支队伍从来没遇见过一样。

“就这么放他们走?”保华利在一个骆驼旁边问那黑袍人道。

“不然怎样,我们是经商,不是杀人。”那黑袍人回道。

“不会被发现什么吧。”保华利问道。

“放心,对付这种小孩,我还是可以的。不像你,被一个小毛孩子追杀。”那黑袍人回道。

“这回有什么指示吗?”保华利问道。

“没有,祥州那面进展的很顺利,按原计划就行。”

“他们一定会派人追踪我们,派人出去把人杀了吧,要不然会暴露我们的位置。”保华利说道。

“不必,我自有办法。”

“大王,大王。”那负责跟踪驼队的人回来了。

“怎么样?”达克尔先开口问道,毕竟这有金子的事,谁会不喜欢。

“大王,那驼队走了一阵,没有发现什么不妥,但是有一阵风沙,我也不好靠的太近,他们就消失不见了,等我再追上去的时候,连个足迹都没有,我在附近追逐了好久,也没有发现他们的任何迹象,就只能先回来了。”那人一口气把刚才的事情全说完。

“你,你这没用,还派你去,连个人都没跟住。”达克尔生气的道。

“不要说他,这里面有高人,别说是他,就是你我去了,也照样找不到,留下些人,在这附近找找,看看能不能找到他们的驻地,其他人跟我回去。”

“是,大王。”达克尔回道。

“给父王送封信。”季宛跟达克尔说道。

“是,大王。”达克尔喊过来一个人,手里有一只鹰,不知道什么时候季宛写的信,已经让达克尔塞进鹰脚绑的竹筒里面,一松手,那鹰朝着京城的方向飞去,飞的太高,在大漠已经看不见它了,有种直冲云霄的感觉。

京城,一个所有人都向往的地方,里面的人没觉得多好,但是天生有种优越感,外面的人觉得特别好,但是怎么也融不进去京城的圈子。

一只鹰,在京城上空盘旋了很久,在这人多聚居的地方,这种大的鹰很少见,大家有看见的都驻足观看一下。

“快来看,天上有一只老鹞子。”

“什么老鹞子,那不是老鹰吗?”

“你是哪里人啊,这东西一直都叫老鹞子。”

“他就叫老鹰。”

“你肯定不是京城本地人呢。”

“……”

“你俩吵啥呢啊?”

“你看那有个老鹞子,他非说叫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