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叫头遍时,温乐瑜是被冻醒的。
土炕的温度透过薄薄的褥子渗上来,带着点潮气。她睁开眼,看见对面墙上映着两个交叠的影子——是闺蜜沈蔓蔓正骑在一个男人身上,拳头挥得虎虎生风,嘴里还骂骂咧咧:“顾二柱你个混蛋!说了不让你碰我新做的布鞋,你偏往鞋底踩泥!”
被压在底下的男人发出讨饶的哀嚎:“媳妇我错了!下次不敢了!”
温乐瑜揉着发涩的眼睛坐起来,这才想起昨天是她和沈蔓蔓“新婚”的第三天。穿书到这本《八零糙汉宠妻录》里已经半月,她俩稀里糊涂被红盖头蒙错了对象——本该嫁给弟弟顾二柱的她,进了哥哥顾长风的房;该嫁给哥哥顾长风的沈蔓蔓,却被弟弟顾二柱抢回了屋。
“别闹了。”温乐瑜轻声劝道,声音细得像蚊子哼。她天生胆小,见不得这样的阵仗,说话时指尖都在抖。
沈蔓蔓听见声音,猛地回头,额前的碎发乱糟糟地支棱着,眼里还冒着火:“乐瑜你醒啦?快帮我评评理!这混球把我连夜纳的鞋底踩脏了!”
顾二柱趁机从她身下钻出来,捂着胳膊龇牙咧嘴:“谁让你纳鞋底不叫我帮忙?我这不是想试试软硬度嘛。”他偷瞄了眼温乐瑜,见她怯生生地往炕里缩了缩,又补充道,“大嫂你别害怕,我跟蔓蔓闹着玩呢。”
正说着,外屋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接着是推门的吱呀声。顾长风端着个豁口的粗瓷碗走进来,碗里冒着热气,是刚煮好的玉米糊糊。他身材高大,肩膀宽得像座山,脸上带着道浅浅的疤痕,是早年在部队训练时留下的。
“醒了?”顾长风的声音像磨过的砂石,却意外地温和。他把碗递到温乐瑜面前,眼神落在她露在被子外的细瘦脚踝上,眉头微蹙,“怎么不穿袜子?冻着了怎么办?”
温乐瑜慌忙接过来,指尖碰到碗壁的热度,烫得往回缩了缩。顾长风眼疾手快地扶住碗底,掌心的厚茧蹭过她的手背,带来一阵粗糙的暖意。
“谢、谢谢。”她低下头,长长的睫毛遮住眼底的慌乱。书里说顾长风是个沉默寡言的糙汉军人,因伤退役回了村,对原主极其冷淡,最后还间接导致原主在下乡时病死。可这几天相处下来,他总在细微处照顾她——夜里会悄悄给她掖被角,早上煮糊糊时总多放半勺糖,知道她怕黑,还在炕头挂了盏小马灯。
“大哥!我也要喝糊糊!”沈蔓蔓跳下床,赤脚踩在地上,嗓门比喇叭还响。她天生力气大,昨天帮队里扛化肥,一人顶俩壮汉,在村里已经出了名。
顾二柱赶紧从灶房端来另一碗,献宝似的递过去:“媳妇你看,我给你放了红糖!”
沈蔓蔓接过碗,瞪了他一眼,却还是小口喝起来。温乐瑜看着她碗里的红糖粒,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碗里清寡的糊糊,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顾长风像是看穿了她的心思,默默转身出去,回来时手里拿着块用油纸包着的红糖,往她碗里倒了小半勺:“慢点喝,别烫着。”
温乐瑜的心猛地一跳,脸颊瞬间热起来,小声说了句“谢谢”,低头专心喝糊糊,不敢再看他。
吃过早饭,队长在村口敲锣,喊着要分下乡的名额。温乐瑜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书里原主就是被分到最远的黑风口知青点,不到半年就没了。
“乐瑜别怕,”沈蔓蔓攥住她的手,她的手掌又大又暖,带着让人安心的力量,“有我在,肯定不让你去黑风口。”
顾长风也沉声道:“我去跟队长说,让你留下。”
顾二柱在一旁咋咋呼呼:“凭啥我媳妇就得去?要去也是大哥去!他当过兵,能照顾人!”
四人跟着人群往村口走,刚到晒谷场,就见一个穿着花衬衫的男人拦住去路,是村支书的侄子刘志强。他斜着眼打量温乐瑜,笑得不怀好意:“温知青,听说你还没分到知青点?跟我去东风大队吧,我叔是那儿的队长,保你不受苦。”
温乐瑜吓得往顾长风身后躲,顾长风往前一步,高大的身影像堵墙似的把她护在后面,冷冷地看着刘志强:“让开。”
刘志强被他眼里的冷意吓得一哆嗦,却还是嘴硬:“顾长风你别装了,谁不知道你俩是错嫁?她本来该是我弟媳妇——”
话没说完,沈蔓蔓已经一拳挥在他脸上:“放你娘的屁!乐瑜现在是我大嫂,轮得到你胡说八道?”她这一拳力气极大,刘志强直接被打趴在地上,嘴角淌出血来。
“蔓蔓!”顾二柱赶紧去拉她,却被她甩开。
“敢欺负我姐妹,我废了你!”沈蔓蔓撸着袖子还要上前,被顾长风拦住。
“别惹事。”顾长风的声音依旧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他看向地上的刘志强,“再敢胡言乱语,就别怪我不客气。”
刘志强爬起来,捂着嘴恶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灰溜溜地跑了。
周围的村民议论纷纷,队长赶紧出来打圆场:“都散了散了!分名额的事稍后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