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小说网 > 都市重生 > 敬畏法律 > 第85章 假冒注册商标

第85章 假冒注册商标(1 / 2)

在全球化与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下,商标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象征,其价值日益凸显。然而,假冒注册商标的泛滥,不仅侵蚀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更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甚至威胁消费者生命安全。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包括: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主观要件?: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客体要件?:侵犯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客观要件?:实施了假冒行为,且情节严重。

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通常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且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冒“贵州茅台”注册商标案。被告人张某、陈某未经许可,在仁怀市茅台镇生产假冒“贵州茅台”白酒,并通过网络销售至全国多地。经查,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法院最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万元;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冒“LV”注册商标案。被告人李某、王某通过网购平台销售假冒“LV”皮具,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冒“同仁堂”安宫牛黄丸注册商标案。被告人刘某、赵某通过地下工厂生产假冒“同仁堂”安宫牛黄丸,并通过药店销售至全国多地。经查,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万元;赵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万。

假冒注册商标直接导致企业市场份额被侵占,品牌价值受损。以“茅台”案为例,假冒产品以低价冲击市场,导致正品销量下降,企业利润减少。同时,假冒产品的质量问题可能引发消费者对正品的信任危机,进一步损害企业声誉。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市场份额,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以“LV”案为例,假冒产品以低价吸引消费者,导致正品价格体系崩溃,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最终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假冒产品往往存在质量问题,甚至可能危及消费者生命安全。以“安宫牛黄丸”案为例,假冒药品成分不明,可能导致消费者病情延误甚至死亡。此外,假冒食品、化妆品等也可能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威胁消费者健康。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利益,更损害了国家形象。在国际市场上,假冒产品可能被误认为中国制造,导致中国产品整体声誉受损,影响国家贸易竞争力。

修订《刑法》?:提高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法定刑,增加罚金刑的适用比例,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可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