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姜珏应了一声,他走到摊位前,买了一只肥美的鸡。他们来到一条无人巷,小白一见鸡,立刻兴奋起来,它一口就将鸡吞了下去,速度快得让人咋舌。
“小白,你不要得寸进尺,很贵的!”姜珏假装生气地瞪了小白一眼,小白似乎听懂了姜珏的话,它乖乖地躲在雷秀的布袋里,非常安静,只露出一双小眼睛,偷偷地观察着外面的世界。
“好了,我们去买衣服。”姜珏拍了拍雷秀的肩膀,说道。
“我有衣服啊!”雷秀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虽然旧了些,但还算整洁。
“就你这样,露胳膊露腿?”姜珏指了指雷秀的衣袖和裤脚,说道,“不行的,反正你听我的,我们去买几件合适的。”
雷秀闻言,虽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点了点头,“哦!”
两人来到裁缝铺,姜珏仔细地挑选着成衣。他给雷秀买了两身合身的衣服,自己也买了两身,这样一来,他们走在街上,总算不被人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了。
除了买木板,姜珏还买了不少生活用品和食物。他看着手中的钱袋,心中不禁感叹:“只剩下40块大洋了,这才半个月而已,钱花起来真不禁花啊!”
晚上,洗漱完的雷秀第一次对着镜子照来照去。她看着镜中的自己,穿着新买的衣服,头发也梳理得整整齐齐,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其实,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雷秀也不例外。她轻轻地抚摸着衣服上的花纹,心中充满了感激和温暖。
翌日清晨,天边刚泛起鱼肚白,山间还萦绕着淡淡的雾气,雷秀便匆匆忙忙地跑到了姜珏的住处。
她手里紧紧攥着一封信,眼神里满是期待与急切,径直走到姜珏面前,将信递了过去,说道:“姜大哥,这有封信,你帮我看看。”
姜珏抬起头,看着雷秀那满是期待的眼神,微笑着接过信,问道:“你不识字吗?”他的声音温和而亲切,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雷秀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搓着衣角,说道:“我不识字,以前都是给两个钱,让镇上的代笔先生读的。每次去求人家,还得看人家脸色,有时候人家忙,我还得等好久。”她的话语里带着一丝无奈和心酸。
姜珏听了,心中一阵怜惜,轻轻点了点头,说道:“哦!”
然后便缓缓打开了信。他的手指轻轻摩挲着信纸,眼神专注而认真。信上的字迹工整而清晰,主要写着雷秀的养父雷罡要从遥远的南洋赶回来了。
姜珏将信上的内容轻声念给雷秀听,刚念完,雷秀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脸上洋溢着抑制不住的喜悦,她兴奋地跳了起来,说道:“爹要回来了?太好了!”
那模样,就像一个得到了最心爱玩具的孩子。
姜珏看着雷秀开心的模样,也被她的喜悦所感染,微笑着说道:“谢谢你!把这么重要的信交给我念。”
雷秀连忙摆摆手,说道:“不客气!要不是你,我还不知道这信上写的是啥呢。”
这时,姜珏突然眼睛一亮,说道:“对了,我教你识字吧?学会了识字,以后你就能自己看信,自己写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