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开始亲自开始洗衣做饭,所以在原身的记忆里,是见宋书禾用过几次的。
虽然不清楚原身会不会,但是穿书之前的宋晚晴会呀。
小的时候,跟着奶奶生活在农村。有些农村,90年代时还保留着蜂窝煤的使用。
所以从小,宋晚晴就会。有时候奶奶洗菜摘菜的时候,宋晚晴就已经将炉子点着了。
她笑了笑,回答道,“之前见妈妈用过几次,会一点点。”
陆北霄点点头,说道,“以后只要我在,你就不要做了。”
“那你不在的时候呢?”宋晚晴扬起头,问道。
“……”陆北霄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自己的想法是,晴晴都已经放弃家里养尊处优的生活,来跟他随军了。
那就不能再在任何地方委屈她,自己能做的,绝不让他动手。
可,如果自己哪天恰巧不在,那该怎么办?
有时候出任务,少则十天半个月,多则三个月半年不回家,都是有可能的。
“吃食堂?”宋晚晴问,“一两顿还行,顿顿吃,我可受不了。”
“所以嘛,我也要偶尔动动手呀,要不你不在家的时候,我岂不是要喝西北风去?”
“晴晴……”陆北霄欲言又止。
“北霄哥,我知道你的意思。你答应过你妈妈和我妈妈,一定会好好照顾我。”
“你是不是觉得,我要是偶尔干了什么活,你心里就会有一点不得劲,甚至是愧疚?”
闻言,陆北霄点了点头,确实是这样的。
他会对自己很失望,很愧疚,怪自己没有照顾好晴晴,让她跟着自己受苦。
“北霄哥,我既然来跟你随军了,我就有跟你同甘共苦的决心。”宋晚晴看着陆北霄的眼睛说,眼神坚定认真。
“而且,我不觉得,这些事情很辛苦呀!相反的,我喜欢做这些,我想要为我爱的人,洗手作羹汤。”
听到这话,陆北霄愣在原地,说不出一句话。
她说,她想要为爱的人,洗手作羹汤……
为自己爱的人……
是我吗?
“晴晴……”陆北霄呼唤着她的名字,心里柔软的不像话,有些小悸动,就快要跳出嗓子眼了。
见状,宋晚晴走上前去,拉住了陆北霄的双手。
糙汉子再次石化!
宋晚晴柔若无骨的小手拉住了陆北霄因常年训练而布满老茧的双手。
“我们说过的呀,要在一起一辈子,直到白头。”
“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是如果两个人想要在一起一辈子,只有一方的付出是不行的,两个人要相互理解,相互体谅,知冷知热,是不是?”
陆北霄承认晴晴的话有道理。
“这样吧,我只做简单的,复杂的,还是交给你,好不好?”
宋晚强仰起头,眨巴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看着陆北霄。
陆北霄的心里除了感动,还是感动。
呜呜呜,我陆北霄何德何能,找到这么好的媳妇啊!
终于,陆北霄看着她,点了点头。
这时,宋晚晴突然松开了他的手,大叫一声“哎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