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巳酉丑人皆得乙字者是。假令乙丑人得乙酉月,乙巳日得乙酉时,为正入格。金主刑,乙真金,巳酉丑金之正位,上下全见之,多为台谏之任。若胎月中见驿马,则任宪司之职。
译:
凡年柱、月柱、日柱或时柱中出现巳、酉、丑三地支,且天干透露出乙木(乙字),即为“清肃宪台”格局。
例如,乙丑年生人,若月柱为乙酉;或乙巳日生人,时柱为乙酉,均属正宗入格。
金在五行中主掌刑杀(司法监察),乙木为阴金(真金),巳、酉、丑分别为金的长生、帝旺、墓库之位,若四柱中上下(天干地支)均见金气与乙木,则命主多担任台谏之职(如御史等中央监察官)。
若胎元或月柱中见驿马神煞(如申、亥),则可能外任宪司之职(如地方提刑按察使)。
解析
1. 五行逻辑与格局核心
巳酉丑三合金局:
巳为金的长生(金气始生),酉为金的帝旺(金气极盛),丑为金的墓库(金气归藏),三者合化为金局,形成“金气凝聚、刚健肃杀”的气场,对应司法监察的“清肃”特质。
乙木的特殊属性:
乙木虽属阴木,但其纳音为“海中金”(如乙丑)或“泉中水”(如乙酉),实为阴金所化,故称为“真金”。
天干透乙木,既强化金气的纯净性,又以阴柔之性调和金的刚猛,暗合“刚柔相济”的司法原则。
2. 神煞与贵气层次
台谏与宪司的区别:
台谏之任(中央官职):金局纯而无冲,乙木透干且月令为秋(金旺),主命主在中央担任言官或监察官,如都察院御史,负责纠察百官。
宪司之职(地方官职):若胎月见驿马(申为巳酉丑马星),金气随马星流动,主命主从中央外任地方司法长官(如提刑按察使),巡察地方刑狱。
驿马的动态作用:
驿马象征“动中取贵”,金局逢马星,如同“剑锋出鞘”,主命主的监察权从中央延伸至地方,形成“清肃之令通行天下”的格局。
3. 五行生克与调候要点
金气的喜忌:
喜:土(土生金,如戊己土)助金气凝聚,火(火炼金,如丙丁火)成器为用,水(金生水泄秀,如壬癸水)调和刚猛。
忌:木(乙木除外,甲木克金)破格,需丙火制木护金;水过旺(如亥子)沉金,需土制水。
月令的决定性:
生于酉月(金帝旺)最吉,金气纯粹;生于巳月(金长生)需月令透金(如申)助势;生于丑月(金墓库)需火调候(如午),避免金寒无用。
4. 与传统命理思想的呼应
金为义的伦理投射:
儒家以“义”属金,主公正决断。此格局通过金气凝聚,将“义”的道德属性转化为司法权威,体现了“命理即人理”的传统思维。
清肃的双重含义:
职位属性:负责整肃纲纪,清除腐败。
格局特质:金气纯净无杂,命主性格刚正不阿,如“秋霜烈日”,不容奸邪。
此段文字以巳酉丑金局+乙木透干为核心,通过五行象征(金主刑杀)、神煞辅助(驿马)构建了司法监察贵气的命理模型。
其核心逻辑为:
1. 金气纯粹为贵:三合金局与乙木(真金)形成“刚柔相济”的清肃之气。
2. 神煞动态提升:驿马推动金气流动,使贵气从中央延伸至地方。
3. 调候平衡关键:需土生金、火炼金、水秀金,避免木克金或水沉金。
该格局分析体现了传统命理“以象取义”的思维——将自然五行的特性(金之刚健)与社会职业(司法监察)深度绑定,同时通过神煞与时空的联动,构建了从格局到现实命运的推演逻辑。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三命通会》中的“清肃宪台”是一种以金气为核心、主掌司法监察贵气的命理格局,其理论逻辑与实践应用可概括如下:
一、核心定义与构成条件
1. 五行象征与干支组合
金性的司法属性:
金为“义”之象征,主刑杀决断。
格局以巳酉丑金局为根基(巳为金长生、酉为金帝旺、丑为金墓库),形成金气凝聚之象。
天干透乙字(阴金)为关键,乙为真金且与金局呼应,强化“清肃”(清廉刚正)特质。
典型组合示例:
乙丑年、乙酉月、乙巳日、乙酉时,天干四乙叠现,地支巳酉丑三合金局,形成“金气纯粹、乙木透干”的完美配置,为正入格。
2. 神煞与时空辅助
驿马的动态作用:
若胎月或大运见驿马(如申、亥),主命主从中央台谏(如御史)转任地方宪司(如按察使),形成“清肃之权外显”的格局。
月令的调候要求:
生于秋季(申酉戌月)金旺之时最吉,若生于冬春需得土(火生土、土生金)或火(炼金成器)辅助,避免金寒水冷或木旺克金。
二、命理意义与贵气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