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可设立创新奖励,对研制新工艺、开辟新市场的商贾给予税收优惠。
工部徐光启提出:
特区内的工坊,若采用新式机械,也可适当减税。
孙元化关注军工:
军工相关的产业,应当给予特殊政策。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很快制定了详细的试行方案。
四月二十日,诏书正式颁布。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为振兴经济,充实国库,特在北直隶设立改革开放特区,试行新商税制......
诏书详细规定了税收标准、优惠政策、监管措施等。
消息传出,北直隶的商人们反应各异。
大商号普遍表示理解:
纳税是商贾本分,只要税制公平,我们愿意支持。
小商贩则欢欣鼓舞:
新税制对我们很优惠,这是皇恩浩荡啊!
但也有部分商人暗中不满:
自古以来,商税都是三十税一,如今却要按利润交税,这还了得!
不过,在朝廷的强力推行下,新税制还是顺利实施了。
五月,第一个征税期到来。
让所有人惊讶的是,北直隶的商税收入达到了往年的三倍。
陛下,新税制大获成功!
倪元璐兴奋地汇报:
仅五月一个月,北直隶就征收商税二十万两。照这个趋势,全年可达二百四十万两!
崇祯满意地点头:
这说明商税改革是可行的。告诉北直隶的官员,要确保税负公平,不得苛扰百姓。
臣遵旨。
消息传开,原本观望的其他省份也坐不住了。
江苏、浙江等地的官员纷纷上奏,请求在当地推行新税制。
看到改革成效显着,朝中原本反对的声音也渐渐消失。
甚至有不少官员主动研究起商税制度,提出改进建议。
这一切,都在崇祯的预料之中。
改革需要循序渐进,更需要用事实说话。
北直隶的成功,为新政的全面推行打开了局面。
而这一切,都源于那个折中的决定。
有时候,退一步不是为了妥协,而是为了更好地前进。
望着户部呈上的税收报表,崇祯知道,大明的财政状况将会越来越好。
而这些收入,将为他推行更多的改革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