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我的话!今天,咱们王家村,办庆丰收节!”
“把村里所有的大锅都架起来!把那头最肥的猪给宰了!再开两坛子好酒!”
林凡指着那座金灿灿的谷山,豪气干云地宣布:
“今天,不分男女老少,所有为这片土地流过汗的人,都敞开肚皮吃!用我们自己种出来的新米,煮最稠的粥,蒸最香的饭!管够!”
这个命令,让所有人都懵了。
那名差役也愣住了。
这是什么操作?官府要调粮,你这边倒先开上席了?
王铁柱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被林凡一个眼神制止了。
他虽然不明白,但他选择相信。
“好嘞!”王铁柱扯着嗓子大吼一声,转身就去安排了。
整个王家村,再次沸腾起来。
这一次,不再是单纯的喜悦,而是一种混杂着骄傲、自豪和扬眉吐气的狂欢。
很快,打谷场边上就架起了十几口大锅,熊熊的火焰舔着锅底。
雪白的新米被一斗一斗地倒进锅里,清水一冲,那股子清甜的米香就飘满了整个村庄。
宰好的肥猪,切成大块,和萝卜干菜一起炖在锅里,肉香霸道地驱散了谷香,馋得孩子们直流口水。
李狗子缩在人群的角落,手里被强行塞了一只粗瓷大碗。
他看着眼前这匪夷所思的一幕,脑子彻底乱了。
他想不通。
为什么这群泥腿子,在被官府“抢”了三百石粮食之后,非但不闹,反而还像过年一样高兴?
为什么那个姓林的,三言两语,就能让这群人把怨气变成了豪气?
一碗热气腾腾,上面还飘着几块肥肉的白米饭,递到了他的面前。
递碗的,是开拓队里一个曾经看他最不顺眼的汉子。
那汉子脸上没有嘲讽,只是嘿嘿一笑:“吃吧,你小子也挖了两个月的沟,有你一份力气。”
李狗子端着那碗饭,手在抖。
米饭的温度,透过碗壁,传到他的掌心,烫得他心里某个地方,也跟着发起烧来。
他低下头,用筷子扒了一大口饭。
新米特有的香甜软糯,混合着肉块的油脂香气,瞬间塞满了他的口腔。
好吃。
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
因为,这饭里,有他自己挖沟流的汗。
眼泪,不知不觉地,就从他那双已经很久没有过别的情绪的眼睛里,掉了下来,砸进了饭碗里。
那名奉命前来的差役,也被请到了上座,面前摆着一碗饭,一碗肉,还有一碗酒。
他看着周围那些狼吞虎咽,脸上洋溢着发自内心笑容的村民,看着那座即使要被拉走三百石,也依然高得惊人的谷山,心中的震撼,无以复加。
他走南闯北,从未见过这样的村庄。
也从未见过,有哪个“官”,在百姓心中有如此的分量。
酒过三巡,饭过五味。
林凡端着酒碗,站到了场中央。
“乡亲们!饭,吃饱了吗?”
“饱了——!”回应声震天动地。
“肉,香不香?”
“香——!”
林凡哈哈大笑,将碗中酒一饮而尽,然后把碗口朝下。
“三百石粮食,对于府城来说,是救命粮!但对于我们王家村来说,”他指着那座谷山,“不过是九牛一毛!”
“我们今天,把粮食送出去,不是官府逼的,是我们王家村,自愿的!我们要让全青阳县,全青州府的人都看看,我们王家村的百姓,不但能自己吃饱饭,还有余力,救别人的命!”
“好!”
人群爆发出雷鸣般的喝彩。
那名差役站起身,对着林凡,深深地作了一揖。
“林案首高义,卑职佩服!”
他走上前,凑到林凡耳边,压低了声音,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林案首,王大人命我转告您,此事……非同小可。您这亩产四石的法子,已经惊动了知府大人。”
差役顿了顿,声音压得更低了。
“知府大人,想请您……回府城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