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格物院为火炮项目全力以赴时,第一批完全采用新式击发机构、由新钢材制造的五百杆“迅雷铳”和两百支“手迅雷”正式交付京营。
梁正(朱厚照)对此极为重视,亲自前往京营大校场观看验收演放。枪声爆豆般响起,连贯而稳定,哑火率已降至一成以下,在这个时代已是惊人的可靠。
京营将士抚摸着手中做工精良、结构坚实的新铳,士气大振。
演放结束后,梁正召见了徐明远、鲁胜及兵部尚书王琼、英国公张懋等人。
“新铳犀利,将士称善,此乃格物院与兵仗局之功。”
梁正先予肯定,随即话锋一转。
“然,朕观军中器械命名,多沿袭旧称,或依工匠喜好,杂乱无章。于管理、补给、传承皆不便。既行新法,当立新规。”
众人神情一凛,知道皇帝又有新想法。
“自即日起,凡格物院研制、朝廷制式列装之新式火器、军械,皆需按朕定下之规则统一命名。”
梁正朗声道,他早已思虑成熟,“命名之法如下:”
“一,冠以年号‘正德’,示为我朝正德年间定鼎之器。”
“二,标明主要形制或口径。如火铳,可以‘铳’称之,后续或可细分为‘步铳’、‘马铳’;火炮,则以‘炮’称之,后续按用途或口径细分。”
“三,加以定型年份或序列号。如首批定型的,可为‘甲型’,改进型可为‘乙型’,以此类推。”
“四,若有特殊用途或特性,可于后附加说明。”
他顿了顿,举例道:“譬如,此次列装之新铳,便命名为——‘正德一式步铳’!其配套之短铳,命名为——‘正德一式手铳’!未来格物院研制之野战炮,若于正德七年定型,则可称为‘正德七年式野战炮’!诸位以为如何?”
这套命名规则,清晰、系统、易于扩展,充满了现代管理的思维,与以往那种“迅雷”、“火龙”、“飞山”等充满意象却难以管理的命名方式截然不同。
徐明远首先领会其中妙处,由衷赞道:“陛下圣明!如此命名,纲举目张,一闻其名,便知器物之大概年代、类型、序列,于武库管理、军令传递、后勤补给,大有裨益!”
王琼和张懋细想之下,也觉此法甚好,至少比过去混乱的状况要强得多,纷纷表示赞同。
“既如此,便以此颁行天下。”
梁正一锤定音,“徐卿,格物院后续所有研发记录、图纸,皆需采用此命名规则。王卿,兵部行文各军镇,日后呈报、请领火器,亦需使用此标准名称。”
“臣等遵旨!”
“正德一式步铳”的名号,随着兵部文书和崭新的装备,迅速传遍了京营,并即将传向九边。
这不仅仅是一个名称的改变,它代表着一种标准化、体系化的思想,开始注入大明的军事肌体。
而在西苑格物院,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下一个目标,就是争取让那尚在图纸和试验中的新炮,早日冠上“正德”的年号,成为帝国疆场上的又一件利器。
体系的力量,正在悄然勃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