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周明的担忧(1 / 2)

丹药房的药香终年不散,此刻更是被一股浓郁的丹火气息笼罩。紫铜药炉稳稳架在青石灶上,炉口腾起的白色烟柱顺着屋顶的排气窗蜿蜒而出,在晨光中晕成一片朦胧的雾。周明手持一柄紫木药铲,正弯腰专注地翻动炉中的药材,银白的胡须上沾着些许药粉,眼神却锐利如旧——他在炼制一批“清灵丹”,专供内门弟子稳固心神,应对修炼中的心魔滋扰。

“周长老。”

轻缓的声音从丹药房门口传来,打断了周明的动作。他直起身,转头望去,只见云尘站在门口,身上仍穿着那套洗得发白的内门弟子服饰,腰间系着玄尘玉佩,脸色比几日前提镇守禁地时多了几分凝重,却难掩眼底的急切。

周明放下药铲,用布巾擦了擦手,朝着云尘招了招手:“进来吧,门没关。”他的目光在云尘身上扫过,指尖下意识地捻了捻——以他的修为,能隐约察觉到云尘周身萦绕着一丝极淡的混沌气息,比上次筑基时更加凝练,却也夹杂着一缕未散的魔气余韵,显然是刚从凶险之地回来。

云尘走进丹药房,脚下的青石板被药汁浸得发暗,空气中弥漫着甘草、茯苓与朱砂混合的香气,让他紧绷的神经稍稍放松。他看着周明,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周长老,弟子今日来,是向您辞行的。”

“辞行?”周明眉头微挑,走到一旁的木桌前坐下,指了指对面的石凳,“坐。你刚领了镇守禁地的差事,这才几日,辞什么行?”他拿起桌上的青瓷茶壶,给云尘倒了杯热茶,水汽氤氲中,眼神带着几分探究——他早看出云尘不是池中之物,灵根残缺却能筑基,还能以特殊力量提纯丹药、净化魔气,这般天赋,绝不会甘心只守着禁地。

云尘坐下,双手捧着热茶,指尖传来的暖意却驱不散心头的急切。他抬头看向周明,语气坚定:“弟子要去北域,找苏晴。”

“苏晴?”周明的动作顿了顿,随即想起那个眉心带月痕的少女——宗门大比时,这少女曾为云尘递过疗伤丹药,后来突然失踪,宗门对外只说她“自愿离山”,但明眼人都知道,定是与血影教脱不了干系。他放下茶壶,脸色沉了下来:“你知道北域是什么地方?那是妖族的地盘,常年被妖气笼罩,瘴气弥漫,寻常修士进去,连方向都辨不清,更别说……”

“弟子知道。”云尘打断周明的话,从怀中掏出玄尘玉佩,淡青色的玉佩上,“北域万妖谷”四个暗红色的字迹仍清晰可见,“这玉佩指引我,苏晴在万妖谷,血影教的人要在那里举行血祭,用她的太阴灵体打开混沌裂缝。”

周明的目光落在玉佩上,瞳孔微微一缩——他活了近百年,见过不少奇珍异宝,却从未见过能自发浮现字迹、还带着混沌气息的玉佩。他伸手想要触碰,却在指尖靠近玉佩时,感觉到一股温和却坚定的力量将他推开,那力量与云尘周身的混沌力同源,却更加古老。

“混沌气息……”周明收回手,看向云尘的眼神多了几分复杂,“你这玉佩,不简单。老鬼当年跟我提过,混沌力是天地初开时的本源之力,能克世间万魔,却没想到,你竟能掌控这种力量,还与这玉佩绑定。”他顿了顿,语气愈发凝重,“可就算如此,你也不能孤身去北域。万妖谷是什么地方?那是妖族的核心之地,谷中妖王已达金丹后期,麾下妖将无数;更别说血影教的分舵盘踞在那里,分舵主据传是金丹期的魔修,还勾结了万妖谷的叛徒——你一个筑基期修士,去了就是送死。”

云尘握着玉佩的手紧了紧,指节微微发白:“弟子知道凶险,可苏晴是因弟子才被掳走的,若不是宗门大比时弟子与她有交集,血影教也不会盯上她的太阴灵体。”他想起第98章在禁地发现的那缕淡青色发丝,想起第99章密探魔核中苏晴被铁链锁住的画面,喉咙发紧,“弟子不能让她出事,就算粉身碎骨,也要去万妖谷救她。”

周明看着云尘眼底的决绝,沉默了许久。他认识云尘快半年了,从最初丹药房里那个默默分拣药材、却能精准报出每株药材年份的杂役,到后来以混沌力提纯药渣、炼制出极品清心丹的天才,再到如今为了救人甘愿赴险的少年——这孩子虽灵根残缺,心性却远比宗门里那些锦衣玉食的内门弟子坚韧得多,也重情义得多。

“你这性子,倒像极了年轻时的墨渊。”周明忽然叹了口气,拿起桌上的药杵,轻轻敲了敲石臼,“当年墨渊为了查林啸天与血影教的交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最后落得个修为尽废的下场。我不想你重蹈他的覆辙。”

“老鬼……”云尘想起第91章老鬼透露身份时的模样,心中一暖,又一痛,“老鬼也劝过弟子切勿轻举妄动,可苏晴的时间不多了,血影教的血祭随时可能开始,弟子耽误不起。”

周明看着云尘,知道他心意已决,再劝也无用。他站起身,走到身后的药材架前,从最上层的木盒里取出两个瓷瓶,又从袖中摸出一张黄色的符纸,走到云尘面前,将东西递了过去:“这瓶是‘避毒丹’,北域多瘴气毒雾,此丹能保你三日不受毒气侵蚀;另一瓶是‘凝气丹’,虽只是低阶丹药,却能快速补充灵力,关键时刻能救你一命。”

他指着那张符纸,继续说道:“这是‘传讯符’,是我早年从一位符修老友那里换来的,能跨域传讯,就算你在北域,也能将消息传回青云宗。若遇生死危机,便捏碎此符,就算我不能立刻赶到,也能想办法联系万妖谷附近的散修帮你周旋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