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澜江畔那片曾经绿意盎然的丛林,已经过去好些天了,太阳毒辣辣地挂在头顶,把整片大地烤得冒烟。
队伍一脚深一脚浅地踩在赤红色的戈壁上,砂石滚烫,热气从地面一阵阵往上涌,扭曲了远处的景象,看什么都像是隔着一层晃动的水波纹。
四万五千人的老百姓组成的队伍,拖得老长老长,在死气沉沉的荒漠里一点点往前挪。他们的嘴唇干得裂开了口子,渗出血丝,眼神空洞洞的,仿佛魂儿都被这酷热抽走了。
每迈出一步,都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脚下发软,身子打晃。小孩子被大人紧紧拽着,连哭闹的劲儿都没有了,只剩下细微的呜咽。
穿着暗沉厚重铠甲的麒麟军士兵们护卫在队伍两侧,他们同样疲惫,铁甲被晒得烫手,隔着衬布都能感到灼痛。
汗水刚流出来,立刻就被蒸发掉,只在脸上留下一道道白色的盐渍,但他们依旧挺直着腰背,紧握着那比人还高的陌刀,刀锋在烈日下反射出刺眼的光。
陈渊走在队伍旁边,他那身暗金色的麒麟铠也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沙尘。他的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目光像刀子一样,一次次扫过队伍后方那片空荡荡、被热浪笼罩的地平线。心里沉甸甸的。鸳鸯带着那些身手敏捷的兄弟,还有周老将军他们十八个老兵,留在后面断后,拼命拖延着追兵的速度。他们成功了,但那些被贪心蒙住眼的荒人,就像闻到了肉味的野狗,到底还是死死咬了上来。
“坚持住!再加把劲!再走五天!只要穿过前面那道山拗口,咱们就到家了!”军官们扯着早已沙哑的嗓子,在队伍里来回奔跑呼喊。
这句话,成了撑住大家不倒下的唯一念想。家,那个听起来多么温暖,又多么遥远的地方。
就在这时,一匹快马从队伍后方狂奔而来,马蹄扬起的沙尘像一条黄色的土龙。马上的斥候士兵从鞍鞯上滚下来的,脸上全是灰土和汗水混合的泥浆,嘴唇干得起了泡。
“将军!不好了!”他冲到陈渊面前,胸口剧烈起伏,声音因为焦急而变得尖利,“后方……后方三十里!发现荒人的大队人马!黑压压的一片,望不到头!”
该来的,终究躲不过,陈渊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只是眼神更冷了些。
“传令!让鸳鸯所部和十八亲卫,立刻撤回!”
命令被迅速传达下去,等待的时间里,气氛凝重得让人喘不过气。民众们似乎也感受到了什么,不安地骚动起来,窃窃私语像风一样掠过漫长的队伍。
没过太久,一支二三十人的部队从后方疾驰而来。为首的是鸳鸯,他身上的轻甲布满划痕,脸上带着掩不住的疲惫,他身后的士兵们同样风尘仆仆,不少人身上还带着已经干涸发黑的血迹。
紧接着,十八位老将军也赶到了,虽然年纪大了,连日奔波血战,腰杆却依旧挺得笔直,花白的胡须上沾满沙尘,眼神锐利得像鹰。
周老将军走到陈渊身边,沉声道:“将军,那帮龟孙子追得紧,我们宰了不少探路的,但大队人马……挡不住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