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上场的是个流民小伙,长得五大三粗,可刚扑进泥潭,就被壮汉按在底下,呛了几口水。他挣扎着爬起来,抹了把脸上的泥:“俺认输……俺没力气……”李昊走过去,递给他一块干饼:“你有狠劲,只是缺练——留下,去工兵营扛锄头,练力气。”
林小七上场时,泥潭里的壮汉正擦着脸上的泥。他盯着壮汉的眼睛,突然扑过去,抱住对方的腰,往泥里按。壮汉挣扎着,手抓破了他的肩膀,血珠混着泥水流下来。林小七咬着牙,把壮汉的脑袋按进泥里——三秒后,壮汉认输。
“好样的!”李昊拍着手笑,“这孩子,有股子狠劲!”
赵三上场时,所有人都捏了把汗。他是当过兵的,摔跤技巧娴熟,可李昊注意到,他的动作里没有杀气,像在完成任务。他很快把壮汉摔在泥里,却没按住对方认输,反而伸手把壮汉拉起来:“你没事吧?”壮汉愣了愣,说了句“谢了”,爬出泥潭。
李昊走过去,盯着赵三的眼睛:“你刚才,为什么拉他起来?”赵三低头:“俺以前当兵时,也这么对过兄弟……俺不想杀人,只想……活着。”李昊沉默了一会儿,说:“留下,去步兵营——但你得记住,仁义卫的刀,是用来护人的,不是用来杀人的。”
夕阳把泥潭染成血红色。韩通拿着新的名册来找李昊:“公子,这一关过了三百二十人。”
李昊翻着名册,指尖停在“林小七”三个字上——那孩子的肩膀还渗着血,却笑着递给他一张纸,上面画着只小豹子:“公子,这是我家的徽记。”又停在“赵三”名字旁,批注里写着“曾杀百姓,需观察”。
顾炎武捧着个茶盏走来,看着名册笑:“体魄是战力的基础,可这三百二十人里,有一百个是猎户,八十个是逃兵,一百四十个是流民——他们的身上,都有股子‘想活’的劲。”
李昊望着演武场上的新兵——林小七在教流民小伙认草药,赵三在帮老兵擦刀,其他人围坐在一起,啃着干饼,笑着聊天。他轻声说:“这一筛,筛掉的是‘走不动的’,留下的是‘能扛事的’。接下来的两筛,要筛掉‘没心的’,留下‘想守家的’。”
深夜,李昊站在演武场的泥潭边。月光洒在泥面上,映出他模糊的影子。远处传来新兵的笑声——那是林小七在唱猎户的歌,赵三在讲当兵的往事,其他人跟着笑,声音像一串银铃。
韩通走过来,递给他一件披风:“公子,天凉了。”李昊接过披风,望着泥潭里的月亮:“韩通,你说,这些人里,会不会有几个能成为将军?”
韩通笑了:“只要跟着公子,就算当个伙夫,也能吃口热饭。”
李昊摇头:“不是吃口热饭。是让他们知道,这世上还有人愿意为了‘守家’而战——不是为了功名,不是为了银子,是为了家里的娃能睡个安稳觉,是为了田里的庄稼能长熟,是为了这乱世里,还有一盏灯能亮着。”
风卷着披风的一角,吹过泥潭,吹过演武场,吹向远处的太行山。李昊知道,从今天起,仁义卫的“铁军”,已经开始熔铸——
用体魄做骨架,用信念做血肉,用仁义做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