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派出所和业务大队,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情报信息工作,并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情报信息员,
负责本单位的线索收集、初步研判和信息报送。形成覆盖全局的情报信息网络。2. 机制与流程。
建立规范化的情报信息采集标准。设计简易的标准化信息采集表,要求一线民警在接处警、巡逻盘查、
入户走访、行业管理、阵地控制等日常工作中,有意识地收集涉及人、地、事、物、组织等各类治安要素的碎片化信息,
而不仅仅是围绕已发案件。建立分级分类研判制度。情报信息中心对基层上报和自身收集的信息进行每日梳理、
每周汇总、每月分析。区分常规信息、重点关注信息、预警性信息和指令性信息。建立情报产品推送与应用机制。
将研判成果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指令、预警通报或防范建议,精准推送给相关派出所、巡逻队或办案单位,
指导其开展针对性的巡逻防控、精准打击或重点管控。变“盲目巡逻”为“精准用警”,变“事后打击”为“事前干预”。
3. 考核与激励。将情报信息工作的成效纳入各单位和民警的绩效考核。不仅考核破案打击数,
更要考核其提供情报信息预防案件、发现犯罪线索的质量和数量,形成正确导向。
李南深知,这个模式的核心价值在于变被动为主动,通过对海量碎片化信息的整合分析,提前发现治安隐患和犯罪苗头,
实现预警预防。提升警务效能,将有限的警力资源精准投放到治安问题最突出、最需要的时空范围,
解决警力不足困境。夯实基础工作,促使民警更加注重日常基础信息的积累,扭转重打击、轻防范、忽视基础信息的倾向。
符合时代趋势,完美契合了未来几年公安工作改革的发展方向。他计划首先在定城分局选择一个或两个派出所进行试点,
完善流程,积累经验,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定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