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薄雾还没散尽,温乐瑜就被院外的动静吵醒了。她披衣下床,看见林俏正蹲在鸡窝旁,单手拎着只芦花鸡,另一只手拿着菜刀,面不改色地给鸡褪毛。晨光透过她额前的碎发,在那张张扬的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手腕上的银镯子随着动作叮当作响。
“醒了?”林俏头也没抬,把处理干净的鸡扔到盆里,“快收拾收拾,今天队里分粮,去晚了好粮食都被挑光了。对了,你家那位呢?又去巡山了?”
温乐瑜点点头,指尖缠着衣角——陆峥作为村里的民兵队长,每天天不亮就得上山巡逻。想起昨夜他笨拙地给她掖被角的样子,她脸颊微微发烫。
穿书到这八零年代已经半年,她和林俏的“错嫁乌龙”早就成了村里的笑谈。本该嫁给弟弟沈野的她,阴差阳错拜了堂,成了哥哥陆峥的媳妇;而本该嫁给哥哥陆峥的林俏,却被红盖头下那张吊儿郎当的脸吓得一拳揍过去,反倒和弟弟沈野成了一对。
“乐瑜!发什么呆呢?”林俏凑过来,用沾着鸡毛的手戳她额头,“是不是又在想你家陆峥哥?啧啧,瞧瞧这脸红的,昨天晚上没少被欺负吧?”
温乐瑜羞得往旁边躲,却被林俏拽住:“别躲啊!说说,陆队长是不是跟书里写的一样,看着糙,其实温柔得很?”
提到书里的结局,两人都收了笑。书里写着,温乐瑜会在下乡第三年冻死在山里,林俏则会因为和沈野打架失手伤人,被送去劳改。可现在,她们偏要逆天改命。
“走了走了,分粮去!”林俏扛起扁担,竹筐在她肩上晃悠,“昨天沈野那混球还跟我吹,说他打猎得了只野兔,今晚炖了给你补补——看你这小脸白的,陆峥哥也不知道心疼人。”
温乐瑜跟在她身后,小声说:“他挺好的,昨天还把唯一的白面给我了。”
“那是应该的!”林俏回头瞪她,“男人就得疼媳妇!你就是太胆小,被他三两句好话就哄住了。学学我,沈野要是敢惹我,我一拳把他门牙打掉!”
话音刚落,就见沈野叼着根草从拐角窜出来,笑嘻嘻地凑到林俏身边:“媳妇说啥呢?谁要掉门牙?”
林俏抬手就给他一巴掌,却被沈野笑着躲开:“别闹,爸让我来叫你俩,分粮的队伍排老长了。”他视线扫过温乐瑜,挤眉弄眼,“陆峥哥今天运气好,巡山捡着只野袍子,让我捎话,晚上炖了给你补身子。”
温乐瑜心里甜丝丝的,嘴上却小声道:“不用这么麻烦……”
“麻烦啥?”陆峥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他扛着枪,军绿色的褂子敞开着,露出结实的胸膛,脸上沾着点泥土,“你身子弱,该补补。”他自然地接过温乐瑜手里的空筐,“我先去排队,你俩慢慢走。”
看着他宽厚的背影,温乐瑜想起刚嫁过来时的样子——他把她护在身后,对着撒泼的婆婆说“我媳妇我疼,轮不到别人指手画脚”;他上山砍柴时,总会多砍些枯枝,说她怕黑,晚上好烧炕;他甚至学着缝补,把她磨破的袖口补得整整齐齐。
书里那个冷漠寡言的糙汉军人,怎么就成了宠妻狂魔呢?
“看呆了?”林俏用胳膊肘撞她,“告诉你,这都是调教出来的!当初沈野也敢跟我犟嘴,现在还不是被我收拾得服服帖帖?”
沈野在前面喊:“媳妇!你能不能别在外人面前揭我短?”