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动。衙役僵在原地,县令闭眼,手搭在额前,像在忍一阵头痛。
她们就这样退了。
回到村中,已是午后。阿禾没回账案,径直走到共食灶前的空地,搬了张矮凳坐下,把竹简摊开在膝上。
“谁想听?”她问。
一圈妇人围了过来。不止是孤女,还有丈夫在外服役的、兄弟早夭的、公婆病亡的。她们蹲着、坐着、抱着孩子,安静地等。
阿禾开始念。一字一句,慢而清晰。
“凡无嫡嗣之家,孤女愿代父立户者,许之。所辖田产,依例登记造册,自主耕作,自行纳税,交易自由,不受旁支干涉……”
每讲完一条,便有人上前,在附页上按下手印。三十七个,红痕累累。
夜深时,火塘边还有人影。几个年轻女子凑在一起,低声背诵条款,怕记错一个字。阿禾坐在角落,磨她的匕首。刀刃在石上推拉,发出短促的沙沙声,像风吹过麦穗。
第三日清晨,她再次出发。
这一次,跟在身后的不只是二十名妇人。田埂上陆续有人加入——扛锄头的男人,牵牛的老汉,背着孩子的母亲。他们不说话,只是走着,脚步越来越密。
县衙前,人群肃立。
阿禾走上台阶,第三次举起竹简。
堂内沉默了很久。县令最终传令:准奏。
当日下午,新律颁行,《秦律·户律》增补条文刻于石碑,立于县门西侧。阿禾的名字被单独刻在碑尾一行小字里:“建言者阿禾,陇西七乡女吏。”
她站在碑前看了一会儿,伸手抚过自己的名字。指尖划过石面,有些粗糙,像犁沟边缘的土块。
回村的路上,太阳斜照。她走得慢了些,肩上的竹简袋轻了,里面只剩一张空白简。
麦穗还在晒酱坛旁。见她走近,只问了一句:“成了?”
“成了。”阿禾把空袋挂在账案钩子上,解开木簪,甩了甩头发,“三十七人,明日就能去领户帖。”
麦穗点头,没再说什么。她弯腰打开青铜匣的暗格,取出一张新写的竹简,递过去。
阿禾接过一看,是各户春播分配表,末尾加了一行小字:“孤女田亩,单列备案。”
她抬头看麦穗。麦穗正望着远处,几个小女孩在渠边学着插秧,动作笨拙却认真。其中一个摔进泥里,爬起来抹了把脸,继续蹲下。
阿禾把竹简放进匣中,重新合上盖子。
风从南边吹来,带着湿土的气息。一只麻雀落在灶房屋顶,啄了两下瓦片,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