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联合与新征程(1 / 2)

陈国栋提出的深度战略合作乃至交叉持股的建议,让何月山陷入了深思。这无疑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方案。

迅科虽然历经动荡,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它拥有星火目前急需的几大优势:成熟庞大的销售网络和客户资源、规模化的生产基地和供应链体系、以及多个细分领域的市场准入资质。如果能够合作,星火的技术和产品可以借助迅科的渠道迅速铺开,实现指数级增长。

但同时,风险也显而易见。两家公司文化差异巨大,迅科内部关系盘根错节,整合难度极高。交叉持股后,星火的独立性和决策效率可能会受到影响。而且,迅科过往的历史包袱和潜在的法律风险,也需要谨慎评估。

何月山没有立刻回复陈国栋,而是召集了核心团队开会讨论。

徐若薇从商业角度极力赞成:“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我们可以省去至少五年的渠道建设时间!市场份额能快速做到国内第一!”

周倩则从技术整合角度表示担忧:“迅科的技术体系和我们完全不同,磨合起来会很痛苦,可能会拖慢我们的研发节奏。”

邓康更关心控制权:“合作可以,但星火的核心技术、芯片设计和未来发展方向,必须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

大家意见不一,但都认同一点:机会巨大,风险并存,关键在于合作的方式和条款。

何月山听取了所有人的意见,【超维逻辑分析】也在不断推演各种合作模式的利弊。最终,他有了决断。

他回复陈国栋,表达了合作的意愿,但提出了几个核心原则:

合作而非合并:保持星火科技的独立法人地位和运营自主权。

成立合资公司:双方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新的合资公司,专注于“凌霄”控制器等新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和生产(利用迅科产能),星火占股51%以上,拥有控股权。

技术授权而非转让:星火以技术授权方式向合资公司及迅科提供相关技术,收取授权费,但核心知识产权始终归星火所有。

迅科需进行深度改革:合作的前提是迅科必须完成内部整顿,建立现代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创新导向的研发体系。

这些条件既体现了合作的诚意,又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星火的核心利益和独立性。

陈国栋看了方案后,沉默了良久。他知道何月山的条件很苛刻,尤其是控股权和技术所有权方面。但他更清楚,现在是迅科更需要星火,而不是相反。星火的技术和未来潜力,值这个价。

经过几轮艰难的谈判,以及迅科董事会内部的激烈争论,最终,方案获得了通过!双方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宣布成立“迅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星火科技占股55%,迅科占股45%,由徐若薇出任合资公司cEo。

消息公布,业界再次震动。这被视为新旧动能转换的标志性事件,强强联合的典范。

合作带来的效应立竿见影。“凌霄”控制器借助迅科的渠道,迅速进入了过去难以触及的大型国企和高端制造业客户,订单量暴增。迅科原有的生产线经过改造后,开始为星火代工生产,产能瓶颈得到缓解。而迅科自身,也在陈国栋的带领下,开始剥离非核心业务,聚焦优势领域,并加大了研发投入,风气为之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