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歌?竟然还能听新歌?”那个大学生震惊的无以复加,幸福来的实在让人猝不及防。
之前已经听过一首新歌的几人,此时也难以置信,知道他有才华,但一个晚上唱两首新歌,也可以说是三首新歌,而且还不是什么正式场合,这才华是不是泛滥的有些离谱了?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你四海为家。
曾让你心疼的姑娘,
如今已悄然无踪影,
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
曾让你遍体鳞伤。
di li li li di li li li den da
di li li li di li li li da da!”
许妄的声音充满着魔力,将所有人拉进了他所想要表达的意境之中。
更不可思议的是,这首歌的杀伤力,丝毫不亚于那首《蓝莲花》。
仅仅是开头第一句词,就能硬控住几乎各个年龄段的男人。
哪个男人没有个仗剑走天涯的梦呢?
“让我们干了这杯酒,
好男儿胸怀像大海。
经历了人生百态 世间的冷暖,
这笑容温暖纯真!!”
许妄的故事讲完了,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此时几乎整个客栈的住客全部聚在了院子里,不管他们是不是认识许妄,但都从这首歌中听出了一种豁达。
豁达的不像是许妄这个年龄应该有的人生态度。
掌声响了很久才停下,有客人自发出门重新买了很多酒过来,仅这一首歌,就让他们觉得这趟大理之行值了。
正应了这家客栈的主题。
我在风花雪月里等你。
接下来,众人如同朋友一样喝酒听歌,其中还有一对保养极好的加拿大夫妇,他们虽然听不太懂,但却极为享受这种氛围。
闲聊中得知男人名叫史密斯,是加拿大的一位富商,现在定居洛杉矶,从事的行业好像和影视有一定关联,大概是衍生品之类的,他并没有明说,不过浅谈中,他透露出认识不少好莱坞的超级巨星。
在得知许妄是华夏明星后,他给予了高度认可,还给许妄留了一张烫金名片,今天许妄请他听歌,改天许妄如果去洛杉矶,史密斯夫妇一定请他喝酒按摩。
做商人的,多条朋友多个路,所以广结好友总是不会错的。
不知不觉,时间已经十二点多,也到了该散场的时候。
然后签名合影,忙完已经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