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思”之名带来的好处,比预想的来得更快,也更实在。赏赐下来了,不是虚头巴脑的夸奖,而是真金白银——两百个大钱,外加两匹质地不错的麻布。更重要的是,秦天在营里的地位彻底稳固了。现在不光是王百将把他当宝贝疙瘩,就连上面几个更高的军官,也知道了王百将手下有这么个“能打又会动脑子”的年轻屯长。
没人再敢把他当成可以随意拿捏的新兵蛋子。原来老吴屯里那些最难缠的老兵油子,现在见了秦天,也都老老实实喊一声“屯长”,吩咐下去的事情,不敢再阳奉阴违。实力和功绩,是军营里最硬的通行证。
平静的日子没持续几天。边境线上的气氛,像不断绷紧的弓弦,越来越凝重。斥候之间的摩擦也越来越频繁,小规模的遭遇战时有发生。所有人都明白,一场大战,恐怕不远了。
这天傍晚,王百将召集手下所有什长、屯长到他的军帐,脸色是从未有过的严肃。油灯的光晕摇曳,映照着几张或紧张或兴奋的脸。
“上头有令!”王百将压低了声音,却带着一股狠劲,“摸清楚了,韩军在我们东面三十里外的野狼谷,设了个临时粮草转运点!规模不大,守军大概两百人左右。但里面堆的粮草军械,够他们前沿一个营吃用半个月!”
帐内响起一阵轻微的骚动。偷袭粮草,这可是大动作!风险极高,但一旦成功,功劳也极大!
“咱们营,摊上这活儿了!”王百将目光扫过众人,“主力负责正面佯攻牵制。但最关键的是,得有一支尖兵,趁夜摸进去,拔掉哨卡,打开缺口,给主力创造机会!”
他的目光,最终落在了秦天身上:“秦天,你和你那屯人,打头阵,当这个尖刀!有没有问题?”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秦天脸上。尖兵,意味着最先接敌,风险最大,死亡率最高!但同样,一旦成功,首功也是最大的!
秦天心脏猛地一跳,但脸上看不出丝毫波澜。他深吸一口气,沉声道:“没问题!属下定当尽力!”
“好!”王百将重重一拍桌子,“要的就是你这句话!记住,行动在子时末刻!要绝对安静!拔掉哨卡后,以火把为号!”
夜色如墨,无星无月。正是杀人放火的好天气。
秦天带着他麾下五十人,如同幽灵般在崎岖的山路上潜行。所有人都用泥巴涂抹了脸和皮甲,兵器也用布条缠住,防止反光发出声响。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只能听到自己咚咚的心跳和脚下极其轻微的沙沙声。
野狼谷的轮廓在黑暗中若隐若现。谷口地势险要,隐约能看到简易木栅栏的阴影和上面来回走动的哨兵身影。
秦天打了个手势,队伍立刻停下,潜伏在草丛中。他仔细观察着哨兵的巡逻规律和可能的暗哨位置。
“石柱,带你那伍人,埋伏在谷口左侧,听到里面信号,立刻冲击栅栏薄弱处。”
“李顺,带人准备火把,信号一发,立刻点燃。”
“其他人,跟我来!”
他点了包括猴三在内的五个身手最敏捷、也是最早跟随他的老兵(原来的新兵经过几次磨砺,已算老兵了),悄然向谷口一侧的悬崖摸去。那里坡度较陡,防守相对松懈,是潜入的最佳路径。
悬崖下,秦天低声道:“你们在此接应,我上去解决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