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论女命(1 / 2)

女命总论

原文:

或问:妇人何利?利在夫星。夫利,其妇必利,夫困,其妇必困。妇人从夫,先观夫星以定出身之贵贱,再看子星以察晚年之荣辱。官煞财得地,夫利也,食神得地,子利也。夫利则出身富贵,一生享福,子利则晚年厚养,褒宠诰封。然亦有旺夫者,以食生财,财生官故耳。反是则否。

女命以克我者为夫,我生者为子,皆要得时,乘生旺之气。若旺气只聚于时,亦可用官为夫,不要见煞,用煞为夫,不要见官,一位为好。有两位官星,无煞以杂之,四柱纯煞,无官以混之,俱为良妇。更得本身自旺,尤佳。但旺不可太过。

食为子息。引归时逢旺,再得二德扶身,乃夫贵子荣之命。不宜身旺,重叠暗藏夫神及伤官、七煞、魁罡相刑,羊刃太重,合多有情,皆主不美。岁运亦然。看有八法八格,须细详之。

译文:

有人问:妇人何以为利?

利在夫星。

夫星得力则妇必利,夫星困弱则妇必困。

妇人以夫为天,先观夫星定出身贵贱,再察子星断晚年荣辱。

官煞财星得地为夫利,食神得地为子利。

夫利则出身富贵享福,子利则晚年厚养受封。

旺夫者因食神生财、财生官故,反之则否。

女命以克我者为夫,我生者为子,均需得时乘旺。

若旺气仅聚于时柱,可用官为夫而不见煞,或用煞为夫而不见官,一位为妙。

有两位官星无煞混杂,或四柱纯煞无官混杂,均为良妇。自身旺相更佳,但不可过旺。

食神为子息,引归时柱逢旺,兼得二德扶身,乃夫贵子荣之命。

不宜身旺,忌重叠暗藏夫神、伤官、七煞、魁罡相刑、羊刃过重、合多有情,均主不美。岁运亦同。另有八法八格需细究。

注解:

1. 夫星:正官、偏官(煞) 。

2. 子星:食神、伤官。

3. 二德:天德、月德。

4. 魁罡:辰戌丑未四煞。

八法八格

原文:

纯者,一也。如纯一官星,或纯一煞星,有财有印,不值刑冲,不相混杂是也。

如一命:癸巳、戊午、辛酉、丙申,本身专禄,旺不从化。辛用丙官为夫星,五月火旺夫健。丙用癸为官,坐贵见戊为食,同归禄于巳。辛金生壬水为子,引入申时长生之地。

天干癸戊辛丙,水火既济,地支巳午酉申,拱夹财库,所以嫁夫为官而食天禄,夫荣子贵之命。

又:癸亥、甲寅、丙戌、甲午,丙用癸为夫,临官在亥,甲为印坐寅建禄,自身坐库,己土为子,归禄于午,居时子息之位,甲木为己土之官,四柱纯一不杂,故主贵荫。余仿此推。

译文:

纯者,专一也。

如纯一官星或纯一煞星,有财有印,无刑冲混杂。

例一:癸巳、戊午、辛酉、丙申。

辛金专禄酉地,旺而不化。丙火官星为夫,五月火旺夫健。

丙以癸为水官,戊为食神,同归禄巳。

辛生子壬水,申为长生。天干水火既济,地支拱夹财库,故嫁夫为官,夫荣子贵。

例二:癸亥、甲寅、丙戌、甲午。

丙以癸为夫,亥为临官,甲木印星坐寅建禄,丙戌自坐库,己土子星归禄午,甲为己官,四柱纯一,主贵荫。余类推。

注解:

1. 专禄:日干临地支帝旺位(如辛酉日)。

2. 归禄:天干在地支有禄位。

原文:

和者,恬静也。如身柔弱,独有一位夫星,柱无冲破、攻击之神,禀其中和之气,则为和也。

如一命:壬辰、辛亥、己卯、己巳,己用甲为夫,亥乃长生之地,得天时地利,甲以辛为官,金生于巳,己以金为子,亦生于巳,谓之夫得官星,子得长生,故主益夫旺子。虽自坐卯支为煞,有巳中庚制,为去煞留官之论,女命之贵也。

又:丁丑、壬寅、丁酉、己酉,丁用壬为夫,甲为印,乃夫之食禄,丁酉日贵,生己酉之子,壬水得己土为官,主夫贵。己土得甲为官,主子贵。酉中财旺,荣夫荫子之造。余仿此推。

译文:

和者,恬静也。

身弱独有一位夫星,柱无冲破,禀中和之气。

例一:壬辰、辛亥、己卯、己巳。

己以甲为夫,亥为甲长生,甲以辛为官,辛生于巳,己子金亦生巳,夫得官星,子得长生,虽自坐卯煞,巳中庚制,去煞留官,主贵。

例二:丁丑、壬寅、丁酉、己酉。

丁以壬为夫,甲为印(夫之食禄),丁酉日贵,生子己酉,壬得己为官,己得甲为官,酉中财旺,荣夫荫子。余类推。

注解:

1. 去煞留官:食神制煞存官。

原文:

清者,洁净之称。女命或一官一煞,不相混杂谓之清。要夫星得时,柱有财生官,有印助身,无一点混浊之气,方为清贵。

如一命:己未、壬申、乙未、甲申,乙以庚为夫,庚禄到申,以丁为子,丁旺于未,以壬为印,壬生于申。又坐下支神为乙木之财,财旺则能生官,四柱无刑冲破败。

《经》云:“财官印绶三般物,女命逢之必旺夫。”故为夫人之命。

又:甲寅、癸酉、丙寅、戊子,丙用癸为夫,坐酉自生癸,得戊为官,癸禄居子,夫得禄者,贵。丙火得戊土为子,坐财逢煞印,主子贵。余仿此推。

译文:

清者,洁净也。

女命一官一煞不混杂为清。

需夫星得时,财生官,印助身,无混浊。

例一:己未、壬申、乙未、甲申。

乙以庚为夫,庚禄申,丁为子旺未,壬为印生申,坐下财旺生官,无刑冲,合“财官印三奇”,主夫人命。

例二:甲寅、癸酉、丙寅、戊子。

丙以癸为夫,酉生癸,戊为癸官,癸禄子,夫得禄;丙得戊为子,坐财逢煞印,主子贵。

余类推。

注解:

1. 三奇:财官印全。

原文:

贵者,尊荣之号。命中有官星,得财气以相资,三奇得其宗,四柱不值鬼病,乃女命尧舜也。

《经》云:“无煞女人之命,一贵可作良人。”

又云:“女命无煞逢二德,可两国之封。”

二德者,非独天月二德,即财为一德,官为一德,加之印食,愈为贵也。

如一命:甲午、丙寅、丁未、壬寅,丁以壬为官,壬食甲为印,壬用丙为财,壬以亥为禄,得壬寅暗合,虽夫星失时,喜行西北夫旺之运,故主大贵。

又:乙亥、丙戌、辛卯、癸巳,辛用乙为财,旺于亥,丙为夫星,坐库归禄。巳上癸水为夫之官,辛金生癸为子,坐巳上与夫禄同位,又是贵神,又为财官双美,乃得夫子俱贵,两遇褒封。余仿此推。

译文:

贵者,尊荣也。

命中有官星,得财资扶,三奇得用,四柱无鬼病。

例一:甲午、丙寅、丁未、壬寅。

丁以壬为夫,甲为印,壬以丙为财,壬禄亥,壬寅暗合,虽夫星失时,行西北旺运主大贵。

例二:乙亥、丙戌、辛卯、癸巳。

辛以乙为财旺亥,丙为夫坐库归禄,巳上癸为夫官,辛生子癸坐巳(夫禄位),财官双美,夫子俱贵,两度受封。余类推。

注解:

1. 鬼病:官煞为忌。

原文:

浊者,混也。乃五行失位,水土互伤,其身太旺,正夫不显,偏夫丛杂,柱多分别,无财官印食,为下贱村浊,或娼妓婢妾,淫巧之人。

如一命:己亥、乙亥、癸丑、己未,癸水生十月太泛,癸以戊为夫不显,时引己未是偏夫,嫌丑未皆有土混杂,柱中无财,乙木为食神干旺,己土受克,鬼败临身,五行失位,主先清后浊,不能享福。

又:癸未、甲寅、辛酉、乙未,辛酉八专自旺,用丙火为夫,长生于寅,夫旺本好,但辛贪乙未库中财,惹起未中丁火为暗夫,两库暗夫,重过明夫,明暗交集,虽有正夫,未免暗中偷夫得财,乃浊乱之象。余仿此推。

译文:

浊者,混乱也。

五行失位,水土互伤,身旺正夫不显,偏夫丛杂,无财官印食,主下贱淫巧。

例一:己亥、乙亥、癸丑、己未。

癸水十月太旺,戊夫不显,时引己未偏夫,丑未土混杂,无财,乙木食神旺克己,鬼败临身,先清后浊。

例二:癸未、甲寅、辛酉、乙未。

辛酉八专自旺,丙火夫长生寅,本吉,但辛贪乙未库财,未中丁为暗夫,明暗交集,主偷夫得财,浊乱之象。余类推。

注解:

1. 八专:甲寅、乙卯等日柱。

原文:

滥者,婪也。谓柱中明有夫多,暗者财旺,干支又多带煞,必因酒色,私暗得财。此等之命,或为奴婢,或克夫再嫁。

如一命:庚寅、丙戌、庚申、丁亥,庚申八专自旺,丙火为夫,寅戌会局,时干又丁爱重火情,庚申金暗克寅亥木为财,亥中壬水为食生财,其人虽美貌有福,不免滥而得财。

又:戊子、甲寅、己未、丁卯,正月甲木旺,卯未会局,偏正夫多,子上又有旺财,己合甲官,阴阳匹配,故虽聪明秀丽,不免失之于滥。况倒插桃花,上坐娣妹,不是官星,岂为良妇?

又:己酉、丁丑、癸丑、壬戌,柱中明有己夫,二丑一戌,三夫暗藏,丁为财归库于戌,与丑相刑,二阳得令,火亦进气,是夫多财旺,丁壬太过。

又:甲辰、癸酉、丙子、辛卯,丙子日犯阴阳煞,主男子挑诱,丙以癸为夫,辰子会水夫多,日时丙辛合,子卯刑,支刑干合,犯荒淫滚浪,酒色昏迷,酉中财旺,癸夫专座。二命俱妓卖奸得财。余仿此推。

译文:

滥者,贪婪也。

柱中明夫多,暗财旺,干支带煞,因酒色得财,或为奴婢,克夫再嫁。

例一:庚寅、丙戌、庚申、丁亥。

庚申八专,丙火夫寅戌会局,时干丁火,庚金克寅亥木为财,亥中壬食生财,美貌而滥。

例二:戊子、甲寅、己未、丁卯。

甲木旺,卯未会局,偏正夫多,子旺财,己合甲官,倒插桃花,非良妇。

例三:己酉、丁丑、癸丑、壬戌。

明夫己,暗藏二丑一戌三夫,丁财归库戌,刑丑,火进气,夫多财旺。

例四:甲辰、癸酉、丙子、辛卯。

丙子犯阴阳煞,丙以癸为夫,辰子会水夫多,丙辛合,子卯刑,荒淫酒色,酉财旺,妓卖得财。

余类推。

注解:

1. 倒插桃花:子卯相刑为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