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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牧场星夜遇归客(1 / 2)

镜海市西郊的“星穗牧场”,暮色像打翻的靛蓝染料,顺着连绵的草坡往下淌。墨绿的牧草被晚风揉出细碎的浪,每片叶子都沾着金红的晚霞碎光,风里裹着三叶草的淡香和奶牛身上温热的奶腥气。

牧场中央的红砖牛棚亮着暖黄的灯,灯泡用铁丝吊在木梁上,晃悠着在干草堆上投下跳动的光斑。牛棚外的晾衣绳上,挂着几件洗得发白的蓝布工装,衣角被风掀起,拍打着旁边晒着的红绳——那是鲜于龢给母羊系的铃铛绳,绳头还沾着几根奶白色的羊毛。

鲜于龢蹲在羊圈前,手里攥着把玉米,正往食槽里撒。她今天穿了件浅灰的针织衫,袖口磨出了毛边,头发用根红绳松松扎在脑后,几缕碎发垂在额前,被夕阳染成了金棕色。她的手指关节有些粗,是常年喂羊、挤奶磨出来的,指缝里还沾着点草绿的汁液。

“石头,今天咋不跟我抢玉米了?”鲜于龢对着最壮的那头母羊笑,声音里带着点自己都没察觉的软。这头羊是三年前捡的,当时它腿受了伤,鲜于龢用草药敷了半个月才好,后来就跟着她寸步不离。她给它取名“石头”,是她弄丢的儿子的小名。

母羊“咩”了一声,用头蹭了蹭她的手背,毛茸茸的耳朵扫过她的皮肤,带着点痒。鲜于龢的心突然揪了一下——儿子小时候也总这样,用软乎乎的脸蹭她的手,说“妈妈的手比棉花还软”。

就在这时,牧场入口传来“吱呀”一声响,是生锈的铁门被推开的声音。紧接着,一阵马蹄声“嗒嗒嗒”地过来,踩在草地上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鲜于龢猛地抬头,手里的玉米撒了一地。夕阳的光正好照在来人身上,她眯着眼看,只见一个穿藏青色短打的男人骑在马上,马是匹枣红色的,鬃毛被风吹得飘起来,像一团燃烧的火焰。

男人从马上跳下来,动作利落得像阵风。他个子很高,肩膀宽宽的,短打外面套了件黑色的皮马甲,腰间系着条棕色的皮带,上面挂着把黄铜柄的短刀。他的头发是黑色的,用根皮绳束在脑后,额前的碎发遮住了一点眉毛,眼睛很亮,像浸在月光里的黑曜石。

“请问,这里是星穗牧场吗?”男人开口,声音有点哑,像被砂纸磨过,却带着种莫名的穿透力。

鲜于龢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玉米粉,心里有点发紧。这牧场偏僻,平时很少有人来,尤其是骑着马、带着刀的陌生人。“是,你找哪位?”

男人从怀里掏出个布包,递了过来。布包是深蓝色的,边角绣着朵小小的白牡丹,针脚很密,一看就是女人的手艺。“我找鲜于龢女士,这是她的东西。”

鲜于龢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这布包她认识,是当年她给儿子做的襁褓,儿子弄丢时,就裹着这个包。她颤抖着接过布包,手指抚过上面的白牡丹,眼泪“啪嗒”一声掉在布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这……这东西你从哪来的?”她的声音抖得厉害,连呼吸都变得急促。

男人没立刻回答,而是指了指旁边的石凳:“能坐下说吗?有点长。”

鲜于龢点点头,领着他走到牛棚旁的石凳边。石凳是用整块青石雕的,表面被磨得光滑,旁边还放着个缺了口的粗瓷碗,里面还剩点没喝完的凉茶。

男人坐下,从腰间解下水囊,喝了口,才缓缓开口:“我叫‘月黑雁飞’,你可以叫我雁飞。这布包,是我在漠北的一个牧民家里找到的。”

“漠北?”鲜于龢愣住了,“我儿子怎么会在漠北?”

雁飞从怀里掏出张照片,递给她。照片有点旧,边缘卷了角,上面是个七八岁的男孩,穿着件蓝色的小蒙古袍,头发扎成个小辫子,正骑在一头小羊身上笑,眉眼和鲜于龢年轻时一模一样。

“这孩子叫‘小石头’,是那户牧民捡的,说捡到的时候,他就裹着这个布包,发着高烧,嘴里一直喊‘妈妈’。”雁飞的声音放轻了点,“牧民把他养大,去年冬天,牧民去世了,小石头说想找妈妈,就拿着这布包,一路打听过来。”

鲜于龢捧着照片,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砸在照片上。她想笑,嘴角却抖得厉害,只能发出断断续续的哭声。“我的石头……我的石头还活着……”

就在这时,羊圈里突然传来“咩——”的一声惨叫,是母羊“石头”的声音。鲜于龢猛地抬头,只见两个穿黑色夹克的男人正抓着母羊的腿,想把它往外拖。母羊挣扎着,蹄子踢起地上的草屑,叫声里满是惊恐。

“你们干什么!”鲜于龢一下子站起来,冲了过去。

其中一个夹克男回头,脸上有道刀疤,从眼角一直到嘴角,笑起来特别狰狞。“干什么?这羊挡了我们老板的路,我们来牵走,给老板炖汤喝。”

“这是我的羊!你们不能动它!”鲜于龢张开胳膊,挡在母羊前面。这头羊陪了她三年,是她对儿子的念想,她绝不能让别人把它带走。

刀疤男嗤笑一声,伸手就推了鲜于龢一把。鲜于龢没站稳,往后倒去,眼看就要摔在地上,雁飞突然伸手,一把拉住了她的胳膊。他的手很有力,掌心带着点粗糙的茧,却很温暖。

“朋友,抢别人的东西,不太好吧?”雁飞的声音冷了下来,眼睛里的光像淬了冰。

刀疤男上下打量了雁飞一眼,看到他腰间的短刀,眼神里闪过一丝忌惮,却还是硬着头皮说:“我们是‘昌盛集团’的,你想管闲事?”

“昌盛集团?”鲜于龢皱起眉,这是镜海市的一个地产公司,前段时间还来牧场谈过拆迁,她没同意,没想到他们竟然来硬的。

雁飞冷笑一声,没说话,只是慢慢抽出了腰间的短刀。刀身是银白色的,在夕阳下闪着冷光,刀柄上的黄铜花纹特别精致。他的动作不快,却带着种说不出的气势,刀疤男和另一个夹克男一下子就慌了。

“你……你别过来!我们老板可是李昌盛!”刀疤男往后退了一步,声音都有点发颤。

雁飞没理他,而是转头对鲜于龢说:“你往后退点。”

鲜于龢点点头,退到了石凳旁,心里却还是很担心。她不知道雁飞的身手怎么样,对方有两个人,还有可能带了家伙。

就在这时,刀疤男突然从怀里掏出把弹簧刀,朝着雁飞扑了过来。“我看你是活腻了!”

雁飞侧身躲开,动作快得像道影子。他手里的短刀轻轻一挥,“唰”的一声,刀疤男的夹克袖子就被划开了道口子,露出里面的皮肤,渗出血来。

刀疤男疼得“啊”了一声,手里的弹簧刀掉在了地上。另一个夹克男见状,想从后面偷袭,雁飞却像是长了后眼,抬脚往后一踹,正好踹在他的膝盖上。夹克男“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疼得龇牙咧嘴。

“滚。”雁飞冷冷地说,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

刀疤男和夹克男哪里还敢多待,爬起来就往牧场外跑,连掉在地上的弹簧刀都忘了捡。马蹄声和脚步声渐渐远去,牧场里又恢复了安静,只剩下风吹过牧草的“沙沙”声。

鲜于龢松了口气,走到雁飞身边,看着他胳膊上的划痕——刚才刀疤男扑过来时,不小心划到了他的皮马甲,里面的藏青色短打被划破了点,露出点皮肤,没出血,却也留下了道红印。

“你没事吧?”她伸手想碰,又有点犹豫。

雁飞摇摇头,把短刀插回鞘里:“没事,小伤。”他顿了顿,又说,“昌盛集团的人,可能还会来。你一个人在这里,不安全。”

鲜于龢叹了口气,坐在石凳上,看着远处的夕阳。“我也没办法,这牧场是我丈夫留下的,我不能让它被拆了。石头回来要是找不到家,该多难过。”

雁飞坐在她旁边,看着她手里的照片,沉默了一会儿,说:“小石头现在在镜海市的‘暖阳孤儿院’,他说等找到妈妈,就一起回牧场。”

“暖阳孤儿院?”鲜于龢眼睛一亮,“我明天就去接他!”

“我陪你去。”雁飞说,“昌盛集团的人要是敢找麻烦,我帮你解决。”

鲜于龢看着雁飞,心里暖暖的。她不知道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为什么要帮她,却莫名地相信他。“谢谢你,雁飞。”

雁飞笑了笑,露出两颗小虎牙,和他刚才冷硬的样子完全不同。“不用谢,我答应了小石头,要把他安全地交到你手里。”

夜幕慢慢降临,星星一颗接一颗地冒出来,缀在深蓝色的天空上,像撒了一把碎钻。牧场里的灯亮了起来,暖黄的光映在鲜于龢和雁飞的脸上,带着点温柔的光晕。

母羊“石头”走到鲜于龢身边,用头蹭了蹭她的腿。鲜于龢摸了摸它的头,心里想着明天就能见到儿子,嘴角忍不住往上扬。

就在这时,雁飞突然说:“鲜于姐,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鲜于龢抬头看他,只见他的耳朵有点红,眼神也有点闪躲,和刚才面对刀疤男时的镇定完全不一样。“什么事?”

“小石头……他不是你一个人的儿子。”雁飞的声音有点低,“我是他的亲生父亲。”

鲜于龢愣住了,手里的照片差点掉在地上。她看着雁飞,又看了看照片上的小石头,突然发现他们的眼睛真的很像,都是那种亮得像黑曜石的颜色。

“你……你说什么?”她的声音有点发懵,脑子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