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要正式迎娶孙采薇的消息,像一阵风,吹散了毒菇事件残留的阴霾,给靠山村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喧嚣。
“都动起来!手脚麻利点!”老钱仿佛年轻了十岁,腰杆挺得笔直,吆喝声都比往日洪亮了几分。
他如今是筹备婚礼的总管,权力在手,干劲十足。
“栓柱!大牛!带上十个人,把咱们最好的盐装两罐,再挑二十只最肥的母鸡,十只鸭子!跟俺出去一趟!”老钱点齐人手,意气风发。
用村里自产的盐和家禽去换取婚礼所需,这买卖,他做得底气十足。
柳如烟则带着村里的妇人们,开始了另一场忙碌。
翻出库房里所有能找到的、颜色稍鲜亮些的布头,又央求老钱务必换些红布和彩线回来。
“首领这次要办得隆重,咱们这新娘子,还有小婉,都得有新衣裳!”柳如烟对着围坐在一起的妇人们说道,目光特意在低头不语的苏小婉身上停留了一瞬,“小婉,你针线最好,首领的新衣,还有采薇的嫁衣,可得你多费心。”
苏小婉抬起头,脸上挤出一丝勉强的笑容,轻轻“嗯”了一声,手指无意识地捻着衣角。
知道,这是柳姨在安抚她,也是在提醒她认清自己的位置。
几天后,老钱一行满载而归。不仅换回了急需的几口新铁锅和更多农具,还真的带回来几匹颜色鲜亮的粗布——一匹正红色,一匹水绿色,还有一匹靛蓝色。
甚至,还有一面边缘有些磕碰、却擦拭得锃亮的黄铜镜,以及几盒廉价的胭脂水粉和一对小巧的银丁香耳环。
“瞧瞧!俺老钱出马,一个顶俩!”老钱得意地展示着战利品,尤其是那面铜镜和耳环,“这可是好东西!俺磨破了嘴皮子才换来的!新娘子梳妆打扮,没个镜子咋行?”
女人们呼啦一下围了上来,摸着光滑的布匹,传看着那稀罕的铜镜和耳环,发出阵阵惊叹。
这些东西,在太平年月不算什么,可在这荒年乱世,简直是奢侈品。
孙采薇被众人簇拥在中间,看着那匹红布和铜镜,脸上泛起激动的红晕,手指颤抖地抚摸着冰凉的镜面,里面映出她含羞带怯、却又难掩喜色的脸庞。
从未想过,自己一个寡妇,还能有如此风光的时刻。
“采薇妹子,这红布给你做嫁衣正合适!”
“这耳环真好看,衬你!”
“首领对你可真上心!”
恭维声和羡慕的目光让孙采薇有些眩晕,羞涩地低下头,嘴角却控制不住地上扬。
柳如烟将红布交给苏小婉,语气温和却带着不容置疑:“小婉,采薇的嫁衣,就交给你了。针脚做好些,图个吉利。”
苏小婉接过那匹沉甸甸、刺目的红色,只觉得手心像被烫了一下。
默默点头,抱着布匹,走到光线好的窗边,拿出针线箩,开始比量、裁剪。
动作依旧熟练,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滞涩。
每一下穿针引线,都仿佛扎在自己心上。
又拿出那匹靛蓝色的布,这是给李晨做新衣的。
抚摸着他惯常穿的深色布料,苏小婉的眼神柔和了些许,下针也稳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