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既已清晰,行动便有了方向。余年没有急于发起正面冲锋,而是采取了更迂回也更精准的策略。
他首先指导王倩,不再与刘经理或人事部门进行任何私下、无记录的沟通。所有关于工作的交流,必须通过公司邮件系统,并抄送相关同事。这一方面是留存证据,另一方面也是在向对方施加无形的压力——任何不当的言辞或举动,都可能落在白纸黑字上。
同时,他亲自起草了一份措辞更为强硬、法律依据更充分的法律意见书,不再仅仅针对刘经理的个人行为,而是重点聚焦于用人单位未建立完善的职场性骚扰预防和处置机制,且在接到员工反映后处置失当,涉嫌构成打击报复这一核心问题。这份意见书被同时发送给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工会,并附上了部分经过公证的、最具代表性的微信截图和事件时间线。
“我们要把矛盾升级,”余年对林晓和王倩解释道,“从王倩与刘经理的个人纠纷,提升到公司治理层面存在重大缺陷和法律责任风险的高度。董事会和监事会不会坐视这种可能引发严重劳资纠纷、损害公司声誉的风险存在。”
果然,这份直指公司治理软肋的意见书起到了效果。几天后,公司层面派出了更高阶的管理人员——一位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直接与余年联系,表示希望“更诚恳地沟通,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对方的态度明显软化,不再全盘否认,而是承认“管理上可能存在疏忽”,刘经理的“沟通方式或许有待改进”,但仍极力避免承认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性骚扰”。
与此同时,林晓那边也取得了关键进展。她通过那位对刘经理早有不满的同事,辗转联系到了一位已经离职的前员工赵蕊。经过耐心沟通和法律风险告知的保障,赵蕊终于鼓起勇气,提供了一份书面证词,证实她在职期间,也曾被刘经理以类似的方式(深夜微信、不必要的肢体接近)骚扰过,当时因害怕影响工作而选择了隐忍和离职。
这份证词,如同在看似平衡的天平上投下了一颗重磅砝码。它虽然无法直接证明王倩案中的具体行为,却极大地增强了王倩指控的可信度,形成了一个“行为模式”的证据,让刘经理所谓的“正常关心”、“无意碰触”等辩解显得苍白无力。
面对确凿的“行为模式”证据和来自公司高层的压力,刘经理的个人防线首先崩溃了。在后续的内部调查中,他的陈述开始出现前后矛盾,再也无法自圆其说。
最终,在劳动仲裁庭的调解室里,面对余年出示的完整证据链——包括时间线、公证过的微信记录、同事关于单独送回家的证言、前员工关于行为模式的证词,以及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法律意见——公司方终于放弃了抵抗。
调解结果如下:
1. 公司承认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管理失当,向王倩正式道歉。
2. 刘经理被公司内部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岗位。
3. 公司承诺立即着手建立并完善职场性骚扰防范与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