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嫁不定(八)(2 / 2)

若行运至财煞死绝、阳刃比肩及伤官入墓之地,主孤守空闺、子丧夫亡。

注解:

1. 格局转换:强调运途对格局的决定性影响,体现命好不如运好的命理观。

2. 空间隐喻:坐高堂独守空闺形成鲜明对比,强化命运起伏的戏剧性。

原文:

阴阳自旺日平常,身健无依未是良。运向夫乡争竞起,改容再醮补填房。

桃花红艳两交差,频向妆台理鬓斜。若有官星藏与透,却归良室福无涯。

译文:

阴阳自旺(如丙午、壬子)主平凡,身强无依非吉兆。

行运至夫星之地引发纷争,主改嫁填房。

桃花红艳煞交差,常对镜梳妆。

若有官星暗藏或透出,主归入良家享福无穷。

注解:

1. 自旺日柱:如丙午等,主性格刚烈,不利婚姻,反映过刚易折的命理原则。

2. 桃花矛盾:桃花煞本主淫乱,遇官星反主有福,体现命理的辩证性。

原文:

桃花与煞怕同途,官见桃花却旺夫。金水相逢虽貌美,无官贵室亦多污。

官星桃花,不害于良人,煞星桃花,则多为娼妇。桃花之煞虽一,而逢官遇煞迥异。金水伤官无官煞,其志不定。

译文:

桃花与煞星同柱主凶,桃花与官星同柱反旺夫。

金水伤官虽貌美,若无官星则多淫乱。

官星桃花主旺夫,煞星桃花主娼妇。

金水伤官无官煞,主心志不坚。

注解:

1. 桃花二分法:将桃花分为官星桃花与煞星桃花,体现对立的伦理观。

2. 金水伤官:强调无官煞时的负面影响,反映古代对女性的要求。

原文:

食神独旺胜诸祥,金水伤官得火康。受气不宜逢姐妹,煞星一位便为良。

一食遇生旺,金水见火,胞胎无比肩,煞星一位得时,此数格,妇命遇之皆吉。

译文:

食神独旺胜一切吉兆,金水伤官见火主健康。

胞胎无姐妹(比肩),煞星一位得时,此数格局皆吉。

注解:

1. 食神优先:食神为吉神,独旺主福寿,体现中和为贵的命理思想。

2. 金水伤官制化:见火克制伤官,主健康,反映克中有生的辩证关系。

原文:

官星得禄知夫贵,食遇临官子便贤。福位青龙格煞食,驱奴使婢夺夫权。

如己遇甲,夫得寅月,甲食丙,嗣得巳月,主夫、子俱好。若煞格、食格用,遇禄神带青龙福位者,主夺夫权,聪明标致。

译文:

官星得禄主夫贵,食神临官主子贤。

福位青龙格带煞食,主驱奴使婢、夺夫权。

例如己日遇甲为夫,生于寅月,甲食丙为子,生于巳月,主夫贵子贤。

若煞格食格遇禄神青龙,主夺夫权且聪慧美丽。

注解:

1. 夫贵子贤:古代女性的终极目标,体现母凭子贵的家族观念。

2. 夺夫权争议:既肯定女性能力,又隐含对牝鸡司晨的警惕。

原文:

食神暗合己夫来,食旺无淆富贵胎。透出财星分等第,枭煞合处起疑猜。

食神不宜财轻,又不宜太过,清者第一,见官次之,枭煞相见,不吉。

译文:

食神暗合夫星,食旺无杂主富贵。财星透出分等级,枭煞合处主凶。

食神格喜财星适度,清者最佳,见官星次之,遇枭煞不吉。

注解:

1. 暗合机制:食神暗合官星,体现曲线救国的命理智慧。

2. 财星等级:财星透出程度决定富贵层次,反映古代社会的阶层分化。

原文:

乙庚夏月正金疲,运向西方夫得时。丙子不来金水好,东方遇乙贵分之。

乙以庚为夫,夏月金失时,行西扶起为吉,见丙伤庚,见乙争合,故皆不喜。

译文:

乙日以庚为夫,夏月庚金衰弱,行西方金运扶起为吉。

见丙火伤官克庚,见乙木争合,皆不吉。

注解:

1. 月令影响:夏月金囚,强调月令对夫星的制约作用。

2. 十神冲突:丙火伤官克庚官,体现伤官克官的传统凶局。

原文:

辛官金水月夫轻,再遇辛壬两度新。运行木火难胜福,不伤自己也伤人。

辛干以丙为官,辛生秋冬,遇丙则轻,时又见辛壬分克,则丙愈轻。运行火木,夫虽得时,恐不胜其福,未免伤人害己。

译文:

辛日以丙为官,秋冬丙火无力,若再见辛壬分克,主婚姻多变。

行木火运虽扶夫星,恐福薄难承,伤人害己。

注解:

1. 五行衰旺:秋冬丙火休囚,体现夫星失时的命理困境。

2. 十神竞争:辛壬分克丙火,反映的社会现实。

原文:

己夫秋甲暗伤支,乙见干头两度期。除是东方逢木旺,击伤金木又交持。

己秋月遇甲夫,支有伤官为害,再见乙未,去彼从此,乃甲与己合,被乙战克,不能就官而从煞,主两度成婚。行东方木旺之地,有火驱金,虽好,亦不免伤夫再嫁,或多寡居。辛未、甲午、己未、甲戌,王妃,丙午、辛丑、己未、甲子,子进士,女王妃。

译文:

己日秋生遇甲为夫,地支伤官为害,再见乙干主两次婚姻。

行东方木旺运,火克金虽好,仍难免伤夫再嫁。

例如辛未年甲午月己未日甲戌时,贵为王妃;丙午年辛丑月己未日甲子时,子为进士,女亦为王妃。

注解:

1. 十神转化:甲己合被乙争克,导致从官变从煞,体现命理的动态变化。

2. 命例对比:展示相同格局不同结果,强调后天因素的重要性。

原文:

庚夫金水月逢丁,壬丙干头两见争。富贵春风衾枕冷,伤官支上怕分情。

庚以丁为官,秋冬遇壬,金水得时,乃前夫被克。又从丙火,若丙戌时,其夫入墓,子时其夫被伤。虽居富贵,终是寡居,子亦少。

译文:

庚日以丁为官,秋冬遇壬水克丁,又逢丙火争合。

主虽享富贵却独守空闺,地支伤官更添情伤。

注解:

1. 官煞混杂:丁壬争合,主婚姻纠葛,反映一女二夫的命理禁忌。

2. 地支伤官:强化情感挫折,体现伤官伤夫的传统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