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沈晏廷刚走,那边林薇薇就凑过来,神秘兮兮地掏出个红布包:“你看我从沈晏明床底下搜出来啥?”打开一看,竟是块印着小雏菊的的确良布料,在灰扑扑的八零年,鲜亮得像朵刚开的花。
“这是……”
“他偷偷攒钱买的,说要给‘温柔贤淑’的媳妇做件新褂子。”林薇薇挑眉笑,“结果娶了我这么个能把他按在地上打的,他不敢拿出来,我替他收着了。”她说着,突然压低声音,“不过说真的,沈晏明虽然混,但昨晚我咳嗽,他居然半夜爬起来给我找止咳糖浆,那笨拙样,比书里写的‘渣男’强多了。”
温乐瑜也跟着笑,心里的不安渐渐散了。
傍晚沈晏廷回来时,背篓里除了柴火,还装着半篓酸枣,裤脚沾着泥,额角渗着汗,却先从怀里掏出片大荷叶,里面裹着几颗红得发亮的野草莓:“看你爱吃甜的,这玩意儿比酸枣甜。”
温乐瑜刚要接,沈母突然在院里喊:“老大媳妇,去把那筐红薯洗了!”
温乐瑜刚要起身,沈晏廷已经把荷叶塞给她,沉声道:“我去吧。”
沈母不乐意了:“哪有大男人洗红薯的?让她去!”
“她昨天发烧还没好利索。”沈晏廷拿起扁担,语气平淡却不容置疑,“再说娶媳妇是疼的,不是当牛做马的。”他说着,径直去水缸边舀水,留下沈母在原地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
温乐瑜躲在门后,看着沈晏廷弯腰洗红薯的背影,突然想起书里写的“早死结局”——要是每天都能吃到他摘的野草莓,听他说“娶媳妇是疼的”,这样的日子,怎么舍得早死?
晚饭时,沈晏明突然从怀里掏出个烤得金黄的玉米,塞给林薇薇:“给,你爱吃的。”林薇薇愣了一下,接过来咬了一大口,含糊道:“算你有点良心。”
沈晏廷则把温乐瑜碗里的粗粮饼换成白面馒头,自己啃着玉米糊糊,还不忘往她碗里夹咸菜:“这个不咸,你能吃。”
沈母看着两个儿子儿媳,突然叹了口气:“以前总盼着老大娶个体面姑娘,老二收收心,现在倒好,娶错了人,反倒比书上写的顺溜多了。”
温乐瑜和林薇薇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笑意。或许穿书这场乌龙,就是为了让她们明白——哪有什么注定的结局?日子是自己过的,男人是自己调教的,哪怕开局错了,只要俩姐妹联手,糙汉能宠成忠犬,混混能掰回正途,那些吓人的“早死”预言,不过是纸糊的老虎,一戳就破。
夜深时,温乐瑜躺在沈晏廷铺的厚褥子上,听着隔壁林薇薇和沈晏明斗嘴的声音,还有窗外沈晏廷帮她摘酸枣的动静,突然觉得这八零年的秋夜,暖得让人不想睡。
原来最好的穿越,不是改写结局,而是让你在错嫁的乌龙里,撞见意想不到的温柔;最好的妯娌,不是相敬如宾,而是你帮我挡着恶婆婆,我替你收拾混小子,俩人手拉手,把苦日子过成甜的。
至于书里的剧情?早被她们撸起袖子干出来的新生活,远远甩在身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